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金和订金哪个法律生效

你所交的定金叫成约定金,是一种担保,具有惩罚性,即,如果你违反约定则定金不退,如对方违约则双倍返还。而订金则属于预付款的性质,如双方任一方违约则所交订金返还。

定金和订金哪个法律生效

2,法律合同上订金和定金有什么区别

合同中,如果写的是“订金”,一方违约,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得到原额。如果是定金支付一方违约,另一方不还反定金,收定金方违约,将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订金就相当于押金,如果后来想反悔,可以拿回订金;但定金就要受“定金罚则”的约束,即反悔了就要不回来了。

法律合同上订金和定金有什么区别

3,定金的定是这个定还是这个订

别把“订金”当“定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四川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人士提出,在商品交易中,“订金”与“定金”是词义不同的两个词,两个词只是音相近,含义却有所不同。“订金”仅仅是预付款,如果消费者不愿买这种商品时,“订金”应当退还给顾客。而“定金”则是指双方买卖商品时作为已成交的保证,而且“定金”是国家《担保法》规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对已付“定金”的顾客,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权再要求商家退还“定金”。
都行
别把“订金”当“定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四川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人士提出,在商品交易中,“订金”与“定金”是词义不同的两个词,两个词只是音相近,含义却有所不同。“订金”仅仅是预付款,如果消费者不愿买这种商品时,“订金”应当退还给顾客。而“定金”则是指双方买卖商品时作为已成交的保证,而且“定金”是国家《担保法》规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对已付“定金”的顾客,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权再要求商家退还“定金”。一段时间以来,部分商家正是利用不少顾客对“订金”与“定金”的含义认识不清,故意混淆“订金”与“定金”的含义,欺骗顾客。前不久,周女士去成都某房产公司售楼处选房,楼售人员主动递上售楼书让她先感受一番未来居家的美好环境。售楼书上有电脑制作的小区彩色效果图,其中位于小区中间的1号楼和2号楼令她较满意。售楼人员说,两幢楼中间是绿荫休闲长廊,建成后很漂亮,保证入住后心情畅快。效果图上绘制的也是绿化状长廊。这时周女士提出等看到现房再定,售楼人员赶紧说,这里环境好,买房的人很多,为保证买到满意的房子,可先交一万元“订金”,今后若不满意,可以退房、退“订金”。周女士预选了2号楼3层的一套住房,就匆忙签订了交“订金”的合同,向售楼人员交了一万元“订金”。可半年之后交房时,周女士见售楼书上的绿色长廊竟变成了自行车棚。当周女士要求退房、退“订金”时,售楼人员却拿出她签有交“定金”的同合,并说按规定“定金”是不能退的,周女士气愤地说:“明明说是订金,签的合同上竟成了定金,这完全是欺骗嘛。”针对存在的问题,四川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人士提醒消费者:若买汽车、住房等商品,在尚未确定一定要购买时最好不要先与商家签订交纳“定金”的合同,也不要先交纳“定金”,以防商家借机钻法律的空子,给消费者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定金是法律中规定的一种保证形式,违约了,定金双倍返还。而订金,只是才我们日常生活中用到的话语,用这个法律角度上讲,不付双倍返还的责任
房屋认购书中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1)在“房屋认购书”中约定的为“订金”: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方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方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此种情况下,买受人可与出卖人详细约定“订金”的性质,否则到时想要主张“定金”的权利的话,将不会被人民法院支持。 2)、在“房屋认购书”中约定的为“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也就是说,买房人签订认购书、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如果因为买受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可以不退还定金。但是,如果因为买卖双方的原因,比如合同不能协商一致,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定金的定是这个定还是这个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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