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总价合同在哪个法律中,有没有关于固定总价合同的相关法律法规 应该从哪找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2-12-08 20:26:52
1,有没有关于固定总价合同的相关法律法规 应该从哪找
你好,这个是涉及建筑工程、装修这块么,如果是,可以寻找相关建筑工程类的司法解释和法条。
2,固定总价合同和变动总价合同适用于哪些
单价合同: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固定单价合同,价格不能调,可调单价合同价格。总价合同:以图纸计算为准,固定总价合同价格不可调,变动总价合同,价格可以变动。
3,既固定单价又固定总价合同是否符合法律
合同是双方协商的结果,既固定单价又固定总价合同,这样双方同意即可,法律没有做具体规定。如果一方认为,合同上写到单价与合同价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情况,另一方可以协商讨论,最后达成一致后签字。
4,固定总价合同适用范围有哪些
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1)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2)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3)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4)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有充足的时间详细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订施工计划。(5)合同条件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清楚,合同条件完备,期限短(1年以内)。
5,固定总价合同在合同履行当中由于业主的前期协调不到位至使承包人工
首先,合同约定是怎么样的?是否明确甲方在开工前必须具备怎样的条件?(甲方的义务和责任)如果合同只是约定甲方只有协调的责任,却没有“必须具备XXX条件之后施工方才能进场施工”之类的字样,法律上就比较难以界定。
其次你合同签署的条款中解决争议的方式是否是“工程所在地法院”来解决?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请先和甲方积极沟通、同时对自己的队伍进行合理的调控管理避免进一步损失。能不出现法律纠纷就尽量避免。
6,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合同约定结算方式为固定总价合同是违法合同
朋友您好:我仔细看了您提的问题,我对您这位律师的看法有异议?1、请问这位律师你明白过程预算吗?他是工程预算员(造价师)吗?还是临时学习的?2、我是做工程预算审计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应该明确工程招标、投标的全面过程;3、施工单位经过招投标后 “固定总价合同”的约定是甲乙双方的事,一般情况下业主在“招标书就已经确定”,当然投标书也得100%的相应,否则不可能中标,中标后就必须按照事先约定的办,根本没有错、更谈不上 “固定总价合同”的约定是违法的,属于无效合同,简直是胡说八道。4、 “固定总价合同”双方共同承担“风险”,当物价指数上涨、施工单位吃亏;当物价指数下调建设单位吃亏,任何合同都有“风险因素”,不知道违法在什么地方?5、“在清单合同中”,有的是“单价承包”,也有的是“总价承包”,就当今情况下,建设单位都不愿意“单价承包”,因为我们国家物价都处于上涨的趋势,如果采用“单价承包”,竣工结算时建设单位还有多付很大部分工程款,“总价承包”就是为了规避增加工程款这个实施;
7,固定总价合同由承包商承担全部风险则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对业主有利
有失偏颇。尽管固定总价合同中材料价格的风险由承包商承担。但是如果合同期原材料价格下降的情况下,采取规定固定总价合同并不对业主有利。当然如果价格上升则肯定对业主有利,不过如果价格上升的离谱,承包商可向法院以情势变更为由申请变更合同。总体来说,标的小的合同采取固定总价方式,对业主来说省心。标的大的合同一般不采取固定总价方式。但是,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具有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 (2)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前,应明确所购物业的类型,是公寓,还是住宅(住宅又分为甲级住宅、乙级住宅、普通住宅等),不同类型的物业,有不同的管理标准、收费标准。 (3)关注收费项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对于相关的增值服务项目的费用收取的合理性征询。 (4)购房人与开发商签约购房,双方之间是一种买卖关系,而购房人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是一种委托服务的关系,这种委托关系成立的前提是:购房人已经取得了所购买的标的物(房产),已成为业主。如果购房人在房产交接时,因各种原因退房(如工程质量、面积误差等),那么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也就不存在委托服务的必要了。 (5)合同期限。即该合同的起止日期 (6)违约责任。双方约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 (7)其他事项。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其他未尽事宜,如风险责任、调节与仲裁、合同的更改、补充与终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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