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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列哪个不是世界公认的战争法1日内瓦公约2海牙公约3日内

第四京都议定书

下列哪个不是世界公认的战争法1日内瓦公约2海牙公约3日内

2,战争法中不允许使用敌军军装吗

是的。穿着敌军军装、不穿军装或从事间谍活动者,不受战争法保护。
当然不算.只是换了对方军装,还没执行任务恐怕就被己方不认识的人给毙了!

战争法中不允许使用敌军军装吗

3,简述战争法中的人道主义原则

将平民与武装部队、军事目标和民用物体区别对待,保护被占领土居民;禁止对平民实施暴力;保护医院、图书馆、艺术品等;禁止攻击或轰击不设防的村镇和建筑物,保全宗教、艺术、科学和慈善事业建筑物以及医院等。
你好!战争法是约束战争行为的国际法律;人道主义原则是其基本原则。不虐待俘虏,实行人道主义,是许多战争法中明确的。《关于战俘待遇之日内瓦公约》即强调不得对其施以暴力,作为人质,损害个人尊严,侮辱与降低其身份如果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简述战争法中的人道主义原则

4,国际战争法规的特征

指在国际交往的过程中形成,并经各国协议公认,主要用以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规则、规章和制度的总称。国际法是随着国家的产生、国际关系的形成和发展而逐渐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主要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包括由国际习惯组成的习惯国际法和由各国协议承认的国际约章组成的协定国际法两方面的内容。
国际战争法规的特征主要又一下几个方面,首先它具有强行性,它是一中强行性的规定,各国应当无条件的遵守 其次,它具有国际性,因为国际战争法国是调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法律,因而具有国际性 再次,它具有公法性,因为它是国与国之间的一中条约 最后,它具有实体性,从本质上来说它属于实体法的范畴

5,战争法的概述

战争或武装冲突中,调整交战国之间和交战国与中立国或非交战国之间关系,以及作战方法和手段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作用在于保护中立国、非交战国和交战国的合法权益,保护平民,并使交战人员和战争受难者免遭不必要的非法的伤害。虽然国际法禁止在国际关系中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但在生产资料私有制、阶级和国家存在的情况下,产生战争的根源还存在 , 因而限制和约束作战手段和方法,以减少战争的残酷性,具有现实和重要的意义。
战争法(也称武装冲突法)是关于战争中可接受行为的法律。在除内战以外的情况下,战争法也被视为国际公法(万国法)的一部分。战争法可分为两大类: 战时法,关于战争中可接受行为的法律。诉诸战争权,关于使用武力的可接受理由的法律。 (一)战争法的概念   战争法包含两部分,一部分是调整交战国相互关系的规则,称为战争规则,另一部分是调整交战国与非交战国之间关系的规则,称为中立规则。调整交战国之间的关系和调整交战国与非交战国之间关系的规则的总体,就是国际法体系中的战争法。   战争法本来只适用于战争,用以限制作战手段和调整战争时期交战国之间和交战国与非交战国之间的关系。但是随着战争法的发展,战争法中的重要原则和规则也扩大适用于国际性和非国际性的武装冲突。 (二)战争法的特点和重要原则 1.遵守国际法义务原则。

6,求战争与武装冲突法全文

战争与武装冲突法上传者:red战争法是调整交战国之间,交战国与中立国和其他非交战国之间的关系以及规范战争中交战方行为的规则和制度的总体。 战争法规则中许多是古老的国际法习惯法规则,国际社会对战争法进行的官方大规模编纂开始于18世纪中叶,目前已编纂完成了几十个条约。这些条约和习惯规则,构成了当代战争法体系的框架。 战争法的目的和作用在于保护中立国、非交战国和交战国的合法权益,保护平民,并使交战人员和战争受难者免遭不必要的和非法的伤害。 1、传统的战争法可以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战争的开始和结束,以及在此期间交战国之间、交战国与中立国或非交战国之间法律关系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第二部分是关于作战中的规则,即关于武器、其他作战手段和作战方法以及保护平民、交战人员和战争受难者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 2、上述传统战争法第二部分的内容,通常又被分为两类:一类是以1907年的海牙公约为代表的和开端的、关于规范作战手段和方法的条约和惯例,也称为海牙体系;另一类是以1949年日内瓦四个公约为代表和基础的、关于保护平民和战争受难者的条约和习惯规则,也被称为日内瓦体系。 3、鉴于二战后出现的国际武装冲突中,大多数都没有被宣布或认为是法律上的战争状态,并且基于减少残酷性和人道的考虑,为了尽可能地减轻军事行动对各方造成的破坏,国际实践中已将许多的传统战争法规和规则也适用于这种非战争的武装冲突中。为此,一些国际文件和学者著作中,越来越多地出现了“武装冲突法”一词,并一般颂向于将战争法扩展称为“战争与武装冲突法”。 需要注意:(1)由于非战争的武装冲突没有法律上战争状态的存在,传统战争法规的第一部分内容,即关于宣战、媾和、中立等规则和制度,一般不能适用其中。(2)传统战争法的第二部分内容,是对作战手段的限制规则以及对人员的保护规则。这部分内容不但在法律上的战争状态中适用,而且一般也被适用于非战争的武装冲突中,其中有些内容甚至被适用于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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