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合同法followes合同,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合同订立时显失公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受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修改或者撤销。当事人要求修改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予修改。

5、可 撤销 合同的特点及其处理方法是什么

1、Ke撤销-2/的特点和可以处理的事情撤销-2/特点:1。缔约双方的意图是不真实的。2.合同是或否撤销只有享有撤销权利的一方提出索赔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才能给予撤销。一般来说,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是不可能主动给的 3。合同在撤销之前有效。根据法律规定,可以是撤销-2/。1.缔约双方的意图是不真实的。这包括严重误解、明显不公平、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

2.合同是或否撤销只有享有撤销权利的一方提出索赔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才能给予撤销。一般来说,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是不可能主动给的这个似乎更有必要强调一下。在司法实践中,很多法院不管当事人是否提出这种请求或主张,直接依职权行事撤销-2,确实有越权之嫌。而且“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三款还规定,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6、 合同法上的无效和可 撤销的情形

合同法(2021年1月1日废止)第五十二条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四)损害公共利益的;(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可以撤销的情形包括:行为人基于重大误解,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给予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第五百零五条当事人订立的超出经营范围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部分第六章第三节和本部分的有关规定认定,不得仅以超出经营范围认定合同无效。第506 合同条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第507 合同条无效、失效、被撤销终止或不影响合同条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7、可 撤销的 合同效力是怎样的,可 撤销的 合同有效吗,

ke撤销-2/是民法中可以变更和可以撤销的民事行为之一。主要是指意思不真实合同。撤销 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是相对无效的合同。“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以下合同,或者是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合同订立时显失公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受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合同declared撤销,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由此合同取得的财物,应当返还;无法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各自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合同法followes合同,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合同订立时显失公平。

8、《 合同法》规定什么是可变更、可 撤销的 合同?

ke撤销de合同:1。重大误解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给予撤销。二。《民法》第148条。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撤销。3.第一百五十条当事人或者第三人以胁迫的手段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撤销。

9、 合同法中有哪些可 撤销的 合同

是/否撤销否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欺诈手段与他人订立的/否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与他人订立的合同;基于一个重大误解合同;而且明显不公平的s 合同。【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147条规定,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给予撤销基于重大误解的民事法律行为。《民法典》第148条规定,当事人以欺诈手段作出违背真实意思的民事法律行为,受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处罚。

《民法典》第150条:一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胁迫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被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给予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当事人利用另一方当事人处于危险之中,缺乏判断能力,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给予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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