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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镇教育局书记是哪个

清镇市教育局局长徐晓忠

清镇教育局书记是哪个

2,清镇市教育局幼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要过几级

按教育部及《教师法》中的规定,至少是二乙。
幼儿教师资格证,国家规定普通话为二级乙等。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清镇市教育局幼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要过几级

3,清镇景秀黔城读小学在哪个学校

清镇景秀黔城读小学,据说是红枫第四小学教育集团朝阳校区。可询问清镇市教育局。以教育局的说法为准。
脚踏实地,放飞梦想。新莲,没错本来我是上景秀的,可我妈还托关系把我弄到新莲去至于景莲嘛,不用说,肯定没新莲好

清镇景秀黔城读小学在哪个学校

4,想知道 贵阳市 清镇市医药园区 在哪

在清镇市东门村至毛栗山村之间,在贵黄公路18公里左右西侧。从贵黄公路东门桥出口下高速路后,从出口旁边的公路与贵黄公路反向行驶约1.5公里即到。
清镇市教育局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 电话:(0851)2522297 map.baidu.com/鐧惧害鍦板浘

5,遵义市桐梓县距离曲靖市麒麟区有多少公里

本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最终结果以百度地图最新数据为准。驾车路线:全程约562.8公里起点:桐梓县人大1.遵义市内驾车方案1) 从起点向正南方向出发,沿德荣巷行驶40米,进入荣德巷2) 沿荣德巷行驶100米,右转进入武胜路3) 沿武胜路行驶110米,左转进入冬青路4) 沿冬青路行驶140米,左转进入人民路5) 沿人民路行驶90米,过右侧的桐梓万隆电器约240米后,直行进入人民路6) 沿人民路行驶100米,过左侧的桐梓粮贸大厦约80米后,在第1个出口,朝遵义/兰海高速/210国道/绥阳方向,右转进入滨河大道7) 沿滨河大道行驶820米,过右侧的嘉华国际约310米后,进入滨河大道8) 沿滨河大道行驶240米,在第3个出口,朝遵义/兰海高速/G75/210国道方向,稍向左转进入包南线9) 沿包南线行驶430米,直行进入包南线10) 沿包南线行驶450米,朝遵义方向,右前方转弯上匝道2.沿匝道行驶630米,右前方转弯进入兰海高速3.沿兰海高速行驶173.5公里,朝都匀/凯里/安顺/广西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4.沿匝道行驶700米,直行进入兰海高速5.沿兰海高速行驶19.3公里,朝清镇/安顺/昆明/G60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6.沿匝道行驶760米,直行进入沪昆高速7.沿沪昆高速行驶361.2公里,在曲靖/陆良出口,稍向右转上匝道8.沿匝道行驶540米,右前方转弯进入子午路9.曲靖市内驾车方案1) 沿子午路行驶450米,朝胜峰路方向,右转进入广场环路2) 沿广场环路行驶410米,直行进入胜峰路3) 沿胜峰路行驶570米,右前方转弯进入寥廓南路4) 沿寥廓南路行驶1.2公里,过状元桥,朝南宁西路西方向,左转进入南宁西路5) 沿南宁西路行驶350米,到达终点(在道路右侧)终点: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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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清镇教育局2o15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安排意见

小学  1、小学招生由各乡(镇、社区)中心校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实行划片招生。对本辖区凡年满6周岁(即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按服务范围保证全部进入小学学习。根据贵州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凡未年满六周岁的,一律不得招收入学。  2、各乡(镇、社区)中心校对辖区年满6周岁已登记在《文化户口册》上的儿童,向其家长(监护人)发放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下发的《入学通知书》。适龄儿童家长执《入学通知书》、《儿童预防接种证》按时到指定学校报名登记,办理入学手续。凡以下几种情况的,持相关证明到辖区中心校登记,由辖区中心校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入学:  (1)年满六周岁但未登记在《文化户口册》上(即未收到《入学通知书》)的儿童,持《户口簿》到所辖乡(镇、社区)中心校登记,中心校原则上按照居住地就近安排入学。  (2)因购房、工作调动,但户口未迁入的,持房产证(购房合同)或工作调动文件(复印件)到现居住地学校登记、报名。  (3)年满六周岁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持务工证明、出生证、计生手续、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三年相关手续、暂住证(IC卡“居住证”)或村(居)证明到乡(镇、社区)中心校登记,由中心校统筹安排入学。严禁向按规定范围入学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收取借读费、择校费、赞助费等费用。  (4)对于确实无户籍但年满六周岁的,可以提供出生证明或由村(居)出具证明到乡(镇、社区)中心校登记,由中心校就近安排入学。  (5)外出返乡适龄儿童回到户籍所在地后,各学校要无条件安排其就近入学就读。  3、各学校不得招收服务半径外学生,如学生需跨半径(片区)择校,接收学校在不造成大班额的情况下,必须报中心校审核并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能入学。  4、因拆迁等特殊原因需择校的适龄儿童,由乡(镇、社区)中心校协调,按就近入学原则解决。  5、一年级新生班额一律不得超过50人。  6、2014年全市一年级招生5434人。  7、各乡(镇、社区)中心校、各小学每年要充分利用暑假组织教师开展《文化户口簿》和《儿童花名册》的跟踪和资料的完善。  8、支持鼓励民办学校办学,民办学校应严格按照办学资质开展自主招生工作,缓解城区学校的招生压力。  四、工作要求  1、招生过程中不得组织相关测试,所有新生入学后一律实行均衡分班,学校不得办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发生由于编班造成的矛盾和问题。  2、严禁举办任何形式的生源考试,严禁将“奥数”及其他变相培训与入学挂钩,严禁将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严禁公办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占坑班”。  3、各乡(镇、社区)中心校在招生工作中要对照有关招生工作文件规定,坚持维护稳定的工作方针,认真负责地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适龄儿童到服务半径内学校入学。对招生中出现的矛盾不推诿,能解决的立即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向家长做好耐心解释工作,认真研究和解决好遗留问题,确保招生工作的稳定。  4、各乡(镇、社区)中心校要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健全监督机制,严肃招生纪律,严格各项管理,严禁进行虚假的招生宣传,严禁校际间、教师间相互攻击,严禁破坏校际团结的言论和行为发生。对招生中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各乡(镇、社区)中心校要要设立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5、各小学对服务半径的适龄儿童,必须保证入学,不得拒收或劝其到其他学校就读,对违反者一经查实,将视其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各乡(镇、社区)中心校负责辖区内小学一年级新生的电子学籍监督工作,并于9月25日前将小学一年级新生的学籍报市教育局教育科备案。  7、各乡(镇、社区)中心校要主动协同市新华书店做好秋季学生用书的征订和调剂工作,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套”。  8、各乡(镇、社区)中心校要将净增学生的教室、师资、桌椅等问题,于7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基建科。  9、各学校不得违反招生原则,凡造成小学一年级大班额现象,影响我市教育初步均衡发展验收考核的,将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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