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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孩子有补贴政策吗

没有

生孩子有补贴政策吗

2,关于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

一、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按照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补贴给女职工的产假期间工资。(正常生育,3个月产假;晚育5个月产假;剖腹产再增加0.5个月) 二、公司的做法 因为产假期间,女职工时不上班的,因此,理论上单位是不应该发薪给女职工的。你们单位发薪给你,等于是垫付了生育津贴,因此,报销后,单位应该扣除已经发给你的工资。 三、扣除这个工资指的是应发工资(保险所得税等扣除前的)

关于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

3,按照国家规定什么情况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同时五十六条第二款还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在职并缴纳满一年生育保险金。
有结婚证,准生证都可以享受了

按照国家规定什么情况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4,生育津贴是什么

生育津贴,是指女职工享受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目的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或休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享有生育津贴是生育的职业女性一项基本权利。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目前,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主要分两种: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上就是关于“生育津贴是什么”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5,生育保险待遇是怎样的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只要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即可享受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一次性补贴。其中,生育津贴必须在生小孩后五个月内办理,否则无效。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6,在哪些情形之下职工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只要累计购买满一年,且生育期间一直在参保状态,女职工产假期间就可以享受到3至6个月的假期,以及享受工资待遇和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续费、住院费和药费的报销等等。(生育保险也是由企业购买,个人不用承担费用)。另外,生育保险以男方名义报销是有条件的:女方未就业且未有途径报销生育费用时方可以男方名义报销,且只能得到正常的生育医疗报销额的50%,另外,没有生育津贴的。除此之外,生育报销时需要收取住院结算单的原件,这个只会有一份,医院也没有办法开出第二份的。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1、津贴:  (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生育津贴  假期天数:  (1) 2012年的新劳动法规定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较之前90天产假增加了8天;  (2) 晚育假增加30天(新劳动法中未曾出现晚育假,地方出台的生育办法可能会增加此假期);  (3)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产假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2、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产科并发症按核定的数额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备注:生育津贴要在生小孩后,三个月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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