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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法律咨询

没有划分责任的规定,只有“认定”的规定,请下载参见“工伤保险条例”即可。
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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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伤劳动法咨询

应在鉴定结论下来后即时处理,让劳动者享受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如发生争议,随时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控告的。
有鉴定报告,如果公司不理,你随时可以向劳动局申请仲裁。讲道理的事情你让他们和劳动局去讲。
你好,应该马上就可以受理,谢谢,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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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咨询工伤

是否工伤与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或是否试用期没有关系。但是你你必须可以证明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入职通知书,工资单或其他切实的资料)。你可以向公司请求工伤待遇,不过一般是要做工伤鉴定的!根据鉴定的结果有不同的待遇。 1、你可以向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拒绝赔偿,个人申请,期限为一年; 2、如留下残疾,你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3、如单位拒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认定工伤后会由工伤基金支付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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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伤法律在线咨询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1、《工伤保险条例》33条第二款规定了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但是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因此,认定复工单之后按病假工资计付违反法律规定无效。2、程序:单位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天内或者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注意是1年内。 工伤认定之后再做一个劳动能力鉴定,依据鉴定的等级,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没有给你购买社保,那么单位需要全部承担。

5,工伤法律咨询

【工伤六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4个月本人工资; (二)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60﹪,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伤残津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适时调整。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并享受以下待遇: 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16个月、14个月、12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的标准。 伤残程度被评为五至六级且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经本人同意,可以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由单位办理因工致残内退手续,并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在此期间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符合退休条件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

6,工伤法律在线咨询

像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工伤认定,至于病例,不是老板说该就可以该的,要是改了,到时候医院要负责任的,你自己也要提高警惕,把病例自己弄一份复印件。以便于保存
这是工伤。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做伤残等级鉴定。最后根据伤残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至于有没有买工伤保险,那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你们不能轻易病历名字,否则,将来一旦要认定工伤时就出现麻烦了。用人单位未有履行法定义务,将来你父亲应当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就是用人单位自己来承担了。
我弟今年9月份,进了个五金厂 ,第一天上班 厂里安排他开机。不到3个小时就出事了。左手中指就压掉了三分之一,无名指头压破 做了手术 中指掉了那部分是他们经理返回厂里找到手指接回去。在住院不到半个月,本来还在观察期间,厂方说要求出院,家属不同意,刚开始协商说转医院,后来办好手须就变了,厂方不管伤者病情,说接回厂里,天天送回医院换药看,过了两天回医院看,医生说接上去的那手指不行了,又要过段时间把断掉那部分拿下来。请问我该怎么办?如果評残疾的话算几级
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应该给买的,先让用人单位说好怎么解决,签定合约再说!
 首先要做的是伤残鉴定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具体级别需要劳动部门进行鉴定,从而取得相应赔偿。  建议您不要更改病历,更改病历本身就是违法!   

7,12348法律咨询热线你好请问工伤后单位不提供相关证据没法认定该

劳动者受伤,如果是属于工伤的,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只要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就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5、《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单位三个月内不为你申请工伤认定,你可以在一年内自己申请!需要材料单位不出具,实在不行申请劳动仲裁认定存在劳动关系!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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