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商品用于对外 捐赠。对于这个群体,如何判断捐赠的范围?enterprise对外捐赠我应该用什么账号作为入口?个人-1 捐赠个人所得税法主体性:个人捐赠个人所得税的扣除:1,个人通过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为公益事业和贫困地区缴费捐赠,。
1、企业 对外 捐赠要用什么会计科目做分录呢?需要根据捐赠,product 捐赠或cash 捐赠 \x0d\x0a \ x0a库存商品捐赠:\。X0d\x0a应纳税款应缴纳增值税(销项税)\x0d\x0a只要符合视同销售的条件,无论企业账目是按销售处理还是直接按成本结转,都要求按公允价值(你的产品销售价格)计算销项税,而不是按成本计算。
2、外购货物用于 对外 捐赠,应视同销售计提增值税吗购买的商品-1捐赠尝试将商品一起出售。具体分析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为销售货物: (八)自产。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2019年第55号公告):“1。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直属机构,或者直接向贫困地区单位和个人无偿提供捐赠,生产、加工或者采购的货物,免征增值税。
3、个人 对外 捐赠个人所得税法律主体性:个人捐赠扣除个人所得税:1。公益事业和贫困地区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捐赠、捐赠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2.捐赠来自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福利养老服务机构等。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允许在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4、外购固定资产 对外 捐赠税务处理怎么做企业将自产、委托产成品和外购商品、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用于捐赠时,应当支付捐赠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增值税、消费税等相关税费。《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代销商品;(三)有两个以上机构且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转移到其他机构销售,但相关机构位于同一县(市)的除外;
5、 对外 捐赠开具发票问题Q:我司能否取得社会团体非货币性资产发票捐赠?如何判断捐赠公益捐赠针对这个群体的范围?答:建议你参考《财政部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事业的通知》捐赠税前扣除(财税〔2008〕160号)。首先捐赠非货币性资产根据财税[2008]160号第八条“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在接受-0时,应当按照行政级别使用财政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性,个人索要捐赠票据的,应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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