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起诉别人一定要到对方所在地法院 起诉吗

起诉有没有人要到对方当事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根据我国法律,民事案件的原告是被告,也就是到被告所在地起诉。这是一般管辖,特殊情况也可以在起诉人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查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者的诉讼。

6、欠钱不还怎么 起诉在哪里 起诉

【法律解析】欠钱不属于民事借款合同纠纷。对于借款合同纠纷,债权人可提交至以下基层法院起诉: 1。有协议管辖法院的,按照协议执行。当事人约定有管辖权的,先去约定的法院。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借款履行地、借款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对法定管辖法院的适用没有约定。在没有协议的情况下,采用法定管辖权原则。

2.向借款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履行地:履行地是指借款当事人履行借款约定义务的地点。出借人和借款人所在地为借款行为约定义务履行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7、民事诉讼去哪里 起诉

一般民事案件,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查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查询起诉。如果有几个被告,且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不在同一地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被告的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以下三种情况,原告可以向住所地法院起诉提起诉讼,也可以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起诉讼,如果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①提起有关不在中国居住的人的身份问题的诉讼;②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的身份提起诉讼;③对正在被劳动教养、正在服刑的人提起诉讼。

8、 起诉欠款人在哪里 起诉

起诉债务人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也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起诉民间借贷的场所。被告人下落不明或者被监禁的,可以由原告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进行民间借贷。起诉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人民法院的管辖。

写起诉,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写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录在案,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声明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 .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等信息;三、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9、 起诉人找哪里 起诉

一般情况下,你应该去你所居住的辖区人民法院起诉。先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然后起草起诉,准备证据,将起诉、证据提交法院,由法院决定是否受理。如法院受理,将向被告发送起诉复印件。然后,法院安排并向双方发送传票。双方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参加庭审。法院作出判决后,发布判决书。

10、 起诉去哪里 起诉

法律的主观性:1。起诉不当得利何去何从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不当得利案件审理中的注意事项(1)被告的行为是否属于不当得利所谓不当得利,是指一种在法律上没有根据的、有损于他人的利益,因此,虽然是既成事实,但不受法律保护,并且随着这种自然事实的出现,当事人之间形成了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这种因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债务称为不当得利债务,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一方称为受益人,也称为债务人,负有返还他人利益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一方称为被害人或受害人,也称为债权人,他有权请求返还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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