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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法自考试题及答案

试卷好找 在你所在省的自考网上就能找到 上面有个叫例年试题库的 里面全部都是例次考试的试卷 但是答案是找不到的 在网上没有的

合同法自考试题及答案

2,合同法的试题3

1、两个合同都有效。 2、丙是房屋产权的所有者。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以登记为准,登记在谁的名下谁享有所有权。 3、丙有权要求乙搬出腾房。乙只能向甲主张违约损害赔偿。
1、甲丙合同有效, 2、丙是房屋产权的所有者。 3、丙有权要求乙搬出腾房。乙只能向甲主张违约损害赔偿。

合同法的试题3

3,一道合同效力题

1、合同有效。2、对于丙公司来说,他签署合同时候的所见的公章和介绍信都是真实的,所以对于他来说合同的组成要件是真实的,所以合同有效。3、乙公司在员工离职之后未能将空白合同和介绍信收回,是自身的合同管理失误,需要对由此造成的损失付连带责任。4、合同可以主张不履行。由于合同是有效的,所以对丙公司需要进行补偿或者赔偿。
合同有效。这是个合同欠款问题。

一道合同效力题

4,合同法题目

这道题两个答案,AD, D没有问题,相对人明知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关于A选项只能理解为债权人通过行使代位权向次债务人(乙)主张权利,代位行使甲对乙的1万元债权(乙尚未向甲支付该画的价款,甲也怠于向乙行使该权利)。当然,对于债权人来说,通过行使撤销权最为有利,如果无法行使撤销权(即乙对甲的债权不知情)则只能行使代位权了。不知符合题意要求否?
建议你可以例举一些合同中的霸王条款,然后根据显然的信息不对称,分析合同双方是否存在优势方,最关键的主要内容应该根据合同法分析一下“霸王条款”是否属于有效条款。 建议题目《论旅游合同中“霸王条款”的有效性》,“规范”如果是动词,那么恐怕不是属于我们一般的个人可以实施的行为。霸王条款,一般是交易双方中的优势方强加给对方的,这些显失公平的条款,是否有效?是可变更合同?还是属于可撤销合同、或者无效合同?——这样可以写不少内容。格式合同里面应该有专用条款,效力高于通用条款,这里面还是有可能会出现霸王条款。

5,合同法习题求解答

此题的答案个人觉得有问题,此合同应该是有效合同。1、首先,该合同不属于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关于合同无效的情况,这个合同是属于乘人之危所签订的,是属于可撤销的合同。2、至于借款合同的利息的约定,目前还没有一部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是多少,关于四倍的规定,仅仅是一个意见进行了规定,而这个意见不属于法律与行政法规,只有违反了法律与行政法规的才无效。合同法的规定: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一)到(四)是不符合的,关于第(五)也是不符合的,因为虽然对于最高的利率四倍的问题,不是由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来规定,所以根据合同意思自治的原则,此合同是有效的,不属于无效合同,但是属于可撤销合同。 另外,关于房子代偿的问题,描述的不是很清楚,不好作答,此答案是否以房子代偿作为无效的理由?建议你将答案的理由公布一下,也希望广大的朋友探讨一下此问题。

6,合同法考试卷2继续请大家帮忙了

1.D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这里某乙明显有乘人之危的行为 2.C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3.B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4.B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5.C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送你一句口诀“送钱上门,上门取货” 6.C 7.A 期限一定会到来,条件不一定成就 8.A 9.C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10.C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7,合同法单选题求高手

  1.A 债权债务的混同,由债权或债务的承受而产生,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主要原因。例如企业合并,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有债权债务时,企业合并后,债权债务因同归一个企业而消灭。  4.A 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为20年,超出部分无效,需要续签。  5.B 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通常不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6.A 第四十一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7.C 第一百零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8.C 该行为是无权代理,如果一个月内合同被被代理人追认则合同生效,属于效率待定合同。  9.B 信赖利益损失包括对方实际支出的缔约和履行费用等直接损失以及由于信赖合同有效,从而丧失与第三人订立有效合同可能获得的利益。  10.D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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