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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受伤合同期满公司要辞退员工需要陪偿吗

您好,根据我国《劳1、在工伤修养期内,单位是不得以合同到期终止合同的。2、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到修养期到期,并支付经济补偿,按照一年一个月的工资计算。3、员工也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4、经济补偿按照做一年一个月本人工资计算。
根据伤残程度不同,享受的工伤待遇也是不一样的。

因公受伤合同期满公司要辞退员工需要陪偿吗

2,工伤期间被辞退怎么办

江华律师解答: 您好,很荣幸能够为您解答关于工伤的问题。在您老公受工伤期间,公司是不能单方面解除和您老公之间的劳动合同的,如果公司这样做了,就属于非法辞退,,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具体工伤认定时间、程序、部门、材料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即可。
七到十级工伤,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单位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五到六级工伤,单位必须保留与职工的劳动关系,但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同样用人单位也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到四级工伤,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工伤是否还在治疗期以内?治疗期内不可辞退。否则需要用人单位提前一个月通知你或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可以解除合同。

工伤期间被辞退怎么办

3,我出工伤后合同到期之后因为种种原因又跟我续签了半年合同然后

我理解你的现状,如果以你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你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且因为你现在伤残鉴定不构成级别,也无法主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不过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旷工事项在劳动合同中加以约定,或者以公司明示规章制度形式加以确定。仅仅以口头方式确认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妥当的。 建议你先争取能够回去上班,主动与单位联系,希望能尽快解决,祝你好远。 补充:工伤鉴定一般是根据受伤情况,实际检查只是提供辅助,一般的确是根据医疗记录以及当时的检查报告进行审查做出的。不过不排除你遇到的鉴定人员,责任心不强的情形。至于公司方面,既然目前并没有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建议你按照公司规定提交请假申请,得到相应的批准后,再不去上班,尽早落实你的工伤后续手续。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45条的有关规定,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工伤鉴定结束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35、36、37条的规定执行,具体为:1、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2、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或者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3、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我出工伤后合同到期之后因为种种原因又跟我续签了半年合同然后

4,我工伤做过伤残鉴定了合同到期了公司要辞退我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单位没有权利辞退。有以下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给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5,工伤后公司以合同到期为由把我辞退了我没同意现在鉴定结果为十级我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七级以下的工伤,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助金。一是给予七个月本人工资的伤残补助金,二是根据解除劳动关系时的年龄要求单位给予一次性的伤残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计算标准:政府公布的当地人均寿命 — 实际年龄 X 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X 10%。
工伤、医疗期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应将合同期顺延到医疗期满。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你可以要求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纵横法律网 王艳玲律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第三款: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不得按照本法四十条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所以劳动合同要延续到你本人医疗期满后才终止。  公司未给你参加医疗保险,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的有:1、医疗期的工资福利,按本人月工资发放。2、医疗、医药费用,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用、伙食补助费,以及交通费。3、劳动能力鉴定费。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七条第一款)5、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这两种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你可以查下你们省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里面应该有规定。  若参加了医疗保险,则上述中1、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需由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批准);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劳动能力鉴定最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鉴定,你可以去看下《工伤保险条例》  其实发生工伤最重要的是劳动关系的确立,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工资条。单位完全可以抵赖不承认你是本单位的员工,所以首先要确定你哥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
公司解除关系的理由不合法,可以双倍要求经济补偿。同时可以重新鉴定申请,之后按新伤残等级申请仲裁,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是必须给的
【限制解除 范围】《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可以要求纵横法律网 陈艳律师

6,工伤后被辞退

这样,你就可以获得更多的赔偿了没有劳动合同:2月1日到现在的双倍工资;如果还不签,12月31日后就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工伤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而且还要发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一、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伤待遇;当然需要先办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二、如何申请劳动仲裁: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的材料: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然后给双方举证期;之后开庭审理,并且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我们可以起诉到法院;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7,工伤职工合同到期后单位辞退工伤职工有何补偿

1、在等待鉴定结果期间公司是不能跟伤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伤者可以主动申请离职。  在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公司能否跟伤者解除劳动合同,以及解除合同之后的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得根据你的伤残等级,以及你所属的统筹地区确定。  1-4级单位是不能和伤者解除劳动关系的;5-6级的话,只能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7-10级则是在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解除。  具体请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到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如果单位非要跟伤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关于解除合同之后的补偿金标准请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七条、八十二条、八十七条: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金起算时间应从2008年1月1日起: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 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 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你好!如果只是一般工伤的情,合同到期,公司是可以终止合同的,但要按员工2008年开始的工龄,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是果工伤伤残达六级或以上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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