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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内容有哪些

监督机构在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向备案机关提交的、在监督检查(包括工程竣工验收监督)过程中形成的、评估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以及工程是否符合备案条件的综合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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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专业好不

就是 过去的项目包工头。现在统一为: 项目经理。也可以说是监理员(初级)近些年 房产泡沫缓和,所以 类似工程的职业都会有所提薪。“质量与安全,生死与性命。”做好此句便可安生而已。工程质量管理是指为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运用一整套质量管理体系、手段和方法所进行的系统管理活动。 工程质量好与坏,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工程项目建设,投资大,建成及使用时期长,只有合乎质量标准,才能投入生产和交付使用,发挥投资效益,结合专业技术、经营管理和数理统计,满足社会需要。世界上许多国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都有一套严密的监督检查办法。在中国,自1984年开始,改变了长期以来由生产 者自我评定工程质量的做法,实行企业自我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大力加强社会监督。运用一整套质量管理体系、手段和方法所进行的系统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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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设工程监理与工程质量监督的区别是什么

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主体不同,决定了两者在职权、工作内容等方面的不同。工程质量监督的行为主体是政府部门,具有明显的强制性,是行政性的监督管理,工作内容侧重于建设程序、参建各方主体在建设行为上的合法性的监督管理,并对重点部位的质量进行检查;而监理的行为主体是监理企业,具有社会性和服务性,没有委托和授权,就没有监理在某项工程中的监理职权。
工程监理:为实施承包合同,由业主组建或选择监理工程师单位依据合同对承包商的生产(进度、质量和投资)进行监督和管理工作。 工程质量监督:工程质量监督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统称监督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

建设工程监理与工程质量监督的区别是什么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或质量监督有何重要作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确立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对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强化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的质量责任,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和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原化工部从1991年就对化工建设工程开展质量监督,但由于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职能划转和衔接出现疏漏,作为行业管理重要内容的政府职能出现缺位。化工建设工程质量决定了工程的本质安全程度,事关安全生产和公众利益。目前化工工程中消防、安全、环保等配套设施均有部门监管,而作为项目核心的主体装置反而缺少强制性的监管,非常不正常。管规划、管标准、管质量是工信部的主要工作,其中应该包括化工等工业建设领域的相关内容。制订的工程建设标准如果缺少实施监督,只能是虎头蛇尾;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如果不重视工程质量,就不能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条件,产品质量也得不到可靠保证。工信部应该全面履行行业管理职能并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落实到位。

5,工程建筑监理与工程质量监督的区别是什么

工程建设监理与工程质量监督的区别 工程建设监理与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都属于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活动。但是,它们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1)工程建设监理是在项目组织系统范围内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横向监督管理,而政府工程质量监督则是项目组织系统外的监督管理主体对项目系统内的建设行为主体进行的一种纵向监督管理。 (2)工程建设监理的实施者是社会化、专业化的监理单位,而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的执行者是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程建设监理属于社会的、民间的监督管理行为,而工程质量监督则属于政府行为。 (3)工程建设监理具有明显的委托性,而政府工程质量监督则具有明显的强制性。 (4)工程建设监理的工作范围由监理合同决定,其范围可以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全方位,远远大于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的范围。 (5)它们在工程质量方面的工作也存在较大的区别。一是工作依据不尽相同。政府工程质量监督以国家、地方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为依据。而工程建设监理则不仅以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为依据,还以工程建设合同为依据。二是深度、广度不同。工程建设监理所进行的质量控制工作包括对项目质量目标详细规划,采取一系列综合性控制措施,既要做到全方位控制又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并持续在工程项目建设的各阶段。而政府工程质量监督则主要在工程项目建设的施工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阶段性的监督、检查、确认。三是工作权限不同。四是工作方法和手段不同。工程建设监理主要采取系统管理的方法,从多方面采取措施进行项目质量控制。而政府工程质量监督则更侧重于行政管理的方法和手段。

6,浅谈如何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

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涉及面广,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影响质量的因素很多,如设计、施工工艺、施工机械、操作方法、技术措施、管理制度、路用材料、沿线地理、地质、水文、气象等。因此,为了提高公路工程质量,必须积极探索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管,努力维护国家和公众的利益,建立以规范标准为主要内容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监督体系。围绕工程项目和建设主体,多层次,全方位实施工程质量监管,有效维护建设市场秩序。政府对公路工程施工质量阶段性监督管理从整体上看,是从公路工程质量形成的先后顺序体现政府对其形成过程的各个阶段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的监督管理,是以公路工程的实体质量是否形成为界限将其划分为施工前的质量监督管理,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和竣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三个方面,是实现全面、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思想的具体体现。1.施工前的监督管理 公路工程施工前的质量监督管理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对有关勘察设计文件审查的监督管理。对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的监督,重点是放在对勘察设计文件的审查把关上。若发现其违犯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条文的勘察、设计文件,可以通过直接的经济处罚和法律制裁,使直接责任主体承担其失误疏忽或有意所造成的设计质量责任。通过对勘察、设计单位的监督管理和依法处罚,并将其不良行为记录在案,纳入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的信誉档案,形成信用约束力,促使建设主体改进质量管理保证体系,有效促进质量体系良性循环,规范所有主体各层次、各环节的质量行为,严格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检查制度,实现勘察和设计文件的质量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要求。二是对招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重点是施工、监理、重要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投标监督,实现市场监督与质量监督的有效结合,通过质量监督审查促进市场竞争的规范化和良性运转,通过市场有效运作,保证质量监督的有效性。三是对合同文本的监督,重点是对施工、监理、重要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监督,把质量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落实到合同条款中,以合同的法律效力约束各建设主体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通过对这三方面的内容审查监督,实现政府对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实施过程的预控监督。施工前质量监督管理的重点归根到底是对业主质量行为的监督管理,因为业主是所有活动的组织者、决策者,这也是规范项目业主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的重要措施。2.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在新的经济体制下,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方式,应当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工作性质和内容的要求,质量监督机制是以委托机关的名义监督执法,应当在交通主管部门委托事项的范围内实施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对委托机关负责,由委托机关承担执法后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质量监督工程师对监督的工程质量承担监督责任,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站在公众和社会的立场上对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监督管理。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监管主要围绕三大部分:现场监督,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巡回监管。三大部分主要是隐蔽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在对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中,重点是隐蔽工程、主体结构等影响结构安全的主要部位。现场实体质量的检查方式采用科学的监测仪器和设备,提供准确可靠、有说服力的数据,增强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权威性。通过监督抽查,保证强制性标准的贯彻执行,保证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贯彻落实,从宏观整体上把握建设工程质量和结构使用安全。监督机构监督检查的对象还包括建设单位在内的所有参与公路工程建设的各行为主体。质量监督机构应站在执法的地位,通过加强对参与工程建设各行为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查处各行为责任者的违规行为,增强各行为主体的自律能力,提高行业整体素质,保证工程质量。为适应现代化高速发展的需要,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还应利用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作为现代化管理的重要手段,逐步实现监督管理方法科学化。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监督管理是以施工主体为主线,业主、监理、设计、材料、设备生产或供应主体及试验检测主体的协作配合的全面、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其方法主要通过现场的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监督。主体结构的验收监督和随机抽查监督为主要形式,把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纳入监督管理范畴,环境质量的监督渗透于各个监督全过程,也是质量监督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施工中的监督,保证各主体的质量行为规范,质量活动结果有效,国家和公众质量利益通过实体有效操作全面得以实现,保证建设过程的质量处于受控状态,确保施工阶段的建设工程质量。3.竣工后的监督管理 竣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是公路工程建设投入使用的把关监督管理。首先,应经常性地对已完各项工程进行检查观测,要保证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工程不能投入使用,避免劣质工程对国家和公共使用者造成直接的危害和经济损失。其次,是要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搞好内业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严格对其竣工验收资料的审查、监督,确保竣工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三是要对缺陷责任期内遗留问题进行整改的跟踪检查监督,确保按施工图要求整改到位,确保工程交付使用后的运行安全、舒适。4.监督工作中要注意的原则和监督方法的改进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是政府职能而不是责任主体,任何单位不可代替和越位。实行工程质量监督是督促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搞好工程质量及工程质量控制的政府监督行为。在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中,应掌握原则和监督方法的改进,还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要充分发挥政府监督的职能以权制权,确保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3)在公路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综合治理和提高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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