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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公司进驻小区流程

组织架构--派驻人员--设施设备及配套设施验收--工作人员工作分配--建立信息档案--进入正常工作流程

物业公司进驻小区流程

2,业主拒交物业费理由是物业公司进驻不合法

和业主委员会签的,业主委员会盖章了吗?如果由业主委员会的盖章,那就没有问题!因为业主委员会合法不合法物业公司没有能力去鉴别,只要有业主委员会的章,物业公司就会认为是合法的,就把业主委员会考虑成一个公司就行了。到法院只要有合同就行了。至于业主说的没有召开业主大会还有公示物业服务合同和服务公约那和合同的有效性没有必然联系

业主拒交物业费理由是物业公司进驻不合法

3,在入伙时如何处理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合法性的质疑

1、气场。形象很重要,着装、言谈、举止、行为要规范和专业。2、反问。如,您觉得合法性的物业具备些什么呢?了解对方对物业认识的程度。然后正面措辞回答。3、释疑。把他想的最严重的东西说出来。如,物业不合法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物业寻求的是通过对物业实施科学的管理来产出微博的利润的,没有哪家物业敢冒这样的风险。
各个地区都有物价局的文件
物业公司合不合法要看是否具备物业企业的各类证件如果业主质疑物业公司进驻小区合不合法那要有和开发商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另外按照当地的地方要求办理收费等证件即可,业主质疑把这些拿给他看即可。

在入伙时如何处理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合法性的质疑

4,物业强行进驻是否合法

不合法。物业管理公司没有与全体业主或业主管理委员会签订合同就进驻小区管理,是无效的,可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服务企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5,现在规定不能注册物业公司了吗

没有规定不让注册 你去房管局问问
哥们:现在国务院《物业管理条列》规定物业与物业之间不得转让,还有就是开放物业公司之间不能做项目转让,因为物业公司委托方,只有在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
没听说,您可以注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需要随时联系我
所谓的明文规定是什么意思 首先 去工商局注册名称 工商局就需要你提供具有从事物业资质的人员证件 再者就是验资 办理各项证照(营业执照 税务 代码等等)和成立一般公司程序是相同的
没有规定不能注册啊,我公司是光明集团下属的经济园区,注册在我园区的企业能享受缴100元税返还40元的优惠政策

6,业委会成立不合法或者不符合法定程序未备案等情况签订合同是否

合同有效三要素:主体合格、意思自治、内容合法。如你所说,业委会主体不合格,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状态,并非完全无效,只要业委会能取得适格主体地位,该合同还是有效的;如果不能取得合法地位,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请注意申请时效(一年)。 一般解除合同可以依法单方解除,也可以双方约定解除。法定解除是在合同不能履行或没有履行之必要时(详见合同法第94条规定),当事人解除合同;违约解除是在当事人一方有迟延履行、拒绝履行、不完全履行等的情况下,可以和当事人解约;协议解除是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解除的协议,使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 至于能否解聘物业公司,就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看看该公司符不符合解除条件,或者双方约定协议解除。从法律上讲,你有招聘的自由,当然也有解聘的自由。

7,业主拒交物业费理由是物业公司进驻不合法

和业主委员会签的,业主委员会盖章了吗?如果由业主委员会的盖章,那就没有问题!因为业主委员会合法不合法物业公司没有能力去鉴别,只要有业主委员会的章,物业公司就会认为是合法的,就把业主委员会考虑成一个公司就行了。到法院只要有合同就行了。至于业主说的没有召开业主大会还有公示物业服务合同和服务公约那和合同的有效性没有必然联系
拒交的对。判你物业公司败诉正确。
是的。债权债务是一概承受的。 而且,业主不能因为物业管理不当而拒交物业管理费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 但是,实践中,因为物业管理不当,业主拒交物业费用的案件还是好多啊。。如果业主不予理睬,很可能会缺席判决哦,到时对业主就不利了呢。。。业主当然可以抗辩新物业公司和原物业公司不同,没有权利收物业费用。
不要动不动就上法院,这样对于一个物业公司的声誉是非常不好的,你去找他们沟通,你要告诉他们的是,你们是否享爱了服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感动他们,让他们交钱。所以,我不建议你们上法院,当然,上法院,你们也不一定败诉。

8,急求物业管理公司入驻申请表

物业进驻小区需要经过招投标程序,没听说自己写个申请表就能进驻的而且你这个申请表是向谁申请啊?谁有权利批准你进驻啊?按照《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以及《业主大会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管理事宜由业主大会公开投票表决。
欢迎您选择红太阳物业,更多谢您对红太阳物业的支持和爱护,我们期待着将红太阳。 物业的信念与您分享 红太阳物业始终坚持“全心全意全为您”的服务宗旨,奉行“服务至诚,精益求精;管理规范,进取创新”的质量方针。这不仅是对全体员工的要求,更是对顾客的郑重承诺。 成立于一九九七年的红太阳物业管理集团股份限公司,在全体员工锐意进取、不懈努力之下,凭借不断的创新、统一规范的管理,使服务延伸到深圳、北京、上海、天津、沈阳、大连、鞍山、成都、北海等城市,并都成为当地优秀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红太阳物业在行业中首创“业主自治与专业服务相结合”的物业管理模式;首倡“无人化管理”、 “个性化服务”和实行公开季度“管理报告制度”;率先迈入办公自动化、管理网络化。在全国物业管理第一次、第二次公开招标中中标,为中国物业管理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而有益的探索。 我们着眼未来,视昨日的成功为今日的起点。不断规范企业运作、追求创新,着力为顾客提供高品质服务,营造现代化理想家园,为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自己参考吧!

9,新入驻的物业公司收取未入驻期间的物业费遭拒后又以维修小区设备

这个问题涉及到共同利益问题。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重大事项应该由业主大会来确定,业委会是无权决定的。如果业主大会有确定,这个费用你还是要交。所以这里面的业委会有越权的行为还有一点可以明确告诉你:维修资金,并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必须由物业公司来使用。比如说,你这栋的电梯坏了,需要维修,这栋楼的业主可以共同去找第三方维修,然后再移交给物业公司管理。而且维修资金的使用,必须要有明确的使用说明,包括维修的项目、维修的时间、维修的单位、维修的费用、批准人,批准时间等。再一点就是,共有产权又分为全部共有和部分共有。在使用维修资金的过程中,如果是全部共有,你必须要承担;如果是部分共有,你要看你在不在共有部分内。综合你的情况,你完全可以拒缴。
如果是维修设备可以启动维修基金,或由全体业主共同分摊该费用,并出示具体明细,不应以物业费的形式要求业主缴纳。
如果是设施设备的大修、更新或改造,那就让物业带上业主签字、街道证明到房管局申请动用维修基金。维修基金不足原来的30%时,房管局会通知缴纳的。不需要交物管公司的。具体的你问问当地房管局,地方不同规定不一样
你拖欠的旧物业的物业费是你和旧物业所发生的债务。新的物业无权向你收取你和以前物业公司发生的物业费。但是以前的物业公司委托现在的物业公司追缴你所欠的物业费那么就是合法的。如果你没有正当的理由就应该交,否则旧物业公司有权起诉你。但没有滞纳金的,最多叫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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