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有严重身体缺陷或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成。第五条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

6、 兵役法第三条规定

兵役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自愿兵役和义务兵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一、中国兵役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1。中国的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服现役是指公民从入伍之日起至退伍之日止在军队中履行的兵役。在现阶段,凡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各军兵种服役的公民,都属于现役军人。现役分为军官现役和士兵现役。

预备役是指公民在军队以外履行的兵役,是国家预备役士兵的形式。在这个阶段,凡参加民兵组织并经过预备役登记的,都属于预备役。预备役分为军官预备役和士兵预备役。2.军衔制度军衔制度分为现役军人军衔制度和预备役军人军衔制度、军官军衔制度和士兵军衔制度。现役军官军衔制度包括军衔等级的设置、军官军衔设衔、军衔的首次授予、军衔的晋升、降级、取消和剥夺、军衔的标志和佩带等一系列制度。

7、 兵役法政策解读

新修订兵役法兵役制度有哪些调整,调整修改的背景是什么,如何理解调整修改的目的和意义?让征兵更有质量【修改要点】一是扩大征兵范围,删除正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学生可以暂缓征兵的规定,增加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征兵年龄可以放宽到24周岁的规定。二是调整兵役登记时间,将兵役登记时间由每年的9月30日提前至6月30日。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或者录用的,应当优先履行兵役义务。四是完善大学生士兵优待政策。【修订目的】“兵役法”修订的一个重要考虑是在保证义务兵数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义务兵的质量,以满足军队现代化建设对高素质士兵日益增长的需求。加强大学生征兵工作的意义在于,大学生入伍可以带动和影响更多的高素质青年加入当兵行列。

8、中国 兵役法规定了哪些兵役制度?

1。现役这是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最重要的形式。所谓服现役,就是依法应征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和预备役部队。(一)现役士兵现役士兵按服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a .义务兵:实行义务兵役制的士兵称为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两年。b .志愿兵<士官>:志愿兵称为士官,从服役期满的义务兵中选拔。士官应当分期服现役,第一期和第二期服役期限为三年;第三、四期使用年限为四年;第五个服务期为五年;第六届任期九年以上。

(3)军校学员包括各类本科、专科、士官学校的所有学员。2.预备役退出现役的士兵、军官和经过预备役登记符合预备役条件的其他地方人员。(一)士兵预备役(二)预备役军官(三)参加民兵是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释义9、 兵役法的解释

兵役法【兵役法】国家根据宪法规定的法律制度,详细解释国家规定的有关公民服兵役的法律制度。分解士兵一词的解释:武器:武器,一件武器。没有血的武器意味着不战而胜,士兵,军队:士兵。队伍,士兵。互相争斗(指武装冲突),军事或战争相关事物的总称:孙子兵法。军事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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