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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常听到一些文件中会有安全事故也有不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和不安

首先说安全,包括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通常我们都说消防安全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而没有讲消防不安全事故之类的,应该是安全事故准确些。

经常听到一些文件中会有安全事故也有不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和不安

2,安全事故与不安全事故意思是不是一样

不安全事故:主要指事故发生前已存有预见性安全隐患而发生的事故。安全事故:一般无法预测,具有不可抗因素,事故的发生出乎预料。
基本没什么不同,个人的说法习惯而已,不必咬文嚼字。 相对来说,以前的人比较喜欢说生产安全,现在更偏向于说安全生产了。
不安全事故:主要指事故发生前已存有预见性安全隐患而发生的事故。安全事故:一般无法预测,具有不可抗因素,事故的发生出乎预料。

安全事故与不安全事故意思是不是一样

3,安全事故与事故的区别

《安全生产法》中没有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 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编写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材》(上册)第一页有这么一段话: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作用是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各种安全检查活动,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各种事故隐患,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等,它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保证。” 所以我觉得你的提问整句话都有漏洞,企业的安全部门不仅仅是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主管部门,不是事故(电气、质量、设备等)的主管部门。

安全事故与事故的区别

4,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类方法

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类:  一般可以把安全生产事故分为生产安全事故和非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分为,伤亡事故,设备安全事故,质量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职业危害事故,其它安全事故等。  非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盗窃事故,人为破坏事故,其它事故等。  按行业分类:建筑工程事故,交通事故,工业事故,农业事故,林业事故,渔业事故,商贸服务业事故,教育安全事故,医药卫生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电力安全事故,矿业安全事故,信息安全事故,核安全事故等。  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或分级:  (工业生产)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道路交通)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水上交通)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  (铁路交通)一般事故,险性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建设工程)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事故。按经济损失大小分类:一般损失事故:经济损失小于1万元的事故。较大损失事故:经济损失大于1万元(含1万元)但小于10万元的事故。重大损失事故:经济损失大于10万元(含10万元)但小于100万元的事故。特大损失事故:经济损失大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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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什么叫安全事故

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生产安全事故的4大控制指标(单位时间:年) :10万人死亡率、亿元GDP死亡率、道路万车死亡率、百万吨煤死亡率 事故的调查处理,主要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条例将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其中,事故造成的急性工业中毒的人数,也属于重伤的范围。
影响安全的事故
就是在工作范围内发生的意外事故。

6,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其中,事故造成的急性工业中毒的人数,也属于重伤的范围。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其中,事故造成的急性工业中毒的人数,也属于重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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