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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什么开采水平要有一定的服务年限

一个水平就要建立一整套完整的生产系统,包括开拓巷道、排水系统、供电系统、运输系统等等,如果服务年限很短的话,是很不合理的,所以必须要有一定的服务年限。

为什么开采水平要有一定的服务年限

2,招标人要求项目经理须5年年限合理吗

您好,招标人要求项目经理须5年年限是合理的。
没时间回答啦
这个怎么说呢,酒还是越久越香!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招标人要求项目经理须5年年限合理吗

3,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文件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在招标文件里投标人须知资料表里可以看到,一般投标文件有规定,比如投标截止日期90天。投标文件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资料表所写明的时间内,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以上内容来自于知名招投标信息服务平台:剑鱼招标订阅。
2个规定都是一个结果啊?5月12日加上15天是5月27日6月28日减去30天也是5月27日

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文件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

4,法律对投标有效期的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八条“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5,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投标有效期是多长

你好。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投标的有效期也是可以大致确定的。《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性文件都没有规定具体时限。 投标有效期起始点为投标截止日。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依法必须进行施工(货物)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由此可见,在投标有效期内,要完成开标、评标、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备案、签订合同协议书、退还投标保证金等工作。 由于在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中标人,三十个工作日不同于三十天,每周有五个工作日,三十个工作日相当于六周,即42天。在投标截止后,首先要完成开标、评标,这需要一定的时间,假设这可以在2-3天内完成,完成后然后是定标(确定中标人),最迟需要42天,那么投标有效期应该保证在45天以上。为了稳妥起见,一般设定为60天或90天。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30天内,完成备案、签订合同协议书,签完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也即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内,退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律师 咨询 访问 至: http://tieba.baidu.com/p/4313271848 。具体 这块的法律规定 去登录 该链接 可 请教咨询。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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