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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定资产进项税怎样抵扣

用于生产经营方面的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与购买商品的进项税抵扣分录一样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固定资产进项税的抵扣需要向当地税务局申报认证后方可抵扣。
借:固定资产 100万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应交进项税)17万 贷:银行存款 117万

固定资产进项税怎样抵扣

2,固定资产增值税如何抵扣

按现行税收规定从2009年1月1日期,全国普遍实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下同)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综上,贵企业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产品如果属于上述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希望采纳!!
进项税抵扣,其它部分入固定资产处理。 分清,有些固定资产是不可抵扣进项税的就可以了, 详细看国税局文件。

固定资产增值税如何抵扣

3,固定资产如何抵扣

1、增值税转型是什么意思? 所谓的增值税转型,是指增值税税制的改变,即由原来的“生产型”转换为“消费型”。 2、我国原来的增值税类型是什么? 目前,我国除东北、中部、蒙东、汶川dizhen地区以外,增值税税制为“生产型”,即,不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的已征增值税,税基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税基最大,但重复征税也最严重。 比如,某企业销售货物117万元,当期购入原材料58.50万元,购入设备46.80万元。 在“生产型”增值税税制下: 销项税额 = 117 / (1 + 17%) * 17% = 17万元 进项税额 = 58.50 / (1 + 17%) * 17% = 8.50万元 应交增值税 = 17 - 8.50 = 8.50万元 税负率 = 8.50 / (117 - 17) = 8.50% 3、转型后的增值税类型又是什么? 转型后,增值税税制类型将采用“消费型”,即,允许一次性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税基相当于最终消费,税基最小,但消除重复征税也最彻底。 仍以上例为例,在“消费型”增值税税制下: 销项税额 = 117 / (1 + 17%) * 17% = 17万元,与“生产型”一致 进项税额 = 58.50 / (1 + 17%) * 17% + 46.80 / (1 + 17%) * 17% = 15.30万元,较“生产型”多抵扣进项税额6.80万元(15.30 - 8.50) 应交增值税 = 17 - 15.30 = 1.70万元,较“生产型”少交增值税6.80万元(8.50 - 1.70) 税负率 = 1.70 / (117 - 17) = 1.70%,较“生产型”下降6.80%(8.50% - 1.70%) 4、增值税转型后,谁收益了?如何收益的? 增值税转型后,直接受益人为纳税人,由于新购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准予抵扣,在固定资产购置价款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固定资产的成本减少,各期折旧额减少,各期利润额增加。 此外,由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准予抵扣,由此,购买人实际负担的成本降低。所以,增值税转型能够促进购买人进行固定资产投资,从而增加固定资产制造业的销售收入。 最后,增值税转型后,由于销售方利润增加,因此销售货物的可降价空间也同时增加。所以,消费者也是此次增值税转型的间接受益者。 附:增值税转型的主要内容: 自2009年1月1日起,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全国范围内(不分地区和行业)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为预防出现税收漏洞,将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排除在上述设备范围之外。同时,作为转型改革的配套措施,将相应取消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

固定资产如何抵扣

4,什么类型的固定资产可以进行进项税抵扣

从2009年1月1日开始,一般纳税人及外资企业均可以抵扣固定资产,当然,所开的发票要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首先,是要分行业的。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  2006-06-29 10:46 文章来源:文件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1、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  装备制造、石油化工、冶金、船舶、汽车制造、农产品加工为主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用于自制固定资产的货物或应税务劳务和为固定资产支付的运费等所含进项税金,准予用当年新增加的增值税额抵扣,没有新增或新增部分不够抵扣,可结转以后抵扣。  具体行业范围:  (1)装备制造业:包括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器及器材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品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航空航天器制造、铁路运输设备制造、交通器材及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  (2)石油化工业:包括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制品业、塑料制品业。本行业不包括焦炭加工业。  (3)冶金业:包括黑色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本行业不包括电解铝生产企业和年产普通钢200万吨以下、年产特殊钢50吨以下、年产铁合金10万吨以下的钢铁生产企业。  (4)船舶制造业:包括船舶及浮动装置制造业。  (5)汽车制造业:包括汽车制造业。  (6)农产品加工业:包括农业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纺织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皮革、皮毛、羽毛(绒)及其制造业、木材加工业及木、竹、藤、棕、草具制品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2、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  东北地区工业区企业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除外),可在现行规定折旧年限的基础上,按不高于40%的比例缩短折旧年限。  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手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7]62号) 第十条规定:纳税人应在办理退税的月份申报期内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退税申报,并提供下列资料:  (一)《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计算抵(退)税申报表》(附件3);  (二)纳税人本期有新增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应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固定资产)》、《运输发票抵扣清单(固定资产)》、加注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标识的《防伪税控专用发票认证清单(固定资产)》。
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不允许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也不纳入增值税改革范围,即企业购入以上固定资产,不允许抵扣其所含的增值税。 增值税转型以后,购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一般是可以抵扣的,当然也要看具体是哪项固定资产,一般机器设备都是可以抵扣的。
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可以抵扣,比如机器设备。小货车也可以抵扣。
购进的固定资产用于生产的可以抵扣 如钢铁厂购进的锅炉
房屋建筑物和税法不允许抵抗的固定资产(如小轿车 摩托车 游艇等)其余都可以抵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前款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通俗的解释是,下列固定资产的购进不得抵扣进项税额:1、购进不动产2、用于在建工程的货物购进3、应缴纳消费税的汽车

5,哪几项固定资产增值税可以抵扣

你好,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国进行了增值税改革。其中上个重要的变化就是:允许扣除购入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  允许抵扣的范围和税额由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中的固定资产,主要是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因此,增值税转型改革后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也是上述范围。准予抵扣的固定资产使用期限须超过12个月。  另,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额。
固定资产增值税可抵扣的项目有:1、主要是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总的原则是主要针对于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准予抵扣的固定资产使用期限须在一年以上。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也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等发生的进项税额,均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有关凭据进行相关进项增值税的抵扣处理。
按现行税收规定从2009年1月1日期,全国普遍实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下同)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综上,贵企业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产品如果属于上述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希望采纳!!
增值税可否抵扣,增值税暂时条例使用的是反列举,只要不是不可抵扣的都是可以抵扣的。(固定资产是一样的)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总结一下: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如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等。 2、机器、机械、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专门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等,其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但如果是既用于应税项目也用于非应税和免税项目的,也可以进行抵扣。 3、非正常损失的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如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固定资产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4、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5、纳税人自用消费品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对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但如果是外购后销售的,属于普通货物,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必须注意的是,房屋、建筑物以及用于不动产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是房屋、建筑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管是否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房屋、建筑物,均不得抵扣。二是用于不动产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转型后,购进货物或者劳务用于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允许抵扣,只有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不允许抵扣。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6,固定资产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营改增后,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照规定应当扣缴增值税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扩展资料:增值税转型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发生了视同销售行为,应将这部分增值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销项税额)”的贷方;发生中途转让行为,应作销售计算销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销项税额)”的贷方,如果“待抵扣税额——待抵扣增值税(增值税转型)”有余额,也应等量将这部分进项税额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销项税额)”。增值税转型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及处理纳税人发生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进行抵扣: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和实物投资,下同)固定资产;用于自制(含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凡出租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14号)的规定缴纳增值税的;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增值税转型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及会计处理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发生下列情形的,进项税额不得按156号文件规定进行抵扣:将固定资产专用于非应税项目(不含156号文件所称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下同);将固定资产专用于免税项目;将固定资产专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固定资产为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摩托车;将固定资产供未纳入156号文件适用范围的机构使用。已抵扣或已记入待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上述情形的,纳税人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可先抵减待抵扣进项税额余额,无余额的,再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抵扣进项税
朋友!!<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条例只规定了不可以抵扣的项目.<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不能抵扣的项目.另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该文专门对可以抵扣的固定资产的范围做了进一步明确和限制,因此,一般来说,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只要不属于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就可以抵扣
首先,是要分行业的。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2006-06-2910:46文章来源:文件文章类型:转载内容分类:政策1、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装备制造、石油化工、冶金、船舶、汽车制造、农产品加工为主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用于自制固定资产的货物或应税务劳务和为固定资产支付的运费等所含进项税金,准予用当年新增加的增值税额抵扣,没有新增或新增部分不够抵扣,可结转以后抵扣。具体行业范围:(1)装备制造业:包括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器及器材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品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航空航天器制造、铁路运输设备制造、交通器材及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2)石油化工业:包括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制品业、塑料制品业。本行业不包括焦炭加工业。(3)冶金业:包括黑色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本行业不包括电解铝生产企业和年产普通钢200万吨以下、年产特殊钢50吨以下、年产铁合金10万吨以下的钢铁生产企业。(4)船舶制造业:包括船舶及浮动装置制造业。(5)汽车制造业:包括汽车制造业。(6)农产品加工业:包括农业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纺织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皮革、皮毛、羽毛(绒)及其制造业、木材加工业及木、竹、藤、棕、草具制品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2、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东北地区工业区企业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除外),可在现行规定折旧年限的基础上,按不高于40%的比例缩短折旧年限。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手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62号)第十条规定:纳税人应在办理退税的月份申报期内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退税申报,并提供下列资料:(一)《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计算抵(退)税申报表》(附件3);(二)纳税人本期有新增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应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固定资产)》、《运输发票抵扣清单(固定资产)》、加注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标识的《防伪税控专用发票认证清单(固定资产)》。
咨询热线 ZI XUN RE XIAN您好,我加油站购入一些固定资产配套油站用于油气回收工程,该工程是市政府要求每个加油站必须要做的,用于售油过程中节省损耗及环保等,请问这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专业解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固定资产能否抵扣增值税要看具体情况:一、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是不能抵扣的。二、如果是一般纳税人:1、一般纳税人购入固定资产如果是生产设备(动产设备)的,买价是不包括增值税的,可以抵扣。财税[2008]170号规定 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以下简称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当记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2、如果一般纳税人购入的是房屋、构筑物等属于不动产的固定资产以及与作为不动产附属物的固定资产,如中央空调等;是不能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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