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形成的是合同法律关系主要受什么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形成的是合同法律关系,主要受合同法调整。《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形成的是合同法律关系主要受什么法

2,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该找哪个部门

工程合同纠纷可以找工程所属地的建设局,安监局,质监局等部门投诉反映。另外,也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写好起诉状,向对方所在地或者工程合同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解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该找哪个部门

3,建筑施工合同纠纷用专属管辖吗

民诉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而民诉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专属管辖即包括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问题中建筑施工合同纠纷系属于专属管辖。

建筑施工合同纠纷用专属管辖吗

4,施工合同属于什么法

法律分析:施工合同属于合同法,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签订施工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并具备经批准的承包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5)项的规定,认定为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5,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找那个部门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经济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在经济合同中订立仲 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仲裁作出裁决,由仲裁机构制作仲裁裁决书。对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应当履行。当事人一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施工合同管辖法院有哪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7,建筑施工合同的法律效力是由哪个机关确定的

1、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2、《合同法》第275条明确规定了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3、施工合同的效力适用于《合同法》第44条规定,如果没有批准、登记等特殊要求,施工合同自成立时生效。4、关于施工合同的其他问题,可以看看《建设工程合同解释》。
合同是具有法律作用。意向书仅仅表示双方有合作的意向,是没有法律作用的 合作意向书不属于合同,合同的成立需要约人要约和承诺人承诺;而合作意向书只是对合作内容上双方的协商,还没形成最后的要约承诺的
一、《合同法》规定: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所说情形,根据办案实践经验,通常是由人民法院来确定。?
建设工程合同作为《合同法》规定的有名合同,其效力的确定依照《合同法》四十四条办理。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而建设工程合同是不需要审批的,所以建设工程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不需要哪个机关确定。 但是《最高院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此规定了五种无效的情形: (一)承包人未取得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 (二)没有资质而借用资质; (三)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招标无效的; (四)非法转包; (五)违法分包。 没有资质的话,由于合同主体不适格,合同是不能成立的,这点需要注意。
双方签字确认后即生效,不需其他机关审批。陈浩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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