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问怎么样签的合同才有效

合同有效成立的5个条件: 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2.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互为有偿; 5.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请问怎么样签的合同才有效

2,怎样签合法有效的合同

你好, 一份合同有效,必须名字以下3个条件: 1,合同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 2,合同内容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3,合同内容没有侵犯第三人(他人)利益。 满足以上条件的合同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
一、意思表示真实;二、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三、形式合法。

怎样签合法有效的合同

3,怎么样的协议签订才算合法的有效的麻烦告诉我

一、父亲和女儿都是成年人。二、协议时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三、不侵害儿子或者女儿的合法权益。四、父亲对房屋具有产权证。五、协议当事各方亲笔签字后即可生效。如有必要,可以考虑委托律师起草。
您好,一般的协议具备以下条件是有效的:一、协议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没有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情形;三、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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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正规合同应该是怎样签的呢

你好,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至于你提的问题太宽泛了,合同签订涉及的太大,主体的适格,内容的合法,以及双方的要约和承诺是否出于本意等。
1、法律对合同样式并无特别明确具体的规定,只要具备合同必备的要素即可,如签约人、合同标的、期限等条款。 2、所谓正规的合同,通常是指合同的排版、编写更符合行文规范。

5,如何签订一份合法有效的合同

首先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主体要适格。自然人要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其他主体要有工商登记,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则要求代理人有合法授权。 其次,合同签订双方要真实自愿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里不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及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 再次,合同内容需符合《合同法》12条要求的条款。

6,如何签署合法合同

合同和协议没有本质区别。《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从这一概念中可以看出,合同就是协议。但根据逻辑学的原理,协议是合同的种概念,即所有的合同都是协议,但并非所有的协议都是合同,所以说合同是具有特定内容的协议。 协议的定义: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相互之间为了某个经济问题,或者合作办理某项事情,经过共同协商后,订立的共同遵守和执行的条文。与合同的区别是: 1、合同有违约责任的规定,协议书没有。 2、经济合同有“合用法”作为依据,协议书暂时没有具体法规规定。 3、协议书比合同应用范围广,项目往往比合同项目要大,内容不如合同具体。因此,协议书签订以后,往往还要分项签订一些专门合同。
你们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你去年9月进入公司,应该在10月中旬前完成合同的签订。估计你们公司还有其他很多违反法律的现象,比如说社保估计未帮你们买。如果你现在还想呆在你们公司,那你就按照人力资源部门 的要求填写。现在有两个可能:1、人事要求填写的是期为去年的9月份,那么你可以要求他们补缴从9月份到3月份的社保2、如果人事部要求填写现在的日期,也可以,但是你要留有你之前9月份已经进入公司的证据,比如说考勤表、工资条等。后面会用得到,你知道的,呵呵(本人看不惯不守法的企业)

7,怎么签合同才有效有什么要求

根据《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就当事人来说,无非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订立合同一般由订立合同的自然人签字或盖上自己的姓名章;法人、其他组织订立合同一般是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人签名或盖上单位的公章。法人、其他组织应该盖什么章,我国《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现实中,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种类很多,有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行政章及各部门的公章等。一般而言,合同专用章、行政章都能作为合同章,至于财务专用章、各部门的公章的效力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仅仅证明诸如欠款金额(企业之间对帐单)这样的财务方面的问题,那么财务章也是有效的。 值得注意的是,《合同法》第23条的规定,签字或盖章是选择关系,意味着要么签字,要么盖章,要么签字盖章同时具备,这三种情况对于合同成立的意义是相同的。在实际签定合同时,人们往往重视盖章的作用与意义,甚至有的认为盖章比签字重要,其实这是误解。印章的使用(即盖章)就等于印章所有者(即印章名义人)的签名,盖章的效力就等于签名的效力。印章之所以具有证明功能,不过是使用印章能够代替并可以反复代替签名,且有时具有...根据《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就当事人来说,无非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订立合同一般由订立合同的自然人签字或盖上自己的姓名章;法人、其他组织订立合同一般是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人签名或盖上单位的公章。法人、其他组织应该盖什么章,我国《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现实中,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种类很多,有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行政章及各部门的公章等。一般而言,合同专用章、行政章都能作为合同章,至于财务专用章、各部门的公章的效力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仅仅证明诸如欠款金额(企业之间对帐单)这样的财务方面的问题,那么财务章也是有效的。 值得注意的是,《合同法》第23条的规定,签字或盖章是选择关系,意味着要么签字,要么盖章,要么签字盖章同时具备,这三种情况对于合同成立的意义是相同的。在实际签定合同时,人们往往重视盖章的作用与意义,甚至有的认为盖章比签字重要,其实这是误解。印章的使用(即盖章)就等于印章所有者(即印章名义人)的签名,盖章的效力就等于签名的效力。印章之所以具有证明功能,不过是使用印章能够代替并可以反复代替签名,且有时具有省力之效。由于印章极易被伪造,并且印章的名义所有者(即印文所表示其姓名或名称的印章拥有者)与实际控制者极易分离,所以,印章的证明力在本质上低于签名的证明力。
一、合同效力怎么理解合同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具体说来,合同的效力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依法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设定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债务人则负有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依《合同法》第6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都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违反义务,亦不得滥用权利。2、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拘束力。合同当事人受合同的约束,不得为与合同的权利义务相违背的行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3、依法成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不履行所承担的义务,只要有履行的可能(包括法律上的可能和事实上的可能),对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的国家强制力强制违约方履行合同。二、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的时间即是合同生效的时间。但某些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生效有特别规定,要求办理审批、登记手续的,合同须经批准或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发生效力。例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依法律规定,须经外贸部门批准,才能发生法律效力。附条件或附期限的合同,自条件成熟时或期限届满时发生效力。三、合同的有效条件判定合同是否有效的依据是合同是否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具备以上有效条件的,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合同不具备以上有效条件的,其效力即受影响。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有欺诈、胁迫、违背法律规定、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恶意串通、无权代理、无权处分、不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等。但是,并非不具备上述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条件的合同均为无效合同。由于现实生活中不具备上述有效条件的合同的情况千差万别,法律上根据其程度不同,从鼓励合同交易、促进交易的原则出发,将这类合同区分为三种:一是无效合同;二是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三是效力待定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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