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合同期内被辞劳动法上是如何规定的

在合同期内要看你是否违反了合同内允许公司辞退你的条宽,如果违反那么没有办法,如果公司在你没有违反合同的条款的情况下辞掉你你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你所在的公司违反劳动合同,可以按照合同上的赔偿额度进行赔偿并附加两个月的工资!

关于合同期内被辞劳动法上是如何规定的

2,签订劳动合同旷工被辞退是否有法律责任

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合同一方当事人有违反合同规定或者合同一方当事人有过错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根据你的情况,有旷工出现,也就是有过错,可以解除合同,企业不会被追究责任。
建议你不要走极端的旷工,如果旷工辞退是不可以享受失业金和经济补偿金的。建议你就去请病假,不要去写辞职的问题,留好你请假的证据,如果没有被批过的请假条,就想法去请的时候录音或者录像,(当然要有医院开具的材料)请假期间公司要承担你的最低工资及保险,慢慢的公司会要辞退你,到那个时候你可以申请进失业以及享受经济补偿金。当然如果想尽早给公司解除,你就好商好量的给他们说,让他们给你协助办理就是。

签订劳动合同旷工被辞退是否有法律责任

3,新合同法中被辞退有什么新规定没有

你同事的说法完全错误。假设是你公司辞退你,那你可以得到经济补偿但是补偿的数额是按你自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实际的工作时间折计算。如果你从最近次签合同到现在有半年了,那可以得到1个月的工资补偿,不足半年的,可以获得半个月工资补偿。但你现在如果要自己辞职,那你要提前30天书面提出,而且你不能得到经济补偿。如果你现在不想做了,又想拿经济补偿,那我给你看以下条文,你看看你们公司是否有如下的情形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有以上情形的,你可以立即辞职,并且获得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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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合同法中被辞退有什么新规定没有

4,合同期间被辞退怎么办

1.公司属于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依法拒绝辞退,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2.如果你不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公司应当支付你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3.公司不支付赔偿金的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诉。违法辞退应当按照补偿金的双倍索赔,补偿金按照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工资为标准,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超过6个月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按照半年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5,签了合同被无故解雇

一、应付给你四至五个月的解除合同补偿金; 二、补偿你的社保补偿金(由于社保是由2008年才开始强制缴纳,补偿金额也许只补偿这两三年的,按月份计算,额度参考单位同等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4)481号《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拖欠,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如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还应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给予一定的赔偿费用。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还应按劳动者标准工资发给相应的生活补助费。建议你去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这个问题暂时不知道,希望你能找到好答案
你可以持合同书道劳动部门投诉或者要求仲裁,具体要求就是继续履行合同并交纳社保。
没有交社保?那起码要支付双倍工资,你可以去劳动保障局提起仲裁机构仲裁,记得拿上与公司有劳动关系的证明,比如工资单啊什么的

6,单位与我签劳动合同了突然辞退我违法吗

如果你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的,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合同,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二倍。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违反劳动合同法,你可以要求单位赔偿补偿金。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拒不改正的,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营私舞弊: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严重失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请参考以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你就有答案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7,在单位签合同后被开除怎么办

首先要明确辞退的理由是什么,如果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相应的赔偿金。
1、单位开除你一是要举证说明你失职的事实成立,二是要证明你的失职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三是要拿出用人单位有关的规章制度证明制度规定在先,四是要证明这些规章制度事先已告知与你。四项证据缺一不可,否则“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就成立。 2、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只有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仲裁申请事项重点应该是:用人单位开除你(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申请裁定其“解除劳动合同”无效,继续履行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可要求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赔偿金。 3、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4、法律依据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也有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再者说,没签劳动合同,要证明劳动关系,可按照“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只要有在单位工作的任何证据,工作证或者同事证言都足以证明劳动关系的成立。 5、申请劳动仲裁你可主张的事项给你建议如下: 第一,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后,老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二,对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依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第三,按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中应当约定的内容就有关于社会保险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给予办理,可以要求老板补交相关费用,建全所有社会保险。 第四,通过劳动仲裁解决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你好,如果没有给出正当理由辞退你的,是需要支付相关赔偿金的。你可以去提出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
你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种情况你可以拒绝辞职,继续在公司工作,如果公司要辞退你,你可以要求公司出具书面的辞退通知书,然后索要赔偿
你好,如果无正当理由辞退你,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否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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