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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的介绍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为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在珠江流域、韩江流域、澜沧江以东国际河流(不含澜沧江)、粤桂沿海诸河和海南省区域内依法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是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的介绍

2,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怎么样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更多信息和资讯。
部属单位,稳定。待遇属于当地中等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怎么样

3,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的事业单位

1.珠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副局级、与珠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合署办公)2. 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副局级)3.珠江水利委员会西江局(正处级)4.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综合技术中心(信息中心)(正处级)5. 珠江水利委员会服务中心(正处级)6.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正处级)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的事业单位

4,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怎么样

不错啊,能去就去
非常好的单位啊,,工资福利都不错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简称珠江委)成立于1979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部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75号)和水利部《关于印发〈珠江水利委员会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水人事〔2009〕646号),珠江水利委员会为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在珠江流域、韩江流域、澜沧江以东国际河流(不含澜沧江)、粤桂沿海诸河和海南省区域内(以下简称流域内)依法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为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厅级。
可以吧

5,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怎么样

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更多信息和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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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我国七大流域管理机构以及管理范围是什么

我国划分为七大流域即珠江流域、长江流域、黄河流域、海河流域、淮河流域、松花江辽河流域和太湖流域。七大流域管理机构以及管理范围是:1、太湖流域管理局: 中国太湖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 协调开发、 统一调度和工程管理的专职机构,属水利部派出机构,驻地上海市。1927年中华民国政府成立太湖流域水利工程处,1929年撤销。同年成立太湖流域水利委员会,1935年并入扬子江水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0年成立太湖工程处,1955年并入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1963年成立太湖水利局,1966年后撤销。1984年成立太湖流域管理局,曹士杰任局长。 管理局主要任务是: ①编制流域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规划; ②调解处理流域内省与省(直辖市)和各部门之间的水利矛盾; ③负责流域内主要河流的防汛调度和水源分配调度工作,统一管理跨省(直辖市)主要河流和水利工程; ④负责水质监测工作,对水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 ⑤代水利部管理流域内中央直属水利建设项目,代部审批或审查地方水利规划和工程设计。 太湖流域管理局成立后,主要进行太湖流域治理规划,太浦河、望虞河工程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同时进行流域内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工作。2、海河水利委员会: 中国海河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协调开发、统一调度和河道管理的专职机构,属水利部的派出机构,驻地天津市。1918年在天津成立顺直水利委员会,其任务是整治直隶省(现河北省、北京市、天津市)河道,1928年改组为华北水利委员会。“七七”事变前,华北水利委员会由天津内迁,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迁返原地,组建华北水利工程总局。1948年10月华北解放区宣布成立华北水利委员会。1950年华北水利委员会改名华北水利工程总局,1953年撤销。1979年成立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陈实为主任。   海河水利委员会下设漳卫南运河管理局、海河下游管理局、引滦工程管理局,并代管水利部天津勘测设计院。 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①编制流域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规划; ②调解处理流域内省与省(市)和各部门之间的水利矛盾; ③负责流域内主要江河的防汛调度和水源分配调度工作,统一管理跨省主要河流和枢纽工程; ④负责水质监测工作,对水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 ⑤代水利部管理流域内中央直属水利建设项目,代部审批或审查地方水利规划和工程设计。 海河水利委员会成立后,完成了海河流域补充规划,引滦入津、引滦入唐工程初步设计,华北水资源评价和开发利用研究以及引黄入淀工程,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北段的前期工作。会刊为《海河水利》。3、淮河水利委员会 :是水利部在淮河流域和胶东半岛范围内的派出机构,国家授权其在上述范围内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能。负责流域的综合治理,开发管理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工程,搞好规划、管理、协调、监督、服务,促进江河治理和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水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订流域性的政策和法规。组织制订淮河流域综合水利发展战略规划和中长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省人民政府编制流域综合规划和有关的专业规划,规划批准后负责监督实施。统一管理流域水资源,负责组织流域水资源的监测和调查评价。制订流域内跨省水长期供求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并负责监督管理,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取水许可,对流域水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统一管理本流域河流、湖泊、河口、滩涂,根据国家授权,负责管理重要河段的河道,负责有关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的审查。制订本流域防御洪水方案,负责审查跨省河流的防御洪水方案。协调本流域防汛抗旱日常工作, 指导流域内蓄滞洪区的安全和建设。协调处理部门间和省间的水事纠纷。组织本流域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的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指导地方水土保持工作。审查流域内中央直属直供工程及地方合资建设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和初步设计。编制流域内中央水利投资的年度建议计划,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负责流域综合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并负责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省重要水工程。指导流域内地方农村水利、城市水利、水利工程管理、水电及农村电气化工作。承担部授权与交办的其他事宜。4、松辽水利委员会: 中国松花江和辽河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协调开发、统一调度和工程管理的专职机构,属水利部派出机构,驻地吉林省长春市。1982年10月成立水利电力部松辽水利委员会,与水利电力部东北勘测设计院合署办公,王志民任主任。1984年3月,松花江水系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入松辽水利委员会,成立松辽水资源保护局,受水利电力部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双重领导。1988年机构调整,改称为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 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①编制流域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规划; ②调解处理流域内省与省(自治区)和各部门之间的水利矛盾; ③负责流域内主要江河的防汛调度和水源分配调度工作,统一管理跨省和自治区的主要河流和水利工程; ④代水利部管理流域内中央直属水利建设项目,代部审批或审查地方水利规划和工程设计; ⑤负责水质监测工作,对水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 松辽水利委员会成立后,进行了松花江流域规划、辽河流域规划、松辽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规划,鸭绿江、图们江干流规划。此外,还完成了东北地区大型水电站的设计任务。出版物有《东北水利水电》。5、珠江水利委员会 :中国珠江流域内水资源综合规划、协调开发、统一调度的专职机构,属水利部的派出机构,驻地广东省广州市。1937年成立珠江水利局,为珠江流域性机构,1938年广州沦陷前内迁。抗日战争胜利后,珠江水利局迁回广州,并于1947年改称珠江水利工程总局,1953年撤销。1956年水利部成立广州水利勘测设计院和珠江流域规划办公室,为直属水利部的珠江流域性机构,1958年撤销。1979年成立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刘兆伦任主任。 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①编制和修订珠江流域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规划; ②负责流域内主要江河防汛和水资源分配调度; ③承担流域内重点工程的设计、施工管理和控制运用; ④负责水质监测工作,对水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 ⑤代水利部管理流域内中央直属水利建设项目,并代部审批或审查地方水利规划和工程设计。 1979年珠江水利委员会成立后,进行了大量的资料搜集、整理、贮存等基本工作,编制了珠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进行了珠江入海口──磨刀门口门的治理与开发,完成了澳门供水、飞来峡水利枢纽、北江大堤加固等规划设计工作。会刊为《人民珠江》。6、长江水利委员会: 中国长江流域内水资源综合规划、协调开发、统一调度的专职机构,属水利部的派出机构,驻地湖北省武汉市。   长江流域性机构始建于1922年,名扬子江水道讨论委员会,1928年改名扬子江水道整理委员会,1935年与太湖流域水利委员会等单位合并为扬子江水利委员会,1947年改名长江水利工程总局。1950年成立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林一山 任主任。委员会下设上、中、下游三个工程局及太湖、洞庭湖、荆江三个工程处,负责全江规划、设计、科研、管理工作。1954年大水后,为了协调各部门、各地区间的关系,并集中力量进行流域综合规划工作,国务院于1956年决定将长江水利委员会下属各局、处并入会本部,改为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属国务院建制,业务工作由水利部管理。1982年底,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直属水利电力部(后为水利部),同时使用水利电力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的名称。1989年起,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的名称停止使用。长江水利委员会下设长江水源保护局、长江科学院、长江职工大学、长江水利水电学校等单位。 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①编制长江流域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规划; ②调解处理流域内省与省和各部门之间的水利矛盾; ③编制修订中、下游地区和重点支流 河道整治 规划; ④受水利部委托负责长江干流 防汛 调度工作; ⑤承担长江干支流大型 水利枢纽 工程的勘测、设计和科研工作; ⑥负责南水北调中线方案规划(见 南水北调工程规划 ); ⑦负责水质监测工作,对水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 ⑧代水利部管理流域内中央直属水利建设项目,代部审批或审查地方水利规划和工程设计。 长江水利委员会成立后,完成了大量的规划设计工作,主要有: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要点、三峡水利枢纽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长江主要支流规划和丹江口、隔河岩、彭水等大型水库的规划设计,并完成了 葛洲坝水利枢纽 工程的设计工作。会刊为《人民长江》。7、黄河水利委员会:中国黄河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协调开发、统一调度和河道管理的专职机构,属水利部的派出机构,驻地河南省郑州市。   中国历代都有负责治河的河官,但都是在黄河下游做修防工作,没有统一的治河机构。1933年成立黄河水利委员会,“掌握黄河干支流兴利防患事务”,李仪祉任委员长。1947年改名黄河水利工程总局,隶属中华民国水利部。1946年,冀、鲁、豫解放区人民政府建立冀鲁豫黄河水利委员会, 王化云 任主任。1949年经调整后改称黄河水利委员会,下设山东和河南黄河河务局、三门峡水利枢纽管理局、规划设计院、黄河中游治理局和水利科学研究所、引黄灌溉试验站等,成为全流域的水利机构。 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①负责黄河中下游重点枢纽及两岸堤防河道的管理、维修、加固,受水利部委托负责 防洪调度 和 防汛 抢险; ②编制黄河流域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规划; ③调解处理流域内省与省和各部门之间的水利矛盾,调配下游引黄灌区引水量; ④负责黄河中游 水土流失 区治理,开展 水土保持 工作; ⑤负责水质监测工作,对水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 ⑥代水利部管理流域内中央直属水利建设项目,并代部审批或审查流域内地方水利规划和工程设计。   1946年以来,对黄河下游堤防进行了三次全面的加高加固,开辟了东平湖、北金堤滞洪区,使黄河下游防洪体系初具规模,兴建了干支流水库,开辟了下游两岸引黄灌区,治理中游水土流失面积10万km 。同时,对全流域进行了系统的水文观测和大量试验研究及勘测设计工作,先后编制了黄河流域规划、黄河中游多沙支流治理规划、黄河下游防洪规划和黄河口整治规划等。会刊为《人民黄河》。出版物还有《中国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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