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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遗产的继承权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父母,子女,配偶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平等的继承权,继承遗产时应当平均继承。

遗产的继承权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2,遗产继承权的内容及相关的问题

你好,首先看死者有没有遗赠这个效率最高,遗赠是把遗产赠送给法定继承人外的人。没有遗赠看是否有遗嘱,公证遗嘱效率最高,没有公证遗嘱以最后订立的那份为准。遗嘱没有话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死者有遗嘱,但是已经处分了遗嘱中的一部分财产,这部分财产的处分是有效的,被处分部分的遗嘱自动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财产的分配

遗产继承权的内容及相关的问题

3,遗产的继承权

那你让你父亲立遗嘱或者把房产权转让给你吧,还有就是他和你后妈结婚前有没有公正财产,或者对财产分配有没有什么协定,如果没有的话,那么属于你爸爸名下的财产你和你后妈都是第一继承人,也不是说全部归你后妈所有,一般是对半分,如果你后妈没有生活来源而且如果她有证据说你对你父亲没有进到赡养责任的话,那么对你分得财产是个影响。就算房屋是你一直居住,但是房产是你父亲的,他有没有明确文件或者录音之类的表示赠与你也是以个关键。 你对你后妈在法律上是有赡养义务的。

遗产的继承权

4,遗产继承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是指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继承权的实现要具备几个前提条件:1、主张继承权者属于继承权主体的范围;2、继承权人没有丧失继承权;3、继承权实现的内容是合法的,没有侵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利益。《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5,什么是继承权

继承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继承权包括两种涵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即享有客观意义上的可能性继承权。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即一定的法律事实)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 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 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6,继承权是什么

继承权包括两种涵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即享有客观意义上的可能性继承权。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即一定的法律事实)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继承权的特征 (一)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 (二)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 (三)继承权的标的是遗产 (四)继承权是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可行使的权利的效力。 继承权的接受与放弃 继承权的接受,是指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参与继承、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 自继承开始,客观意义的继承权也就转化为主观意义的继承权,继承人得自主决定是行使继承权、接受继承,还是放弃继承权。依我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权的,视为接受继承。 继承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作出的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 继承权的放弃,是继承人对其继承权的一种处分。 继承权的放弃,须以明示的方式作出。 继承权的放弃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 继承权的放弃不能附加任何条件, 继承权的丧失 继承权的丧失,又 称继承权的剥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继承权的丧失可分为绝对丧失与相对丧失。继承权的绝对丧失,又称继承权的终局丧失,是指因发生某种法定事由,继承人的继承权终局的丧失,该继承人绝对不得也不能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的相对丧失,又称继承权的非终局丧失,是指因发生某种法定事由继承人的继承权丧失,但在具备一定条件时继承人的继承权最终也可不丧失。 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 1.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绝对丧失)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当然丧失继承权。 我国关于继承权的原则 一、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主要有以下表现: 第一,凡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均为遗产,全得由其继承人继承。 第二,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得非法剥夺或限制。 第三,继承权为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 二、继承权平等原则 (一) 继承权男女平等 (二)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三) 在遗嘱继承和遗赠中保护老、幼、残疾人的利益 依《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其财产时,遗嘱中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四) 遗产分割不能侵害未出生人的利益 按照《继承法》的要求,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以保护被继承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和利益。 (五) 承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我国《继承法》中特别规定了遗赠扶养协议。公民可以与无法定扶养义务的自然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以保障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 三、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 (一)继承人的继承权受法律的平等保护 (二)法定继承人有平等的继承权 (三)继承人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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