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请问意外或残废是怎么回事

意外时不在计划之内,残疾是意外的并发症

请问意外或残废是怎么回事

2,意外残疾会不会引发重大疾病

伤残达到高残标准就是重大疾病 重大疾病分两类 一种是病 一种是意外
血友病是一种遗传病,残疾就是因为意外或是疾病导致身体的某些功能丧失,不能正常使用。

意外残疾会不会引发重大疾病

3,意外伤残能申请残疾证吗

不好说,这要看你的伤残程度。 残疾证即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目前,我国残疾类别共分为七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及多重残疾。凡符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的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 具体的,建议到县残联去询问。 如果有帮助,谢谢采纳。
能的
办理残疾证可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申请,由当地残联指定医院做检查,符合残联制定的残疾标准,方能领取残疾证。 几级都能办!!残疾证也是分级的!根据不头的伤残级别给发不同级别的残疾证

意外伤残能申请残疾证吗

4,意外伤害造成的残疾程度如何评定

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并不对所有的意外伤害都承捎保险责任,而只对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伤残程度和给付标准的意外伤害事故,按照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承担保险责任。目前各家保险公司确定残疾保险金给付比例的重要标准是《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该表将人身保险残疾分为7个等级、34个项目。第一级为B个项目,保险金最高给付比例为100%;第二级有2个项目,保险金最高给付比例为75%;第三级有5个项目,保险金最高给付比例为50%;第四级有7个项目,保险金最高给付比例为30%;第五级有7个项目,保险金最高给付比例为20%;第六级有3个项目,保险金最高给付比例为15%;第七级有2个项目,保险金最高给付比例为10%。因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残疾保险金的数额由保险金额和残疾程度两个因素确定。其中,残疾程度的确定最为关键,也最复杂。 (l)残疾程度的评定时机。一般情况下,残疾评定应在损伤及其所致并发症经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症状稳定状态(包括医疗终结和医疗依赖)后再进行。但如果被保险人经过180天的治疗仍未结束,则无论病情如何均可评定残疾程度,即所谓的推定残疾情况。此外,如果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后发生组织器官缺损等明显无法复原的情况时,在损伤发生后即可进行残疾程度的评定工作。 (2)残疾程度的分项评定原则。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如果同一器官或系统发生多处损伤,或者一个以上器官同时受到损伤时,应先对单项残疾程度进行鉴定,然后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确定应给付的保险金;当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两项以卜身体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保险金给付总额不得超过约定的保险金额。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保险人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3)残疾程度的类推。对于《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未作规定的残疾,确定是由意外伤害造成的,可以参照最相似的项目评定残疾等级,给付残疾保险金。 (4)高等级残疾覆盖低等级残疾。《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仅规定高等级残疾的,如果被保险人的残疾未达到高等级残疾的可以评定为下一等级残疾。比如,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残疾程度为第一级,其中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不能辨别明暗、仅能辨别眼前手动者,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若未达到第一级程度的,可以根据实际功能的障碍程度评定为第二、三、四、五、六或七级。
您的保险包括意外医疗吗?不包括的话应该是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如果包括的话,按您的医疗用费的百分比计算。具体的您必须仔细查看合同,也可以直接打电话询问公司的客户服务人员

5,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残疾赔偿金标准

第一条、意外伤害:1、突发急性病身故、意外身故或残疾、意外烧伤按照条款有关规定执行;2、身故处理费用:按照被保险人身故地丧葬费标准赔偿。因民族、宗教等特殊原因,被保险人身故后确需全尸遣返而发生的遗体储藏费、包机等费用也可包括在内。第二条、因意外伤害治疗发生的费用: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而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所发生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治疗发生的符合本保险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包括如下项目:1、治疗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治疗费、诊疗费、注射费、输液费、输氧费。2、检查费:指治疗期阿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检查、检验、化验(包括试剂费)和摄片费用。3、手术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手术费用,包括手术费、麻醉费、材料费。4、药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费用。5、护理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等级护理费。6、床位费:指治疗期问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病床住院床位置。7、输血材料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附和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血液制品费用。包括全血浆、红细胞悬液、单采血小板、浓缩白细胞、浓缩血小板、洗涤红细胞。8、院外专家会诊费:指治疗期间因病情需要,由医疗机构同意并邀请外院专家进行会诊的费用。9、其他合且必要的费用。第三条、因以外伤害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而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包括如下项目:1、交通费:指为抢救生命而发生的救护车辆费用及医院转诊过程中的用车费用。2、误工费:指被保险人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保险人按照保险单所在的医疗补充保险金额×0.5%/天的标准和被保险人的十级住院天数给付误工费。3、近亲属探望交通费、食宿费:指被保险人连续住院三天(不含三天)以上或死亡,其一名随行或一名前往探望的亲友的额外食宿费和交通费。其中食宿费每天不超过人民币200元,交通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4、随行未成年人或长着的送返费用:指被保险人连续住院3天(不含三天)以上或死亡,其随行未成年的人或长者因无法照料确需送返远距住地而发生的交通费用,具体标准同本条第三项。5、旅行社人员和医护人员前往处理的交通、食宿费用:被保险人重伤或身故,2明旅行社人员(境内)或1名旅行社人员(境外)和1名医护人员(境外、视被保险人受伤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前往)的食宿、交通费用,具体标准同本条第三项。6、行程延迟需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指因发生保险事故导致原有行程被迫延迟而需指出的额外的食宿、交通费用,具体标准同本条第三项。
第一条、意外伤害:1、突发急性病身故、意外身故或残疾、意外烧伤按照条款有关规定执行;2、身故处理费用:按照被保险人身故地丧葬费标准赔偿。因民族、宗教等特殊原因,被保险人身故后确需全尸遣返而发生的遗体储藏费、包机等费用也可包括在内。第二条、因意外伤害治疗发生的费用: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而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所发生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治疗发生的符合本保险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包括如下项目:1、治疗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治疗费、诊疗费、注射费、输液费、输氧费。2、检查费:指治疗期阿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检查、检验、化验(包括试剂费)和摄片费用。...指被保险人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具体标准同本条第三项:指被保险人连续住院3天(不含三天)以上或死亡,2明旅行社人员(境内)或1名旅行社人员(境外)和1名医护人员(境外、红细胞悬液。7:指因发生保险事故导致原有行程被迫延迟而需指出的额外的食宿,由医疗机构同意并邀请外院专家进行会诊的费用、洗涤红细胞: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而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包括手术费;2,具体标准同本条第三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费用。其中食宿费每天不超过人民币200元:被保险人重伤或身故、随行未成年人或长着的送返费用、材料费、意外伤害、身故处理费用、意外身故或残疾。2、麻醉费、宗教等特殊原因。4:1、床位费、行程延迟需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院外专家会诊费,具体标准同本条第三项;天的标准和被保险人的十级住院天数给付误工费、注射费、输血材料费、输液费。2、包机等费用也可包括在内、误工费。4、手术费。6。9,其一名随行或一名前往探望的亲友的额外食宿费和交通费:指为抢救生命而发生的救护车辆费用及医院转诊过程中的用车费用:1:指治疗期间因病情需要:指治疗期间发生的附和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血液制品费用、浓缩白细胞、交通费、其他合且必要的费用: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手术费用:1、意外烧伤按照条款有关规定执行、视被保险人受伤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前往)的食宿、因意外伤害治疗发生的费用。3、交通费用。8,保险人按照保险单所在的医疗补充保险金额×0、突发急性病身故,被保险人身故后确需全尸遣返而发生的遗体储藏费、近亲属探望交通费、因以外伤害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旅行社人员和医护人员前往处理的交通,包括如下项目。6第一条。5.5%/、浓缩血小板、交通费用,交通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5:指治疗期问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病床住院床位置、检验:指被保险人连续住院三天(不含三天)以上或死亡、护理费、食宿费用,包括如下项目。因民族、输氧费。第三条,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治疗发生的符合本保险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单采血小板、检查费。包括全血浆: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治疗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等级护理费,其随行未成年的人或长者因无法照料确需送返远距住地而发生的交通费用。第二条。3、化验(包括试剂费)和摄片费用:指治疗期阿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检查、诊疗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而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所发生的、治疗费:按照被保险人身故地丧葬费标准赔偿、食宿费、药费

6,意外至残怎么赔偿

您好,意外至残是按残疾比例来赔付的。
字号: 大大 中中 小小 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工伤计算项目具体金额和赔偿数目,以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为准,以下,仅为参考。 第一部分 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 上述金额的计算依据是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伤者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天数 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兰州市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三、每月生活护理费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795.50元、636.40元、477.30元。 四、辅助器具费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工伤期间工资(从受伤之日至伤残鉴定日止) 工伤期间工资=受伤之日至伤残鉴定之日止的原工资福利待遇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六、交通食宿费 指到省外医院就医,所支出的交通、食宿费用。 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月工资×按伤残等级确定的月数(最多24个月,最少6个月),具体为: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五级、六级伤残的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伤残津贴 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并被评定为一至四级伤残,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被评定为五、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本来应当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伤,[甘肃法律服务网版权所有]但出于某种原因难以安排,而按月支付给工伤职工的津贴。具体为: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的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的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经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12个月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兰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以兰州市200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591元计算,而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的工伤医疗费用。即只有在终结劳动关系时才能享受,具体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六级伤残为14个月;七级伤残为12个月,八级伤残为10个月,九级伤残为8个月,十级伤残为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七级伤残为12个月,八级伤残为10个月,九级伤残为8个月,十级伤残为6个月。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指对于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伤残程度五级至六级的工伤职工自愿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12个月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兰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以兰州市2006年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591元计算,而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的就业补助费用。具体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六级伤残为14个月;七级伤残为12个月,八级伤残为10个月,九级伤残为8个月,十级伤残为6个月。 第二部分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一、丧葬补助金 指因职工因工死亡、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致死的、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支付给其直系亲属的丧葬费用补助。 丧葬补助金赔偿金额=兰州市200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591元×6个月,为9545元。 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指职工因工死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标准,对其直系亲属支付的一次性赔偿。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兰州市200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591元。具体标准由兰州市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00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591元×(48-60个月)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 指职工因工死亡、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间因工致死的、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甘肃法律服务网版权所有]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该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的维持基本生活费用的补偿。 (一)配偶 如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赔偿金额=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 (二)其他亲属 指工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条件是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重要生活来源;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父母、外祖父母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赔偿金额=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 (三)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即如果工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如果工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但是,如果工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

文章TAG:意外  残疾  请问  残废  意外残疾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