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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样吃回扣犯法吗

不犯法,一般采购不收这个酒干不了,单位也会睁只眼闭只眼的

这样吃回扣犯法吗

2,什麽叫吃回扣

吃回扣就是拿了交给别人而别人没要返还回来的钱(钱本来不应该属于你)
他们说的都对,你会·那么做吗
就是和客户串通好拿客户给的好处,而不让自己的老板知道

什麽叫吃回扣

3,吃回扣是怎么回事

举例:旅游时导游会把游客带到某些和他们有合作的商场购物。商场常以假货高价卖给游客。而导游每带进去一名游客 不管够不够物,商场都每人100元的回扣给导游。中国360行 行行都可以找到吃回扣的方法。
回扣有定点购物(1.人头费,2.购物提成。)、自费景点(门票差价)、加景点(游客加钱)。 回扣吃法一般导游和驾驶员各一半。 回扣比例从20%-80%,关键看卖的东西是否暴利。

吃回扣是怎么回事

4,吃回扣是什么意思

比如你替公司买电脑,电脑公司卖你2000,但同样的产品别的地方卖1000,但电脑公司答应给你500,后来你买了2000的,那500就是回扣
吃回扣就是在已谈好的价格中用自己的智慧多赚一笔
就是他买你的东西你还要给他钱的意思
吃回扣就是你买东西不是直接到你手的,是买主从别人手里拿来的货,中间有加了钱买给你的。

5,吃回扣是什么意思

回扣是指卖方从买方支付的商品款项中按一定比例返还给买方的价款(见《辞海》1999年9月第1版,第2054页)。按照是否采取账外暗中的方式,回扣可以简单分为两种,即“账内明示”的回扣、账外暗中的回扣。在《反不正当竞争法》、《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回扣,都是账外暗中的回扣,也就是商业贿赂的典型行为方式。《暂行规定》第5条第2款规定:“ 本规定所称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账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但是,如果断章取义地从“本法所称回扣”或“本规定所称回扣”中提取回扣的概念,那么得出的结论将是片面的,因为它忽略了记入账内的“账内明示”回扣,也就会产生所有回扣都能构成商业贿赂的错误印象。

6,什么是吃回扣啊

.所谓回扣,是指因购销活动而在账外、暗中给予或者接受对方的现金、实物。换句话说,就是指在商品购销中,卖方明确标价应支付价款外,暗中向买方退还钱财及其报偿以争取交易机会和交易条件的行为。
回扣的概念和特征  (一)什么是回扣?  回扣是指卖方从买方支付的商品款项中按一定比例返还给买方的价款(见《辞海》1999年9月第1版,第2054页)。按照是否采取账外暗中的方式,回扣可以简单分为两种,即“账内明示”的回扣、账外暗中的回扣。在《反不正当竞争法》、《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回扣,都是账外暗中的回扣,也就是商业贿赂的典型行为方式。《暂行规定》第5条第2款规定:“ 本规定所称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账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但是,如果断章取义地从“本法所称回扣”或“本规定所称回扣”中提取回扣的概念,那么得出的结论将是片面的,因为它忽略了记入账内的“账内明示”回扣,也就会产生所有回扣都能构成商业贿赂的错误印象。  (二)回扣的法律特征  依照《暂行规定》规定的回扣定义,回扣具有以下特征:  1、账外暗中  按照《暂行规定》第5条第3款对账外暗中的规定:“账外暗中是指未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账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包括不记入财务账、转入其他财务账或者作假账等。”也可以理解为,账外是指不入正规财务账,暗中是指不在合同、发票中明确表示。  2、返还一定比例的价款  回扣是卖方返还买方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这一属性可以界定回扣款项的来源性质,即回扣不是卖方额外从别处拿出物品或金钱给予买方,回扣款是商品价款的一部分。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卖方是从别处拿出物品以给予买方,虽然不构成回扣,但它同样构成商业贿赂,这也是回扣与商业贿赂的一点区别。  3、收受人为对方单位或个人  回扣是卖方退给买方单位或者个人的,它决定了回扣的方向,是卖方退给买方,方向固定,不包括买方给卖方。同样,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买方为购得某种紧俏商品,以给付实物、金钱为诱饵,在账外暗中给予卖方一部分款项,这也是种商业贿赂行为,但仍不是回扣。所以其方向性对于判断是否为回扣也非常重要。  三、商业贿赂与回扣的关系  在讨论之前,先提出两个问题:所有的回扣都能构成商业贿赂么?所有的商业贿赂都属于回扣么?显然,二者的答案都是否定的。  1、并非所有的回扣都构成商业贿赂  如上所述,回扣包括两种:一种是账外暗中的回扣,即《暂行规定》的规定;另一种是“账内明示”的回扣,即回扣记入正规财务账,并且有据可查,如发票、合同中都有明确的表示。两种回扣方式中,账外暗中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而账内明示是法律所允许的方式。其中,只有账外暗中的回扣才构成商业贿赂,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违法、犯罪行为。  2、回扣仅是商业贿赂的一种表现方式  在笔者周围,由于很多人片面理解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暂行规定》的规定,时常能听到商业贿赂就等同于回扣的声音,这种观点需要加以更正。的确,商业贿赂较为典型的客观表现形式是账外暗中给予或收受“回扣”,但这不过只是商业贿赂的一种形式。商业贿赂还包括其他类型的贿赂方式,如直接送以财物、其他利益来购买或销售商品;如买方为购得紧俏商品而给予卖方的金钱、财物等等。如果在审计实践中,或其他行政执法、司法裁判中只针对回扣来查处商业贿赂的,这将遗漏很多的商业贿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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