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自由内容,即双方可以自由决定契约内容,这种决定契约的自由内容被认为是契约自由内容的核心。合同法:契约自由原则及其限制合同法:契约自由原则及其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0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1、人身事故的保险责任有哪些保险责任是指保险人赔偿经济损失或支付人身保险利益的责任。即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风险范围,保险事故发生时的赔偿责任,包括损害赔偿、责任赔偿、保险金给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诉讼费用等。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后,保险合同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就成为保险人的责任。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保险事故,由保险人负责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人身意外的保险责任是什么?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1。过期生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届满时仍生存,本公司按当年保险金额给付“过期生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2.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自保单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保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已缴保费,保险责任终止。
2、试述民事行为的无效及其法律后果。是指无效的民事行为和被撤销的民事行为部分或者全部实施,行为人相应承担民事责任,以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方法。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无效民事行为或者被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三种:一是返还财产。无效的民事行为和被撤销的民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效力。因此,应由一方或双方返还财产,使财产关系得以恢复。
3、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选择a .法律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延伸信息:针对个别网站做出的“本网站的声明、其修改、更新及最终解释权归本网站所有”的规定,商务人士评论称,该格式条款排除了消费者对格式条款的解释权,意在赋予“最终解释权”一种预先约定的合同效力,减轻和免除经营者在网络交易中发生合同纠纷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手术同意书的手术风险承担的条款是否有效有意见认为手术同意书中手术风险由患者承担的条款违反了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和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免责条款无效。手术同意书中手术风险由患者承担的条款是否违反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仔细分析一下相关条款就清楚了。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无效。
如果医生在手术风险条款中列举了医务人员可以通过努力预防的情形,则不属于手术风险,违反了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和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不属于手术风险内容的部分当然无效。如果手术同意书只约定手术风险由患者承担,则不属于免除医生责任、加重患者责任、排除患者主要权利,也不包含医生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承担责任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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