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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诉的法律时效

民事诉讼案件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两年,在两年内具有诉讼时效。
你所在单位的做法于法无据。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起诉的法律时效

2,诉讼时效时间

1、普通诉讼时效 以前《民法通则》规定普通诉讼时效是两年,但是2017年《民法总则》施行之后,把诉讼时效的二年改为了三年。所以2018年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 2、短期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最长诉讼时效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诉讼时效时间

3,关于诉讼时效的法律问题

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就是诉讼时效重新起算。  对这个案件通俗的理解是:农村信用社只要在任意一个两年时间段内向潘某、冼某的账户扣了一次欠款利息,则诉讼时效中断,从扣利息的次日起重新计算两年诉讼时效。比如1988年9月23日借的款,1990年9月22日银行扣了利息,则诉讼时效中断,从1990年9月23日重新计算,诉讼时效延续到1992年9月23日,依此类推。  所以银行只要在1988年到2000年之间,每两年扣一次利息,诉讼时效就可以一直到2000年,甚至更长
1实体权力是相对于程序权力而言的,比如债权来说,2年的诉讼时效过了丧失胜诉权,但实际法律还是认为你有此债权的。 2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比如说1年的情况超过一年就丧失胜诉权,再比如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的,只有过了这3年的诉讼时效才丧失胜诉权。 3主要区分一般法律规定和特别法律规定,是不冲突的。

关于诉讼时效的法律问题

4,打官司的诉讼时效为多长

看是什么情况:民事诉讼时效,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其中:环境污染是3年(2)中造成损害是2年 据《海商法》第十三章的规定,时效期间可分为一年、两年、三年。时效期间为一年的有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海上拖航合同、共同海损分摊、多式联运合同、船舶碰撞的追偿请求权等;时效期间为两年的有海上旅客运输合同、航次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合同、光船租赁合同、船舶碰撞、海难救助及海上保险合同;时效期间为三年的是油污损害赔偿。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5,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135、136、137、138、139、140、141条
诉讼时效分多钟,具体可参阅《民法通则》的如下规定: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6,关于诉讼时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是指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尽早行使权利,尽快解决当事人的纠纷。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总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其他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如海商法规定的货运赔偿请求权的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当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在诉讼过程中,经常碰到许多人的正当权益受到侵犯,但因错过了诉讼时效1.《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以下四种情形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2.《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3.《继承法》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时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4.《环境保护法》规定 ,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5.《合同法》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6.《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时起计算。7.《民用航空法》规定,航空运输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民用航空器到达目的地点、应当到达目的地点或运输终止之日起计算。8.《专利法》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7,诉讼有效期

经济纠纷一般是按照民事法律的原则来处理的,通常情况下,经济纠纷的诉讼时效也是2年,一种比较特殊情况是关于涉外经济技术合同引起的纠纷诉讼时效是4年;  行政诉讼时效的种类:有关行政诉讼时效期限的规定散见于《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以及各部门行政法中,其中时间长短千差万别,理论及司法实务因此从未做任何划分,参照我国民法通则将民事诉讼时效划分为普通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的做法,并依是否提起行政复议,试对行政诉讼时效的种类作一划分。  1、普通诉讼时效:  (1)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为3个月。《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经复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为15日。《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不服得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趣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通则》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通则》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l)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失的。”  《民法通则》137条规定:“诉讼时效的起算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民法通则》147条规定:“不服地方法院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135条规定:“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在立案之日起的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经上级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146条规定:“简易程序审结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15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民事诉讼法》147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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