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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订化工电商类电子合同如果有纠纷产生该如何取证

这要看是哪种电子合同了,如果是MMEC可信电子合同,那就是不可篡改的可信电子合同,取证非常简单,法庭可以随时采信;如果是一般的可以被篡改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合同,那就要请公正处人员或者司法鉴定机关进行陪同取证,出具相关报告证明该合同没有被篡改或取证合法有效等工作了。

签订化工电商类电子合同如果有纠纷产生该如何取证

2,电子合同现在发展的怎么样了有没有实例啊

电子商务虽然兴起不久,但是作为现代B2B市场的一种具体的表现形式一出现就呈现出强大2113的发展势。为适应电子商务发展,南方交5261易网提出了“电子合同”的在线签订。 这一模式,从交易前期信息的发布到中期交易的洽谈再到最后合同的签订、付款等均实现了线上化,即只要交易双方都注册4102了这套“在线签订电子合同模式”,便可以在网上完成他们之间的商贸交易,这一模式不仅方便快捷,适应了1653当下经济发展的需要,及时抓住商机,才能赢得胜利,更是 通过专一系列技术和规则使交易安全可靠。 南方交易网电子合同,为不少企业减少了不必要的步骤,提高了订单的转化率,给企业赢得属了时间,大大节省了成本,实现了利益的最大化。

电子合同现在发展的怎么样了有没有实例啊

3,电子合同的有效性有没有相关判例的支持

有的,您可以百度了解下。据我了解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法大大有过几次法院判例:1.2015年10月,上海仲裁庭在仲裁案件; 2.2016年07月,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依据法大大电子合同判决一起互联网金融交易案; 3.2016年07月,法大大平台签署的劳动合同获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认可。下面,展开一下第一个判例的具体情况:2015年10月的这次案例,是法院判例首次认可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在那次的案件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法大大上签署了借款合同,双方约定借款8000元,申请人向被申请人账户付款8000元人民币,后被申请人未还借款。申请人于是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认可双方在法大大平台签署的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并据此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还款并承担相应的仲裁费。据悉,这是国内首例针对使用数字签名的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所产生的合同纠纷仲裁案件。

电子合同的有效性有没有相关判例的支持

4,简述电子合同在当前网络购物中的表现形式 举例说明

? 以PDF格式输出合同文件通过WoSignDoc电子签名平台接口签署的文件,都以PDF格式输出。因为PDF文件不可修改,而且Adobe带有自动验证数字签名的功能。终端用户下载电子合同后,通过Adobe客户端打开文件,可自动验证签署人身份真实性、文件内容的完整性,验证文件的电子签名是否有效、时间戳是否可信。? 可与纸质合同外观一致WoSignDoc电子签名平台接口支持图章上传,让电子合同文件可以和纸质合同文件一样,在文件签署页显示各方签署人的电子图章或手写签名。但可视化的图章和签名只是为了提升用户的观感体验,真正具有法律效力的是文件中合法可靠的电子签名。如果签署合同时没有上传可视化图章,签署页将直接显示电子签名信息,合同文件同样合法有效。? 附有不可分割的签署日志通过WoSignDoc电子签名平台接口签署的文件,在最后一页附有不可分割的国际标准电子合同签署过程日志,当交易出现纠纷时,可直接提交给法院用作电子证据。参考:http://www.wosign.com/wosigndoc/wosigndoc-show.htm
网络购物日益嗯扩大,所以后电子发票电子合同之类的这些东西肯定是会产生的~嗯表现形式肯定是会随着发展而定的,怎么一个规范这个可是有相关部门来规定

5,有电子合同生效的案例吗

其实,早在2015年10月,上海仲裁庭就对我平台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予以认可,这在国内属于首例电子合同案例。此后,包括杭州、苏州、广州、上海、重庆、天津等地的法院和仲裁机构,也先后认可了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简单例举如下:·2015年10月,上海仲裁庭在仲裁案件中认可我平台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2016年07月,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依据我平台电子合同判决一起互联网金融交易案;·2016年07月,我平台签署的劳动合同获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认可;·2016年10月,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在线仲裁认可我平台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2017年03月,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在一批量小贷案件中认可我平台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2017年08月,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在一起买卖案件仲裁中认可我平台电子合同的证据效力;·2018年,我平台电子合同的证据效力在多起案件中得到了天津地方法院和重庆地方法院的判决认可。下面,就例举其中一个电子合同案例,帮助大家更好的理解,电子合同为什么能够获得法院以及仲裁机构的认可。2016年4月20日,A公司和B旅行社达成合作,A公司负责为B旅行社的旅游产品招徕游客,交由B旅行社接待。当天,双方通过我平台签订了一份电子合同。后来,由于B旅行社的违约,某次已经确认的行程被迫取消,A公司收到大量游客投诉。A公司退还了游客的款项,并为此支付了4万多的赔款。不久之后,A公司一纸诉状将B旅行社诉至法院。A公司表示,本案涉及的合同通过电子签章形成,电子签章的真伪由我平台大审查确认。随后,A公司向我平台申请了文件签署真实性证明报告,并向法院递交了该报告。最终,经过审理,法院于2018年5月14日对这个案件做出判决,认定在我平台上签署的旅游电子合同依法成立并有效。法院判决:“本院认为:原告提交的旅游者委托接待合同、法大大文件签署真实性证明报告、产品取消单、投诉确认单、付款回单、委托接待合同及公证书及其庭审中的陈述意见等证据相互印证,可以确认其真实性。据此,可以确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委托接待合同依法成立并有效,双方均应当按约履行自己的义务。”(摘自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我平台电子合同多次获得法院及仲裁机构的认可,成为行业内拥有丰富判例的电子合同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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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大大电子合同案例有吗

简单例举:·2015年10月,上海仲裁庭在仲裁案件中认可我平台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2016年07月,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依据我平台电子合同判决一起互联网金融交易案;·2016年07月,我平台签署的劳动合同获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认可;·2016年10月,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在线仲裁认可我平台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2017年03月,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在一批量小贷案件中认可我平台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2017年08月,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在一起买卖案件仲裁中认可我平台电子合同的证据效力;·2018年,我平台电子合同的证据效力在多起案件中得到了天津地方法院和重庆地方法院的判决认可。下面,就例举其中一个电子合同案例,帮助大家更好的理解,电子合同为什么能够获得法院以及仲裁机构的认可。2016年4月20日,A公司和B旅行社达成合作,A公司负责为B旅行社的旅游产品招徕游客,交由B旅行社接待。当天,双方通过我平台签订了一份电子合同。后来,由于B旅行社的违约,某次已经确认的行程被迫取消,A公司收到大量游客投诉。A公司退还了游客的款项,并为此支付了4万多的赔款。不久之后,A公司一纸诉状将B旅行社诉至法院。A公司表示,本案涉及的合同通过电子签章形成,电子签章的真伪由我平台大审查确认。
随着社会信息化进程的加快,大众对电子合同的认知度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采用电子合同,实现合同和文件签署从线下到线上的转移。然而,签完电子合同后产生纠纷了怎么办?电子合同能否作为有效证据被法官采信?有没有真实的电子合同案例?其实,早在2015年10月,上海仲裁庭就对法大大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予以认可,这在国内属于首例电子合同案例。此后,包括杭州、苏州、广州、上海、重庆、天津等地的法院和仲裁机构,也先后认可了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简单例举如下:·2015年10月,上海仲裁庭在仲裁案件中认可法大大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2016年07月,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依据法大大电子合同判决一起互联网金融交易案;·2016年07月,法大大平台签署的劳动合同获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认可;·2016年10月,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在线仲裁认可法大大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2017年03月,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在一批量小贷案件中认可法大大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2017年08月,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在一起买卖案件仲裁中认可法大大电子合同的证据效力;·2018年,法大大电子合同的证据效力在多起案件中得到了天津地方法院和重庆地方法院的判决认可。 下面,法大大就例举其中几个电子合同案例,帮助大家更好的理解,电子合同为什么能够获得法院以及仲裁机构的认可。
随着社会信息化进程的加快,大众对电子合同的认知度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采用电子合同,实现合同和文件签署从线下到线上的转移。然而,签完电子合同后产生纠纷了怎么办?电子合同能否作为有效证据被法官采信?有没有真实的电子合同案例?

7,电子合同相关案例的法律问题分析

一是实际操作人身份难以确定。我国目前还有一些领域尚未实现实名认证和登记,例如QQ聊天工具、电子邮箱等,当事人在质证时往往以自己并非相对方、实际使用人或实际操作人等进行抗辩,另一方当事人对此存在举证困难,法院也难以确定电子数据中记载的相对方、实际使用人或实际操作人的具体身份,因而对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难以认定。 二是对司法鉴定的依赖度较高。实践中,当事人还常常以电子数据的内容经过修改不具有真实性为由进行抗辩,法院在认定该证据的真实性时,因涉及技术方面的专业问题,不得不询问、听取鉴定人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导致电子数据认定过程中对司法鉴定的依赖度较高。由于电子数据具有脆弱性、隐蔽性等特点,容易被删除、篡改且难以被发现,因此对于鉴定机构来说,确定某项电子数据是否经过篡改也是一个极大的难题。 三是何为电子数据原件难以确定。由于电子数据的证据规则不明晰,实践中法院认定电子数据原件时存在难确定、不统一的情况。具体认定原件时有以下三种做法:(1)参照视听资料的证据规则,以最初生成的并固定、记载或存储在原始载体上的电子数据为原件;(2)按照一般证据的审核方式,以电子数据形成时所依赖、复制的内容为原件;(3)依据客观第三方的认证结果,将经过第三方客观认证、公证过的电子数据视为具有原件价值,作为裁判的依据。 鉴于电子数据的认定存在上述难点,顺义法院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大身份审查力度,必要时向相关机构、部门调取用户的身份信息。对于未实名认证的领域,根据双方的沟通或交易习惯、经济往来及往来记录等,并结合其他在案证据,综合确定实际操作人的身份。 二是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对于一方已提供初步证据证明电子数据具有真实性和关联性的情况下,由另一方对自己的抗辩主张进行举证,法院应对当事人的司法鉴定申请进行严格审查,明显属于恶意拖延诉讼或无理抗辩的,应不予准许。 三是开展电子知识培训,对电子数据的基本常识以及常见电子数据种类、存储方式等内容进行培训,使法官对电子数据基本情况有所熟悉。四是综合认定电子数据原件,根据电子数据的不同类型,结合当事人的陈述意见、证据的形式等综合确定其证明力,对于经过第三方认证的电子数据原则上应认定为具有原件价值,其他没有原件的电子数据应谨慎确定其效力。 通过上述我们不难发现:身份认证难、司法鉴定难、电子数据原件确定难是电子数据作为证据认定的三大难点。这也是电子数据要作为证据必须解决的问题。 易保全电子数据保全中心推出的电子数据保全整体解决方案(数据保全+CFCA认证+电子签章+权威鉴定机构+在线申请出证+企业二次营销+法律援助)将有效解决上述问题。 1、身份认证难--易保全电子数据保全中心使用CFCA认证技术让身份便于认证; 2、司法鉴定难--易保全电子数据保全中心直接对接司法鉴定中心、公证处进行实时保全信息同步,并可在线申请出证,邮寄到家,让鉴定不再难; 3、电子数据原件难以确定--易保全电子数据保全中心是唯一拥有电子数据固化国家发明专利的独立第三方保全机构,从技术上确保数据不可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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