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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期满被公司辞退该如何补偿

如果是合同期满,单位提出不再续订的,那么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得支付你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如果是你个人提出不再续订的,单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合同期满被公司辞退该如何补偿

2,劳动合同到期解除的补偿

一、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支付一个月的待通知金;二、支付从入职日到离职日期间的经济补偿金;三、为你办理失业相关手续,可按月领取失业金。
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经济补偿从2008年1月1日起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资”是指劳动合同到期前十二个月内劳动者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解除的补偿

3,合同到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应该支付七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如果有证据,可以要求支付.
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时间从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起计算,以前若有补偿的,则按当时的规定办。 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合同到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4,合同到期被解雇的应当怎么赔偿

工资是干多少拿多少,到解除合同日那天止。 如果是公司裁员,应该是补偿你的实际工作时间,1年零1个多月的实际工作时间应该是1.5个月工资的补偿。另加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即额外补偿) 经济问题裁员或违约裁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可以据理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向当地劳动局申诉,要求仲裁。
合同到期属于合同终止,不是开除,应没有赔偿

5,劳动合同期满被解雇应该得到什么赔偿

1、你可以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该用人单位如果拒绝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该用人单位违法,你可以要求支付12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3、如果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
1、若用人单位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茬即: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 2、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即:按照以上计算方法得出结果后再乘以2。
首先,看你想不想续订劳动合同。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二款第(三)项,你可以要求与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终生合同,也可以解除。解除事由可以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8条、19条。)这是法律上的规定,如果公司不愿意,就要劳动仲裁。但是走法律程序要花时间,如果你不是很想留在公司,不建议你走法律程序。 其次,如果你不想续订,公司给的两个月赔偿是合法的,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97条第3款,经济补偿从本法施行时开始计算,也就是两年,按第47条第2款的规定,一年支付一个月,那么两个月的补偿是合理的。 关于你问题补充中所说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适用于你的情形。因为2004年时《劳动合同法》并未颁布实行,此条规定只使用于2008年后的情形。
有毛病,这有什么好咨询的。人家给你两月工资算照顾你了,换狠点一毛不给,你也一点办法没有。别跟我说你去告,要是法院能起作用,那些讨债的那么多干什么啊?你又不是公务员,也不是事业单位的,把自己搞的跟正式工一样,下一步就是换地方找工作。就这么简单。
赔偿金合法,但是保险少交了,可以要求把保险补交齐,找出进场时间的证明(工资单是最好的证明)。到劳动仲裁要求补缴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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