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容易出现的问题,房屋装修合同容易出现纠纷的情况有什么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1-26 09:28:26
1,房屋装修合同容易出现纠纷的情况有什么
具体可注意以下情况:1.合同主体不明晰:合同中应首先填写甲方、乙方的名称和联系方法。2.监理概念模糊:工程监理是指监理人受消费者委托,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督和管理的活动。3.书面文件不全:经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以及全套设计、施工图纸等均为合同的有效构成要件。4.权利义务不清楚:合同中规定了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双方应做的工作。5.增减项未加入合同:目前在装修工程的实际履行中,增加工程项目的情况很多,但是好多都没有列入合同之中。6.材料供应不明确。7.工期延误没有规定:如果出现工期延误问题,消费者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对待,需要写清楚。8.质量标准不清楚。9.工程验收不细心。10.争议解决办法未约定。在合同中约定出现争议后的解决办法可以有利于纠纷的迅速解决。
2,合同容易出现重要问题有哪些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说,是否只有书面的合同才有效力。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房地产转让合同、长期的租赁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等。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中涂改的部分是否有效力。如单方对合同进行涂改,以改变了原有合同约定的,则改变的部分无效,维持原合同约定内容。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想进行合同修改的,必须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或在原合同相应条款作修改或补充,并在修改地方加盖双方公章(个人手印);若只有口头答应但没有对合同做修改或者没有在任何一处有修改变动的地方盖章(手印),视为无效,合同维持原有内容继续生效。
3,业务中的法律法规如经济法合同法中容易产生那些纠纷需要
1、你的问题不是很清楚,是不是问的是合同容易出现哪些纠纷是不是?你要想想了解话,你可以去看看合同法,具体名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至于容易出现哪些纠纷的问题,给你说的通俗简单一点吧,因为合同有不同的种类,详细的不好说,给你举一个类别的合同的,就举现实中最为常见也最多的买卖合同吧。对于买方的风险(也就是卖方容易出现的问题):不按期交货、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不交货等。卖方:买方不付款、延期付款等。你的问题不好回答,如果要说容易产生哪些纠纷,你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案由规定,像合同法中的纠纷很多。合同纠纷在不同行业有不同的风险点,如果是重要的合同,建议你公司聘请律师专门审查;如果是一般的合同,风险点一般会出现在以下几个地方:主体资格是否合法、货物的交付及验收、合同的解除程序、违约责任。1. 错。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还需符合我国法律强制性规定。2. 错。举例:比如我卖你一瓶水,100块,你已经给我了,结果买卖合同被法院宣告无效。此时你可以根据不当得利向我主张100块的返还。
4,合同履行中会产生哪些纠纷
1、商品质量条款未约定或约定不明。2、商品交接及货款支付未约定或约定不明。3、违反诚信原则。4、 未考察主体资格或主体的偿债能力。5、违约责任问题。6、管辖约定。7、签名盖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5,签订合同时最容易忽略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合同主体是否适格,很多人签合同连主体都没搞清楚,这样的合同对实际义务人是没有约束的。或者是对合同主体的背景未做调查,比如跟公司签合同,连公司是否进行工商登记、具不具有履约资质都没搞清楚,盲目签合同,最终导致自身损失。合同不约定违约责任。不约定违约责任,违约的风险就小,如果是要求对方履行主要义务的合同,对其约束力就低。支付方式。从保障付方的利益来说,支付方式最好是分阶段支付。尽量不要先付全款后收货、验货。其他容易被忽视的问题还包括双方权利义务的明确、合同生效起止时间、争议解决方式等。不同类型的合同,要考虑的法律问题是不同的。小产权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为这个房子是农村人自己和集体所有 简单说:a花10万购买b的小产权房,将来拆迁政府赔偿20万,b有权利获得20万,另外再赔偿10万给a,顶多再协调补偿a一部分金额。 原因是b才拥有房子所有权,a可以认为是仅仅暂时免费使用了b的房子(除非b是老实人,讲道德) 现在部分地区确实在小产权房上有相应政策运量出台,但目前还没有,受益地区一般只会选择小产权房占用面积多的城市(重庆、深圳为试点的可能最大) 希望对你有帮助,不懂可以继续追问
6,合同管理的常见问题
1. 合同内容不够严谨合同内容不够严谨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岐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的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2)只有从合同而没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没有根据的合同,是“无源之水”,而“无源之水” 是不存在的。(3)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有些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2. 合同签订后没有进行合同交底很多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公司总部一级都很重视,但一旦合同签订后,对合同分析和合同交底往往不够重视,甚至忽视了这项工作,合同签订与合同执行脱节,致使合同往往被锁在文件柜或项目负责人的抽屉内,其它人员只知其相关工作职责,而对合同总体情况知之甚少,甚至完全不了解合同的具体内容,给日后的合同纠纷埋下了隐患。3. 合同执行过程中忽视变更管理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问题在于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变更两种情形。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
7,签租房合同时容易犯哪些错误
租房过程中,在保证房产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已经核实后,就可以签合同了。签订合同前,做好关于费用、违约责任等相关约定。签合同时,按照约定正确填写即可。但在实际操作中,以下小细节注意不到,往往也会带来风险:一、合同不正规一份正规的合同是签约的前提和基础保障。合同不正规常常会出现如“霸王条款”、“文字游戏”,双方权益责任约定不合理,过分损害一方权益。另外,不严谨的表述,造成责任界定不明确,出问题时双方扯皮,均不愿意承担责任。因而,在签约前,保证合同的正规十分有必要。Q:如何获得正规合同?A:正规的租房合同,可在住建委官网进行下载。(点击文中绿色字体,即可跳转到下载页面) 二、合同签署不完整一份有效的合同,首先应该完整签署。所谓完整签署,就是所有空格的地方都要明确按照约定填写,切忌留有空白或画小×。Q:空白合同会带来什么风险?A:合同有空白,很有可能被胡乱涂画,从而造成合同无效。或被“有心人”偷偷填上对你不利的信息,自己的权益无法保障。解决办法:向对方提出来,双方协商后予以完善,或者删除后重新打印,或者在空白地方划上横杠。如图:空白处的正确填写办法空白处应划上横杠,而不是小xQ:容易疏漏的地方有哪些?A:一般最容易疏漏的就是合同签署日期。有些人签约时只专注于内容约定,或是因为着急容易不填合同签署日期。而签署日期往往和履行期限有关联,若是后期被别人填上其他时间,有可能在统计租房时间时发生扯皮。另外在其他约定事项不填写时,应当划上横杠。 三、合同签署有错误在完整签署的基础上,不能正确填写,也会被认定合同无效。1.一些容易被填错的地方:(1)签字处。合同末尾签字处,应由房产证上所有权人亲笔签名,并签署与本人身份证一致的姓名全称。若签字方为其他人,应填写XXX代。否则容易造成产权证与签约人姓名不符,产权证上所有权人不承认此合同,拒不履行。签若签约人为外籍自然人,则,签名处为护照上英文全称,切记签署中文或缩写。(2)涉及数字的地方。比如:下图中应填写阿拉伯数字,分别为100、100、30、100、日租金的两倍。最主要的是第二个空,很多黑中介要求填写200%,也就是租金的两倍实行违约责任,这是不合理的,可以断定为霸王条款,此时应拒签该合同。图为租赁合同截图红框出数字正确填法再如:红框里的数字必须大写,否则容易被涂改。后面括号里填写相对应的阿拉伯数字即可。红框处要大写 2.合同签署错误后,怎么办?合同签署错误后,一种解决办法就是双方协商重新签订。若是在原合同上进行涂改,必须有房东、租客和经纪人的三方签字确认。 四、合同没有充分体现双方意图如果合同上没有提及的东西,而你却很关心,那么你必须仔细问清楚,在合同中加以体现,以免发生问题口说无凭,对方不认账。案例回放:小张租来一套商住两用房想注册个公司,后期可能需要对房屋进行简单装修和改造,但是合同里只表明租赁期限到后,房屋按照原样返回。小张觉得自己的装修只会让房子更好,且不可逆,如果到时候不能原样返回,自己就涉及违约。于是小张找来房东协商后,在“其他约定事项”这一条款中加上“可在不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情况下进行改造和装修”一条,从而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图,规避了一起可能造成的违约纠纷。委托 五、其他注意事项1.如果在租房过程中委托了中介,那么在所有签署的合同上签署的经纪人姓名及证书编号均应是在店面公示的2个备案经纪人。否则出了问题,中介公司以“没有这号人”为由,拒绝承担责任。2.合同上留下房东银行卡开户行及卡号,方便租客以转账方式交房租。3.费用约定。(物业费、供暖费、有线电视费、车位费、网费)谁承担、家具家电是否留下、委托费是否打折、起租日期、付款方式、押金金额、支付定金后的签约时间、违约责任等问题,都要明确约定清楚,严格按照正规合同要求填写,一般不会有太大问题。 签合同是租房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正确填写正规合同,保障自己的权益。除了以上风险,在填写中要注意哪些问题也很重要,可参考《我是房东,签租房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和《我是租客,签租房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该内容仅在北京适用
8,购房合同的十大常见问题
购房合同的十大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问题一:在认购书里没有注明免责的退定条款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如何?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就要交一定额度的定金,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有时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种种原因得不到银行的贷款而无法购买该房产时,发展商一般都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购房者没有履行合同,所以没收定金。 问题二:合同主体认定不明购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会犯一些比较初级的错误。有时代表发展商签约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并不是该房产土地拥有者,这些都是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问题。 另外,项目是由a公司开发的,实际上却是由b公司投资,但作为买家还是应与a公司签约,否则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麻烦,以后办理各种手续会很麻烦。 问题三:开发商的补充协议不对等签补充协议在购房交易中很有必要。但是要提醒购房者的是,一定要看清楚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现在有的发展商在与客户签约时,会主动向客户出示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差率差异过大在哪些情况下能免赔,这是发展商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所以,购房者不要仅仅把开发商的免责条款都签了,而忘记保护自己的利益。 问题四:使用语意含糊的字眼合同是双方意思一致的表达。但是,实践中开发商往往会给购房者很多诸如“如果发生问题,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在装修材料上,选择最好的国外进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诱人但没有实际意义的承诺。最短是多长时间,什么样的才算最好的?其实购房者对这些并不能清楚地确定。 问题五:约定提前交纳部分费用房地产开发对资金的要求很高,开发商面临资金压力是很正常的,但并不能以此为理由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不该交的钱。而在合同或是补充协议中,开发商常会将一些不该预先交纳的费用写进去,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这是显失公平的。 比如有些发展商在尚未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服务标准、收费情况的前提下,就要求买家在预售契约中承诺接受物业管理服务,并接受相关约束,这对消费者是不利的。 问题六:卖方解除合同在一些发展商制定的售楼契约或契约附件中,往往有“买方无故逾期付款,经卖方催告仍不支付欠款的,卖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收买方全部已付价款。”的条款,这样的条款显然是不公平的。假如买家已经支付95%的价款,只剩5%的价款逾期未付,如果发展商以此为由,没收其已付95%的价款,岂不是很不公平?况且,没收实际上是个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行为,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发展商并没有权利来没收他人的财物。 问题七:处理结果的约定不明确很多合同中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条款,“应于××日前如何如何”,但是并没有约定如果没有在“××日前如何如何”后该怎样处理。这样,即使最后认定是开发商的过错,您也很难制裁他,最多是调解了事。 问题八:以偏概全这里所说的以偏概全是个泛指的概念。有时会出现这样那样令人哭笑不得的问题,例如,开发商承诺卧室的玻璃是中空的,到了交房时却发现卧室窗户只有下面的部分是中空,而上面却是普通玻璃等等。 问题九:拒签购房者提出的补充协议前面说了,开发商在签约时会主动出具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补充协议,购房者同样也可以出具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补充协议,最好将开发商在其广告宣传中的条款和楼书里关于装修、物业管理中的承诺都签进补充协议中,不要怕麻烦。举个简单的例子,您买的塔楼(或板楼)里有几部电梯,是否会全部同时开通,如果有不开的怎么办?不要小看这个问题,为了出面积、增利润,现在的高层住宅只安装几部电梯,而且平时还不全开,在上下班高峰时间极为不便,在这种情况下,业主是否有权拒付部分电梯费呢? 但是,就像您可以拒签开发商的补充协议一样,开发商也同样可以拒签购房者的补充协议。这种现象在广州是比较普遍的,一些热销的楼盘也都如此。 问题十:勿留空白提防作弊如同在填写银行存取款时需要在金额前加写$以防有人篡改存取款现金一样,合同中留下空白,往往会给开发商作弊留下可乘之机。在我国商品房交易的惯例中,一般是由开发商手持所有合同文本,这样,开发商当然可以随心所欲地添加对自己有利的条款了。一旦这种合同被拿到法庭上作证,购房者即使不承认,也是口说无凭,难以举证伸冤。
9,指出下列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
指出下列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 交换写字楼合同 甲方:××贸易总公司 乙方:××市广告集团公司 甲乙双方为了便于在穗深两地联系业务,需交换写字楼作为各自的办 事处。现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制定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广州市隆兴路168号大楼中为乙方提供一单元住宅(三房一 厅,实用面积不得小于80平方米)作为乙方驻穗的办事处用房。 二、乙方在深圳市为甲方提供同样的一单元住宅,规格同上,作为甲 方驻深办事处用房。 三、双方分别负责为对方上述办事处供水、供电及安装电话,以确保 日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 四、本合同有效期为五年,是否延期届时根据需要商定。 五、本合同自双方同时履约之日起生效。 六、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答案 1.这份合同的正文缺写了若干重要条款,现有条款规定也不够全面。 如,对双方交换的住宅的质量要求、合同履行的期限、地点和 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均未写。 2.尾部内容不完整。 尾部未写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的份数、保管及有效期;落款 未写明双方单位全称、当事人的有效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 箱、电话、电报挂号以及开户银行、账号等。 3.文字不具体、不严密。 如“实用面积不得小于80平方米”、“乙方在深圳市为甲方 提供 同样的一单元住宅,规格同上”,究竟是多大的面积?乙方在 深 圳市为甲方提供的住宅又在何处? 4.文字存在不准确之处。 如,标题为“交换写字楼”,是互相换了不还呢,仅仅只是交换使用?此合同问题很多,例举几个吧。1、深圳的住宅在哪里?没有明确。2、住宅是否都有产权?3、产生的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的承担及支付问题没有明确。4、何时交付没有说明。互换的时间是多久?合同有效期不等于房屋互换的时间。5、合同生效时间有问题。6、房屋的维修问题没有明确。7、房屋的用途没有明确。8、合同的第五条是废话,应当约定具体的纠纷解决方式,如仲裁还是诉讼,最好将争议解决地方约定在己方所在地。9、合同太简单,应当将双方的具体的权利义务明确在合同中。10、其他的问题不再例举。本合同约定甲方在付了定金的情况下,先付清货款,后才能提货加重了甲方责任,对甲方不公平,可协商先付部分货款,在提货后一定期限内结清货款(因有定金在乙方手上)。另外,合同只约定了甲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没有约定乙方逾期供货、不能保质保量供货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这些约定违反了公平原则。最好还应有损失赔偿的相关约定。 缺少这些约定,万一出现争议,不便纠纷的解决。未明确合同标的白色硅酸盐水泥的品牌、规格、质量标准、检验办法、质量异议期等,易产生质量争议相关风险。2010年7月30日前提(供)5万吨。2010年10月30前提(供)5吨。未明确由需方提出履行(要求供货),还是由供方提出履行(要求提货),以及接受履行期限等,在实际履行中难以分清逾期履行的责任。1、合同一般为一式两份,签字并盖章后才可生效。2、违约责任重的违约金系数没有总体说明3、宏发建筑公司为红星水泥厂购买水泥10万吨水泥品牌没有详细说明4、包装要求说明太过粗鲁,只有袋重符合规范,没有水泥材质说明的要求5、交货期限推迟或者提前乙方无权处理该货,以上只是个人理解,不能用于其他,谢谢采纳此合同问题很多,例举几个吧。
1、深圳的住宅在哪里?没有明确。
2、住宅是否都有产权?
3、产生的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的承担及支付问题没有明确。
4、何时交付没有说明。互换的时间是多久?合同有效期不等于房屋互换的时间。
5、合同生效时间有问题。
6、房屋的维修问题没有明确。
7、房屋的用途没有明确。
8、合同的第五条是废话,应当约定具体的纠纷解决方式,如仲裁还是诉讼,最好将争议解决地方约定在己方所在地。
9、合同太简单,应当将双方的具体的权利义务明确在合同中。
10、其他的问题不再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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