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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ord怎么画合同协议审签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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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签订的流程

法律分析:订立合同,是一个经过充分协商达到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的各个步骤构成了合同订立的程序。订立合同的程序主要有:(一)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是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必不可少的准备工作。(二)资信审查。当你选择了准备与对方谈判签订合同时,需要对对方进行资信审查。资信审查包括资格审查和信用审查。(三)洽谈协商。当事人之间就合同条款的不同意见经过反复协商,讨价还价,最后达成一致意见的过程就是洽谈协商。(四)拟定合同文书。拟定合同文书是将双方协商一致的意见,用文字表述出来。(五)履行合同生效手续。在合同文书拟定后,双方当事人已完全认可的时候,就要办理合同订立的最后一道手续,即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首先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在合同上签字。其次,按照我国的习惯,要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合同订立的程序才算完成。有的合同,根据国家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的,则必须在有关部门审批后,才能正式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合同签订的流程

3,国际贸易合同签定有什么样的流程

合同是双方利益的保障啊,不签你就要承担对方毁约,或或者你收不到钱的风险。如果双方很熟就没必要了,不过你商检,退税的时候还是要的,那个当然可以自己随便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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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合同签定有什么样的流程

4,签订合同的基本过程是什么

一、合同的定义及形式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社会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关键词:平等主体。举例:在合同审查中经常发现贵公司提供的合同中出现“罚款”的字样,该字眼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其体现的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不平等的隶属关系,因此,合同应避免使用这样的字眼。)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形式主要有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 1,书面形式。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例如《合同法》、《担保法》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及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定金应也以书面形式约定。如果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当事人未采取书面形式,合同不成立。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同样,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2,口头形式。双方口头约定也可以成立合同,口头合同是日常生活中应用最广泛的合同形式,但口头合同容易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应当尽量避免使用。(举例:上街买衣服、买菜的行为。) 3、电子合同形式。也就是我们常说电子邮件、传真等以电子数据形式形成的合同。此种形式,目前我们运用的比较少,缺点是在发生纠纷时证据效力不及书面形式效力高,所以尽量不采用。 对于企业来说,合同一般都是比较重大、复杂的经营事项,一般也不是即时清结的,所以应该尽量采用书面形式。(贵公司在这方面做得相当优秀,合同不论大小都采用了书面形式,并且还推行了层层把关的合同联签制度,这一点实在是难能可贵的。) 二、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 在起草、签订合同前,首先要了解签订合同的意图。 1,了解签订合同的谈判底线。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商务谈判是一项重要的工作,谈判过程也就是双方对合同条款权利与义务讨价还价的过程。签订合同首先就应当了解己方的谈判底线,也就是说哪些是可以放弃的,那些是必须坚持的,知道这些才能使我们在签订合同时具有针对性。 2,明确签订合同的真正目的。只有明确了合同目的,才能摸清合同各方的真实意思,才能确定合同的性质及合同的准确名称,才能“规划”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才能确保合同的有效性,也才能最有效地保护己方的利益。 三、起草、签订合同的基本原则 合同的基本原则是指对合同关系的本质和规律进行集中抽象的反映,其效力贯穿于合同始终,并具有克服合同的局限性的根本性原则。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有:第三条的平等原则、第四条的自愿原则、第五条的公平原则、第六条的诚信原则、第八条的法律约束力原则等。这些基本原则是起草和拟定的准绳,合同总体上应不违反这些基本原则。 在合同的起草、签订过程中,除应当遵循上述基本原则外还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1,己方起草原则 在合同签订之前,往往由一方负责起草合同文本。在实践中有些当事人不愿意起草合同文本,我们认为这种做法不妥当。一般来讲,文本由谁起草,谁就掌握主动。经口头商议使基本意见达成一致后,需要把口头语言转化为书面语言的过程,就是合同的起草工作。起草一方主动性在于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认真考虑写入合同中的每一条款。而对方则毫无思想准备,有些时候,即使认真审议了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但由于文化和理解上的差异,对词意的理解也会不同,难以发现对我方不利之处。所以,应重视合同文本的起草,尽量争取起草合同文本。合同内容以文字的形式形成合同条款时,有时仅仅是一字之差,意思则大相径庭。(举例:有一发生在广东的真实案例,张三向李四条款300万元,同时给李四出具欠条一张。后来,张三偿还了李四的部分借款并亲笔在原欠条上予以记明,可余款未能及时偿还,李四遂起诉到法院。李四向法院出示了张三亲笔所写的借条,该欠条上对张三还款情况的记载是“还欠款200万元”。大家说这时张三欠李四多少钱?张三主张已还欠款200万,只欠款100万元;李四主张已还100万元,尚欠款200万元。双方各执一词,且均无其他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这下可难坏了法院,案件不仅经历了一审、二审程序,还惊动我国的语言文字专家,都是一个“还”字惹得祸!) 2,合同权利义务的平衡原则 所谓合同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性是指合同一方权利与义务要相对平衡,合同双方权利与义务也要相对平衡。一方当事人的权利内容应与另一方当事人的义务相对应,一方享受了权利,就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在拟定合同时应尽量避免让一方享受过分的、不合理的权利,而另一方承受极其不公平的合同义务,要尽力追求双方权利义务的平衡。过分的强调自己的权利而剥夺对方的权力,只能使拟定的合同被拒绝,甚至导致合同事项的流产。 3,合同的可操作性原则 缺乏可操作性的合同具体表现在:合同各方权利义务、交易程序的规定过于抽象,或虽作了详细规定但没有违约责任条款加以保障。合同可操作性是达到交易目的、预防风险的具体保证,尤其是履行周期长、风险大的合同更是如此。合同双方都碍于情面,不愿意将权利义务、交易程序细化,不愿意提及违约责任或轻描淡写,这是要不得的。合同权利义务、交易程序及违约责任不但要规定,还要尽量详尽,以便在合同履行中具有可操作性。(举例:本人审查的贵公司提供的一份购销合同中对产品质量、包装方式、交货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的约定都是“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如此约定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不具有可操作性。) 4,合法性原则 签订合同,总是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但是,只有合法的合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合同违法,就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不但不能达到签订合同的预期目的,还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在合同起草、签订时,要特别注意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和一些特别法的相应规定。应当重点审查合同内容是否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形;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会导致合同的无效。但是,合同个别条款无效并不导致整个合同无效,整个合同无效并不必然导致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无效。当合同个别条款无效时,只需修改该个别条款;当整个合同无效时,就要放弃提供的合同草稿,重新起草一份新的合同了。(举例:甲和乙一块赌博,甲在钱输完后向乙借款10万元继续赌博,并当场给己出具了欠条。欠款到期后,乙起诉至法院要求甲偿还欠款,大家说法院会怎么判?因为赌博是非法行为,因赌博而产生的债务也就不具有合法性,此债权债务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此法院驳回应当乙的诉讼请求。) 四、合同的实质内容 1,合同的名称 合同常见的使用名称有合同、合同书、协议、协议书、框架协议、补充协议、契约、意向书、备忘录等等。上述名称都叫合同,但其是否构成实质意义上的合同要看具体内容,即要看其是否具备合同的基本条款。一般而言,作为继续磋商基础意向书、备忘录等只能表明双方准备订立合同的意向,因不具备合同的基本条款,对双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名称的确定除使用上述简单的通用的名称外,可以依据合同内容所涉及的法律关系而定。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等。若需要对上述法律关系进一步明确,可以根据合同标的物的种类在合同名称前加入限制性的语词,比如: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商品车运输合同。在对合同名称的拟定上,已经考虑合同法律关系的性质与标的物的种类后,不宜再加以限定或修饰,否则,合同名称就显得过于繁琐。(举例:在对贵公司的合同审查中发现有的合同名过于繁琐,比如“商品车全程转运装载及卸车配送合同书”:对以合同名限定为“商品车”并无不当,但用“全程”二字来限定合同名就没有必要,履行合同义务时是不是“全程”也不是靠合同名称来确定的,而应当看合同的具体条款,“转运装载及卸车配送”连用了四个动词,其实质是一种运输法律关系,该四种动作是运输行为的分解动作,是“慢镜头”,如此来限定合同名只能让人费解。又如“商品车铁路运输合同(武汉发车)” ,在合同名称中使用括号而使该合同于其它合同构成区分,这样不够规范。再如“购销合同”实为买卖合同的内容,如此称呼还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现在还这么叫的确“不时髦”了!) 2,合同主体 合同的主体是依据合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应当合法,也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在起草、签订合同之前要对对方资格进行审查。合同主体性质不同,审查的内容和方法也不同。 对法人的资格审查 对法人资格审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1)是否依法成立;(2)有没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是否有自己的名称、组织结构和场所;(4)是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判断一个经济组织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主要是看其是否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举例:一般情况下,分公司、营业部、办事处、项目部、各科室等都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对非法人单位的资格审查 非法人单位是指未取得法人资格,但依法定程序和条件取得营业执照,法律允许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对这类组织,应审查其是否按规定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有些法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或经营部门,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以其所从属的法人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由该法人单位承受。对这类组织,主要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单位的资格及其授权。 对自然人个人的资格审查 对自然人的资格审查主要是对自然人的自然状况的了解,确定其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该自然人所签合同是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应及时取得该自然人的法定代理人的追认。 对保证人的资格审查 合同的签订要求有保证人担保时,还应审查保证人的主体资格的合法性。首先作为保证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其次,保证人必须具有代为清偿主债务的能力;最后,保证人还必须符合以下规定:一、国家机关不得作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保证人;三、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除有书面授权)、职能部门不得作为保证人。 对代订立合同的代理人的资格审查 所谓代订立合同是指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所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因此,在审查合同时一定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即:是否有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其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授权范围。 对于特殊行业的当事人的资格审查 从事一些重要的生产资料或特殊商品的生产和经营,法律或行政法规要求取得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资质方可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在审查合同主体资格合法性的时候,还应要求对方出示相应的许可证明或资质证明。 3,合同的主要条款 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由合同的条款来约定的。我国《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报酬;(六)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该条规定了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当然合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这些条款。合同主要条款也不能等同于合同基本条款,基本题条款是否判断构成实质意义上的合同即合同成立的条款。每一个成立的合同都必须具备合同的基本条款,合同的基本条款应当包括下列事项:谁与谁(合同主体)、干什么(合同事项)、怎么干(双方权利义务)、多少钱(合同费用)。回答这些问题是合同必不可少的条款,即构成合同的基本条款。 (1),谁与谁(合同主体) 合同主体是法人或组织机构的应当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住所、联系电话;是自然人的应当写明自然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时间、职业、住所(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写明上述项目便于双方确认身份、便于联系,若发生纠纷时也有利于的进行诉讼或仲裁。 在合同条文中一般对合同当事人进行简称,通常使用的简称是甲方、乙方等。 同时,为了便于区分双方的权利义务,也通常依据不同的法律关系对合同当事人标注法律概念(法定术语),比如:委托人-受托人、买方-卖方、出租方-承租方、贷款方-借款方、发包方-承包方等。(举例:简称的规范使用问题,贵公司提供审查的一个合同是中铁冷藏公司将注销,其欲将其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合同关系转让给中铁大建公司,这样就存在中铁冷藏公司、物业管理公司、中铁大建公司就原来中铁冷藏公司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合同如何处理问题而需要达成三方协议,提供审查的合同使用了“原甲方”、“现甲方”、“乙方”的简称,不但没有使各方的称呼变得清晰,反而使合同关系更容易产生混乱。其实,该三方简称为甲、乙、丙方即可。) (2),干什么(合同事项) 合同事项是判断合同双方存在何种法律关系的基本依据,也是在双方权利义务约定不明时判断双方权利义务的基本依据,合同事项是合同内容中最为核心的部分,因此,合同事项应当明确。(举例:审查贵公司的合同中曾遇到过的《商品车卸载及配送合同》在合同条文全部读完后也没有弄明白合同双方是谁委托谁干什事,只能从合同的权利义务条款中去推测、去猜测合同事项。) (3)怎么干(双方权利义务) 怎么干要回答合同当事人以何种方式完成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是什么等问题,其是对合同当事人进行约束的基本条款,也成为一方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的直接依据。 (4)多少钱(合同费用) 合同性质决定了是否产生合同费,其当然构成合同的基本条款(赠与或免除一方承担费用的除外)。有时由于实际原因的限制,往往有些合同只约定了合同费用的计算方法或结算方法。 五、起草、签订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一)起草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 1,合同结构的合理性 合同结构是指合同各个组成部分的排列、组合和搭配形式。合同通常由三部分组成,即首部、内容、结尾。首部一般包括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双方当事人名称、住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行、账号等;内容一般包括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目的(如鉴于条款、引言)、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及终止、不可抗力、争议的解决方式、未尽事宜、合同正副本份数及附件等;合同结尾一般包括签约当事人签章及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约时间、签约地点等。实践中,根据合同类型有所侧重、增减,并非严格按上述顺序、条款排列。(对于合同结构应当做到的标准,让我想起了“利郎”商务男装的广告词,“简约而不简单”!) 2,合同体例的适用性 合同体例通常是指合同简繁及合同各条内容排列形式。规范的作法可以参照《立法法》的规定,分编、章、节、条、款、项、目。编、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当然合同体例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要与合同所涉事项、金额、履行方式、有效期、操作难易程度等因素相一致,即因事而异,不能强求千篇一律。 3,合同的文字的规范性 起草合同时,应对合同草稿的每一条款、每一个词、每一个字乃至每一个标点符号都仔细推敲、反复斟酌。确定合同中是否存在前后意思矛盾、词义含糊不清的文字表述,并及时纠正容易引起误解、产生歧义的语词,确保合同的文字表述准确无误。有时为了强调某件事,用词激烈,如:“必须、绝对”等等,其实大可不必。上述用词只能引起相对方的反感,并无特别的法律效果,使用“应当”一词已经可以表明意思。合同用词不能使用形容词,如“巨大的”、“重要的”、“优良的”、“好的”、“大的”、“合理的”等等;避免使用模棱两可的词语如“大约”、“相当”,亦不要泛指如“一切”、“全部”(若必须用该字眼,就应写下“包括但不限于…”);简称必须有解释或标注;容易产生误解和歧义的词语要定义,用词要统一;标点符号亦不可轻视。俗话说:一字值千金,在合同上表现尤为突出,可谓一字之差,谬之千里。合同用语不确切,不但使合同缺乏可操作性,而且还会导致纠纷的产生,因此斟词酌句在拟订合同时显得尤为重要,不可小觑。 (二)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 1,合同的效力的审查 合同的效力包括合同的生效、合同的无效、合同的可变更和可撤销几方面。审查合同确认合同的效力,也就是从以上几方面来判断合同是有效合同,还是无效合同,是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还是效力待定的合同。 合同的生效是指业已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合同是否成立取决于当事人是否就合同的必要条款达成合意,而其是否生效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合同法》针对合同生效做出了具体规定。《合同法》第44条规定了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法》第44条第二款规定了须经审批程序生效的条件;《合同法》第49条规定了附条件的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第46条规定了附期限的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第47条规定了行为能力欠缺的人所签合同效力;《合同法》第48条规定了无权代理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第49条规定了表见代理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第50条规定了代表人越权行为的合同效力;《合同法》第51条规定了无处分权行为的合同的效力。上述规定在具体审查合同时,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甄别确定合同的效力。 无效合同,由于合同存在无效事由,合同虽已成立但自始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合同法》第52条对合同无效做出了规定。分析合同时除了要注重它的法定条件外,还要多从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因果关系的原因力上来分析导致合同无效、可变更、可撤销的原因。 因当事人意思表示有瑕疵而经撤销权人请求,由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其内容或者使其效力自始消灭的合同,是一种效力待定的合同。《合同法》第54条第1、2款对可变更和可撤销合同做出了规定。审查此类合同时所关注的焦点是采取何种请求权对己方最有利,这就要求需要根据己方的利益取向做出选择。 2,合同责任的审查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除了民事责任外,合同的当事人还有可能承担行政或者刑事责任。审查合同是应注意根据所涉及的合同的不同责任,以便提出不同的主张。如果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不同的案情可以提出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要求。在选择违约请求时应站在己方的立场上,充分考己方的利益取向。 如果合同存在违约和侵权竞合的情况,就要考虑到解决纠纷的途径、方式、方法及要求。比如是通过诉讼解决还是仲裁解决,是选己方所在地还是他方所在地进行诉讼(当然指那些可以选择受诉讼地的合同)。总之,多方位的考虑最终为己方谋取利益的最大化。

5,外贸跟单员的工作流程 流程图文字解释谢谢

外贸跟单员的工作流程 (流程图+文字解释),谢谢 简单清晰的外贸流程,对你认识外贸非常有帮助 外贸流程可能各公司的细节上有些细致的不同。但是大概流程是差不多的。 我自己总结如下:1.寻找客户资源(然后,会涉及到询盘,发盘,还盘,接受) 2.客人接受后,会要求样品。(如果是新产品,有些公司的外贸业务都需要做跟单的工作,比如安排打样。。。。。等等) 3.样品确认好后,就可以等客人下单了; 4.客人打算下单,会与你们签订合同 5确认合同后,你们自己准备生产 6。合同中,会要求到付款方式(比如TT,信用证,等,如果是信用证,那得很麻烦了。)、 7.如果是TT呢,就要简单得多,如果是信用证呢,而且要还注意是即期的还是远期的,里面的要求一定要符合,不然,银行会拒付的,所以,如果是使用信用证,你得先翻翻书,好好学习信用证的使用,因为里面可能会涉及到很多的单据。8。准备报商检,报关(一般公司都有相关的部门,也有公司要求外贸业务员自己报的。) 9.准备出货。出货事宜,是之前要与客人商量好的,货出哪里?如果使用的TT,一般要求在出货之前,货款全部收到才发货。 10。通知客人货已经发送。 11.如果是信用证,就拿好信用证中所要求的单据去银行议付。真是要感谢szfob,让我快速成长起来; 找外贸客户上szfob, 非常感谢深圳外贸论坛szfob,我已经在里面的外贸采购信息版块里面找到了几个客户;里面的采购信息质量不错,而且会教你怎么样找客户,里面有很多招客户的方法等; 怎么样进入深圳外贸论坛szfob? 现在已经很出名了; 地球人都知道,搜索一下:szfob 或者是 外贸szfob 或者是 szfob论坛 就可以进入了; 怎么样记住这个论坛呢?sz是深圳的首字母拼音的缩写,Fob就是大家非常熟悉的外贸交易术语,所以其实你只需要记住szfob,就可以学习好外贸了,请认准szfob ,毕竟只有深圳外贸论坛szfob才是全国最专业的外贸论坛;补充一些:1.付款方式一般在签订合同时就要协商好,然后根据付款方式来决定船走后代表货物凭证的提单等单据该怎么处理;2.结汇后国内还要牵涉到结汇核销和退税问题,这些需要配合不同货物的国家退税政策来决定;3.结汇付款除了TT.L/C.D/P现在好多乱七八糟的付款方式也有客人会提出,比如DA等。务必选择最安全的结汇方式。 其中细节需要操作中慢慢掌握,就是大步骤这么多了。

6,采购人员工作流程有哪些方面

采购工作程序3.1合格供方名录3.1.1供应部负责组织各相关部门按《供方评审控制程序》对供方进行评审,从中选取质优价廉、供货及时的供方经批准后做为合格供方,并按此程序要求更新供方名单。3.1.2当相关人员准备和批准公司采购文件时,合格供方名录应随时可得到。用于本程序上述范围中规定公司产品和相关服务的原材料、部件以及其他各项,可从合格供方名录中的“合格”或“候选”的供方处购买。3.2采购资料3.2.1供应部负责准备采购文件3.2.2采购文件须清楚完整地描述所订购的产品,可包括:(1)设备的标识方法,包括名称、部件号、类型、型号、等级、供货数量、到货时间等;(2)相关标准、规范、图纸、过程要求及其他此类技术要求的名称和修订次数。3.2.3适用时,与质量记录相关的要求可规定在采购订单上,与采购产品一同提交的质量记录对于确定进货检验的质量十分重要,适用时,可以要求下列质量记录:(1)供方质量体系经过评审结果或证书;(2)产品检验和测试结果;(3)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统计过程控制图;3.3限制性物资如果已知,或有足够的理由说明所订购的产品可能是受限制的、有毒的、或有害的物资,由采购订单应要求供方提供保证或证明,说明其在包装、标识、存储和搬运方法以及急救方法等方面符合政府法规和安全条例。3.4制定要求的评审3.4.1采购文件在发放前,应由供应部审批,对于按公司图纸要求设计或生产的产品,其采购文件必须附有经过技术部审批的图纸3.4.2评审及验证范围:(1)确认产品标识清楚、完整;(2)所有规定产品的技术文件,如:标准、规范、图纸等已标识清楚、版本正确,并在需要时可附在采购文件后。(3)采购订单已明确要求适当的质量记孙,如试验、检验证书、统计过程数据、质量体系证书、担保书等;(4)当所订购的产品可能是受限制的、有毒的或有害的物资时,订单应明确要求供方提供保证以说明其与政府法令法规一致。4、客户对采购产品的验证4.1适当和必要时,客户可以根据合同中特定的要求验证相应的采购产品。4.2如果验证在供方处进行,供应部应至少在验证的一周前得到通知,以便进行必要的安排。4.3顾客验证不能排除我司交付合格产品的责任 一、需求确认保证准确的理解内部客户的需求,包括:产品规格描述、需求时间、预算额度、数量、质量等. 二、供应商开发如果原来没有现成的供应商,则需要考虑寻找合适的供应商,对企业背景、生产能力、产品质量、质量控制情况、主要客户等进行审核. 三、合同谈判和订立比较供应商报价或对成本进行分析,与供应商进行谈判;经过对质量、价格、发货等关键要素的评估,与价格最低的合格供应商签约。 四、合同执行和管理跟踪供应商合同执行情况,确保如期发货,催货、验货、处理争议问题。 五、供应商评估经过一段时间(通常一年)的磨合.

7,外贸中交易成交的具体流程是怎样先是形式发票然后合同然后

根据出口业务流程,在出口业务中,外贸业务员要完成出口准备工作、磋商签约工作、出口履约丁作和出口善后工作等四个工作项目,每个工作项目又包括若干个工作任务。下面重点介绍CIF术语条件下流通型外贸企业自营出口业务流程与外贸业务员工作任务,然后补充说明流通型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业务和生产型外贸企业出口业务的不同情况。  一、出口准备工作 出口准备工作充分与否,直接关系到出口业务的成败。出口准备工作包括:  1.熟悉商品和了解市场  熟悉商品和了解市场是外贸业务员出口业务工作的起点。外贸业务员只有熟悉商品和了解国内外市场行情之后,才能确定贸易商品,才能在出口磋商中胸有成竹。  2.寻找国外客户和选择国内供货企业  外贸业务员熟悉商品和了解市场之后,借助国内外展销会、网络资源、第三方介绍、广告等有效方式寻找国外客户;另外,外贸业务员对众多国内供货企业进行筛选,最终选择若干信誉好、生产能力强又有合作意向的国内供货企业,为以后顺利开展出口业务提供稳定的货源保障。  二、磋商签约工作  磋商签约工作是外贸业务员的核心工作项目,包括询盘、发盘、还盘、接受和签约五个工作任务。其中,发盘、接受和签约是必不可少的工作环节。  1.询盘和发盘  在出口业务中,外贸业务员接到国外客户的询盘之后,向国内供应商询问商品价格、向相关部门了解各项出口费用,再进行出口报价核算;最后经过相关领导审批通过后,对外发盘。发盘是出口业务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外贸业务员一定要重视这一环节的工作。  若交易对方是新客户,交易商品是新产品,发盘之前要增加两个调查工作环节:一是调查国外客户资信,规避国外客户信用风险;二是调查国内外该商品贸易限制政策,解决本企业能否出口该产品问题。  2.还盘  在出口业务中,发盘之后,双方往往要进行多次还盘的来回操作。还盘是磋商谈判工作的关键阶段,是谈判双方求同存异、合作、谅解、让步的阶段,也是最困难、最紧张的阶段。  3.接受和出口签约  当双方就价格以及其他主要交易条件达成一致意见后,即为接受。接受之后,一般都最终签署书面出口合同。出口合同是约束买卖双方的法律文件,外贸业务员在签订出口合同时,一定要事先充分考虑履约时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以免出口履约时处于被动局面。  三、出口履约工作  在出口履约阶段,外贸业务员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和领导外贸单证员和外贸跟单员(若有)开展各项履约工作。因此出口履约工作是最能体现团队精神的工作环节。出口履约主要包括以下工作:  1.催证、审证和改证  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若接近合同规定的开证日期仍未收到信用证,外贸业务员应向进口商发催证函,催其早日办理申请开证手续。出口商收到信用证之后,要根据合同仔细审核信用证条款;若信用证中有与合同不一致、又无法办到的条款,应向进口商发修改函,要求其向开证行提出改证申请;在确认信用证条款无误后,开始备货生产工作。  在前T/T结算方式下,外贸业务员确认收到进口商汇来合同规定的电汇款之后,开始备货生产工作;在后T/T、D/P和D/A结算方式下,出口签约之后直接进入备货生产工作。  2.签订内贸合同和备货生产  为了控制合同风险,外贸业务员一般在确认信用证或收到预付款后,才与国内供货企业签订正式的内贸合同,即购货合同;之前,一般只是与国内供货企业有一个购货的初步意向。  签订内贸合同之后,外贸业务员或指示外贸跟单员(若有)催促国内供货企业尽早落实生产计划并投入生产;在生产过程中,做好原材料采购、生产进度、产品包装和产品质量等各项跟踪工作,以保证国内供货企业能按出口合同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出货。  3.货物出运 在货物出运阶段,外贸业务员要完成如下工作:  (1)托运  在出口业务中,一般在国内供应商完成大部分货物生产时,外贸业务员指示外贸单证员通过货代公司向船公司办理租船订舱手续。船公司配舱成功后,外贸业务员在货代公司协助下安排货物装箱和集港工作。(在CFR术语成交时,同CIF术语成交的操作;在FOB术语成交时,接到进口商的装货指示之后,联系其指定的货代公司做好船货衔接工作。)  (2)报检  若出口货物为法定检验商品,外贸业务员要指示国内供货企业向产地商检局办理代理报检手续。若产地为报关地时,则检验通过后,商检局出具出境货物通关单;若产地与报关地不是同一地方,则产地商检局出具换证凭单或电子换证凭条,再通过货代公司向报关地商检局换取货物通关单,作为报关随附单据。  若合同规定货物需经进口商检验合格后才能出运,则需联系进口商或其代理及时办理检验,即客检。客检通过后,进口商或其代理签发客检证。客检证往往是作为结汇单据之一。  (3)报关  外贸企业向外汇管理局申领并填制出口收汇核销单,作为报关随附单据。在配舱成功、办好报检手续、货送海关监管场所后,外贸企业或指示货代公司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海关查验通过并征收税费后,在装货单上盖“海关放行章”、在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出口收汇证明联、出口退税证明联以及出口收汇核销单上盖“海关验讫章”,同意放行。  (4)装船  货代凭加盖“海关放行章”的装货单,将货物装上指定载货船舶;然后凭船长或大副签发的场站收据或大副收据至船舶代理人处换取正本海运提单。  (5)投保  外贸业务员一般在报关成功后,指示外贸单证员按合同或信用证规定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后,签发保险单据。  4.制单、审单和收汇  (1)制单与审单  外贸业务员指示外贸单证员根据信用证或合同的单据要求制作或办理相关单据,然后审核单据,使其达到单证一致或单约一致、单单一致。  (2)收汇  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外贸业务员指示外贸单证员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向开证行指定的银行进行交单收汇;在D/P或D/A结算方式下,向托收行交单收汇;在前T/T结算方式下,向进口商直接寄单;在后T/T结算方式下,向进口商寄单后收汇。  四、出口善后工作  当外贸企业收到出口货款之后,要做好以下几项出口善后工作:  1.出口收汇核销  外贸业务员要指示外贸单证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催促货代公司尽快办理退回出口收汇核销和出口退税的相关单据。收到单据后,向当地外管局提交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证明联、银行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等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外管局同意核销后,在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盖“已核销章”退外贸企业。  2.出口退税  外管局同意核销后,外贸企业凭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出口发票,向主管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  3.资料归档  业务结束后,把单证、信用证、合同等资料进行归档。  4.争议与索赔  在出口业务过程中,若出现合同违约、货物遇险等意外事件,外贸业务员需处理争议与索赔工作。值得注意的是:  1.对于流通型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业务与自营出口业务相比,外贸业务员增加了与委托人签订委托代理出口协议工作,减少了签订出口合同及之前的工作环节,减少了出口退税工作环节,这两部分工作由委托方办理。  2.生产型外贸企业自营出口业务与流通型外贸企业自营出口业务相比,外贸业务员减少了签订内贸合同工作环节。
形式发票虽然内容和合同比较相近,但是一般他不能代替合同来用,一般是作为进口商用来申请进口许可证书以及进口备案用的,一般不具备约束力,但是经过双方确认以形式合同成交的,形式发票就变成了合同;合同是双方经过协商后签署的正式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也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双方必须遵守并受合同内容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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