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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人才落户政策

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40周岁以下的本科毕业生凭①入户申请书;②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直接落户南京。

南京人才落户政策

2,南京人才政策

原定试行1年的南京人才落户政策《南京市关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来宁落户实施办法(试行)》将继续执行,延期至2020年2月29日。其中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一)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 (二)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三)取得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南京人才政策

3,南京硕士人才住房政策

符合条件的硕士生租房补贴金额为800元/月。硕士生可以领取补贴,只要符合下面这几个条件,就可以申请南京市租房补贴,一共可以连续领取36个月。 以下三个条件需要同时满足: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硕士学位; 二、毕业两年内在我市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三、在南京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

南京硕士人才住房政策

4,研究生学历户口在南京人才市场如何落户

根据最新的政策,在南京买车,是不需要学历的。但是如果你要落户的话,对不起,是有条件的,具体条件如下:2018年3月1日,南京市发布《关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来宁落户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放宽了人才落户政策,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和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可以直接在南京落户。更多有关学历方面的问题,可以到这里面找到答案:
这个情况,说难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首先,你随便找个在西安工作的朋友,必须有个一两年的工作经验,最好是在人力资源部有朋友或者在公司跟上司关系不错~!然后,拜托你的朋友找公司人帮你先挂个名,也可以说是录用吧,不过只是挂名,薪水什么的都没有,直接把你的资料都转入公司档案。最后,就是关键了,最好能改下进入公司的时间也就是就业时间,改成2年,之后的事,你也清楚了,就是可以转户口了,“先就业,再落户”应该很好办理的。我只有这个招了,如果你说在西安没朋友,或者改不了就业时间,那我也没办法了,其实随便什么公司都行,只要注册时间够2年以上就可以的,这个是很好办理的,找个公司的人,花点钱请客吃个饭应该是可以搞定的。

5,南京新出的本科生落户细则是什么

一、此次政策调整主要涉及三类人群:一是学历型人才,即: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二是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三是取得三级以上(含三级)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与2017年2月1日实施的《准入办法》相比,市委1号文件进一步放宽了落户条件。一是取消就业及缴纳社保的年限限制条件,也就是不再以就业为前提。二是放宽了年龄条件,本科学历人才从35岁放宽到40岁,技术、技能人才没有年龄限制。三是放宽学历教育取得形式。《准入办法》中要求本科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而《人才落户实施办法》中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还包括国民教育序列的成人高等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现代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高等教育形式。二、《人才落户实施办法》规定,(一)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二)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三)取得三级以上(含三级)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符合以上三种情形之一的人才,均可申请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三、申请人需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取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完成对学历证书的认证。2002年以前取得的学历证书,学信网无法认证的,可向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公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上海路203号。

6,南京怎么就业

南京怎么就业请参照下列有关法规:  《南京市人事政策法规》  1.毕业生就业  (1) 国家计划招收的高校、中专校毕业生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落实就业单位。非南京籍毕业生符合本市就业政策的,可在本市就业。委培、定向、公寓及单招生面向委培定向单位或生源所在地就业。五县中专毕业生回生源地就业。(2) 用人单位经在上年度末申报毕业生需求并获得户口专项指标后,方可不进应届毕业生,双方须签订“南京市普通高校、中专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五份经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签证后生效。(3)协议生效后各方不得违约。任何一方终止履行协议须提交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裁定。如手续完备,并自愿交纳违约金,经审核同意后,可解除就业协议。(4) 当年7月1日后,除毕业研究生外,原则上不再引进非南京籍专科及本科以下毕业生(含五县生源的高校毕业生)。  2.毕业生待业管理  (1) 鼓励南京籍毕业生自谋职业,要求自谋职业的毕业生可委托市(县)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如毕业生自愿交纳养老保险金,可计算工龄,允许毕业生托管人事关系后去外地工作,或升学、出国、考研。(2) 至毕业当年10月分尚未就业的南京籍毕业生,在市(县)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其人事代理后,可凭报到证、户粮关系到市毕分办申领非农业人口迁入许可证。(3) 截止年底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南京籍毕业生,凭户粮关系、省人事厅签发的“户粮关系转移证明”,在市(县)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后,可到市毕分办申领非农业人口和迁入许可证。(4) 南京籍待业毕业生跨年度就业后,仍需签订就业协议,待市毕分办开具的派遣证到就业单位报到。  3.毕业生见习期管理  (1) 本、专科以下毕业生就业后,原则上用人单位要安排到基层见习,见习期为一年。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为其办理转正定级手续。(2) 毕业生见习期内原则上不得流动。对见习期满后不符合转正条件的毕业生,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延长其见习期学年到一年。如仍不符合转正条件的,不再延长见习期,其工资待遇按转正定级标准低定一级。对表现特别不好的毕业生在报市毕分办审核同意后可以辞退。(3) 毕业生在见习期不辞而别,如为非南京籍毕业生,则将其户口及人事关系转回原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如为南京市籍毕业生,则将其人事关系转至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4) 用人单位对应届毕业生可采取试聘制管理办法,双方签订《南京市大中专毕业生试聘合同书》,试聘期为一年。试聘期间,用人单位委托市(县)人才服务机构对其接收的毕业生进行人事代理,试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由市(县)人才服务机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用人单位可继续委托市(县)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如本单位具有人事档案保管资格,也可将人事关系转回单位自行管理。试聘期间按规定被解聘的毕业生,可另行自主择业,其试聘期时间相应顺延。试聘期满,无论续聘或解聘毕业生,用人单位均需报市毕分办备案。  ★另外,你还可以去南京就业指导中心了解情况http://www.jsbys.com.cn:88/
你从学校毕业,如果你的档案在学校,请学校开具证明,如果你的档案已转走 查明你的档案所在地。如果是在你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保存,请他们给你开具证明! 如果你现在还有当时毕业时候的推荐就业证,那个就可以代替未就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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