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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们公司现在只有五个在职职工没有安排残疾人要缴纳残疾人保证

你好!残保金是每个用人单位都有缴纳的义务。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我们公司现在只有五个在职职工没有安排残疾人要缴纳残疾人保证

2,残疾人保障金征收标准

各个省区的经济条件不一样,公式标准有所区别。应缴保障金计算公式为:(年末单位职工总数×1.6%-单位已安排残疾职工数)×本单位上年度职工人均工资 × 0.6 有些省没有 × 0.6 (打六折),如果是经营亏损的话,要出具亏损证明,可以申请免缴。建议你还是到当地的残联就业中心或者地税务部门咨询下,也可以到当地残联的网站查询。

残疾人保障金征收标准

3,关于残保金交费标准

嘉兴市的标准如下: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对市本级录用残疾职工未达到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含三资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包括中央部属、省属、外地驻嘉单位)征收的,单位每少安置1名残疾人,应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规定录用残疾人不足1人的,根据实际差额比例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具体计算公式: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单位已安置残疾职工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 为简化手续、计算方便,经市物价局核准,嘉兴市本级(含南湖区、秀洲区、嘉兴经济开发区)2007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人均征收额为170元。逾期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按照规定自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关于残保金交费标准

4,急我公司有退休人员 残保金应该怎么算啊

用人单位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经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确认后,达到规定比例的,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按实际差额人数和征缴标准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考虑到金融危机的影响,为减轻用人单位负担,今年的征缴标准仍按去年21658元/人的标准执行。 单位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21658元×(本单位2008年在职职工总数×1.7%-残疾人职工数) 1、有安置残疾人 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年度单位在职职工总数 * 1.6% -上年度单位已安置残疾职工数)*上年度单位职工年人均工资 * 60% 2、未安置残疾人 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年度实际发放工资总额 * 0.96%

5,如何计算应缴残疾人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一年交一次,征缴标准:本单位应缴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年度从业人员总数×1.5%-本单位已安排从业残疾人员总数)×年计税工资数×征缴比例 A、上年度从业人员总数:指上年度计提计税工资的人数; B、本单位已安排从业残疾人员总数:指经张家港市残疾人劳动服务所核定的人数; C、年计税工资数:按12000元计算; D、征缴比例:1、从业人员总数在500名以下的,征缴比例为50%; 2、从业人员总数在500-5000名之间的,500名以下按50%;500名以上 部分按30%征收; 3、从业人员总数在5000名以上的,征缴比例30%。 举例:甲单位有从业人员300名,其中经核定残疾人员数2名,应缴残保金= (300×1.5%-2)×12000×50%=15000元。

6,残疾人保障金交多少

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用人单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计算。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在职职工总数,按用人单位年平均职工人数核定,也可参照人事、劳动、统计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人数核定。   安排残疾人就业必须是单位正式职工或与单位依法签定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由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职工。已安排的残疾军人和因工致残人员,经鉴定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残疾标准,并办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方可计入安置比例。   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以当地统计行政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假定您所在地的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0000元,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为200人,无残疾人。   应缴纳的保障金=200*20000*1.5%=60000元。
 北京地区残疾人保障金的征收标准: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7%-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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