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厂里请工伤假是什么意思

劳动者发生工伤,工伤医疗期用人单位需要照常支付工资。工伤医疗待遇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不能按病假处理,克扣工资。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去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你的工伤厂里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了吗?

厂里请工伤假是什么意思

2,劳动法工伤假

1.工伤认定: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2.认定时间:在事故发生30天内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3.你工伤应该休息的假期(也就是停工留薪期)由劳动部门认定工伤后同时核定,一般要申报材料后60天内作出,你可以先休息着,工伤假期批下来后在看是不是超过。你几个根据医生的建议休息,不能泡工伤假,要是超了停工留薪期就不合适了。4.伤残等级鉴定要劳动部门鉴定,不好说

劳动法工伤假

3,深圳市工伤假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假没有特殊的规定的,休息期是看医生规定的,工伤期间的工资是基本底薪加日常补助,伤势复原之后可回公司正常上班,如果不能胜任岗位可以申请调岗.
就是医院医生给你规定的恢复期,过了后就应当去公司上班~
工伤假没有什么规定的,工伤假是看医院医生的批复,允许你休息多长时间,用人单位根据医院的证明批准你休息几天 了。当然工伤期间工资按平常一样照常发放的。

深圳市工伤假是怎么规定的

4,工伤假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是受

1、工伤认定的时间是一年,从受伤之日起开始计算的。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5,轻微的工伤假怎么算

你好 在还没有认定工伤,按照医院开具的医事证明进行休假!
你先工伤认定,否则你没有证据是工伤
停工留薪期由治疗工伤的医院根据伤情决定,超过一年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而不是由单位自行、单方决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网友你好: 工伤期间,需要接受治疗的,属于工伤期间的医疗期与停工留薪期。《工伤保险条例》中对劳动者接受医疗救治之停工留薪期的规定是一年;超过一年,并确需继续治疗的,应当进过劳动保障部门的批准。这是其一。 其二,对于你所问及的工伤假,这倒是个“新名词”。我能理解。这个是没有问题的。基于工伤,劳动者就享有工伤期间的待遇。除你可以继续治疗外,在治疗期间,你的工资待遇保持不变。用人单位不得以你出于治疗的原因,减少工资报酬。这点与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待遇是不同的。 其三,不得不啰嗦一句,你说你是工伤,你有没有经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这是至关重要的。工伤不是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有权认定的,其必须经过劳动保障部门程序后才可以认定为工伤。所以,在没有取得“工伤认定结论书”前,你不是“工伤”。
双倍工资

6,工伤假期怎么计算

不合理。1、三个半骨折恢复期的时间已满。在三个半月后,劳动保障局将为你的受伤部位进行工伤鉴定,也就是鉴定你是否形成伤残等级,如果伤残就按等级给你发残疾证。2、单位为你申请了工伤认定后,将为你发放了工伤本,你每次复查,医院看到你的工伤本后会在你的缴费收据上盖工伤专用章。很清楚的是,你在被认定了工伤以后,复诊或拆除的当日,都算是停工带薪的。3、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申请工伤认定,就会很麻烦,单可以通过与企业协商进行解决,或求助当地劳动保障局的工伤和监察部门。
工伤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1.工伤假期究竟可以休息多久,这个具体要看该工伤职工的伤情了,伤势不同的的,休息时间也不同,不能一概而论!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3.各个地区都一个类似于停工留薪期规定的文件,上面详尽的列举了什么样的伤应该休息多少时间,一般来说你的工伤休假时间都是有那个文件规定的,至于单位所说的给你安排轻松的工作让你回去上班,在身体状况允许且正常发放工薪的情况下倒也无可厚非!有什么不明白的,你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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