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费的标准,企业退休职工的丧葬费 国家是怎么归定的 应该给发放多少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网 2024-12-25 13: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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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退休职工的丧葬费 国家是怎么归定的 应该给发放多少
按照有关规定,企业退休职工丧葬费是按本人工资的24个月发放。各个地区可能有所不同,仅供你参考。
2,北京市退休职工的丧葬费标准是多少
丧葬补助金按其死亡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四个月发放。。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3,请问邯郸市钢厂丧葬费补偿金额是多少
邯郸市钢厂丧葬费补偿金额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发放。河北省丧葬费2022年最新规定:1.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4,在职职工病故公司丧葬费怎么算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这个因病或非因公死亡,是有补偿的。 具体情况向你死亡职工的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行政部门联系,他们很清楚。 具体你们可以申请领取丧葬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具体金额以你们江苏的标准为准。
北京 白旭丰 律师 特请大家注意:1、法律回答的性质仅为公益普法;2、回答仅供参考,如作为具体行为的指引,后果自付;3、具体案件咨询当地律师或法律人士。 单位应给他的遗属十个月的工资的殡葬费以及一千元的殡葬补贴,符合条件的遗属还可以享受抚恤待遇,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5,退休人员丧葬费怎么计算
丧葬费是家属用于安葬死亡的亲属、处理后事的必要费用。因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至今还未实现全国统筹,目前仍属于省级统筹,所以并不存在全国统一的发放标准,而是由各省自行制定发放标准,由此造成了各地的退休人员丧葬费标准差距较大。一线城市中的上海、广州、深圳是按照上年度当地社会月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来发放丧葬费。根据上海市沪劳保养发(2004)36号文的规定,上海退休职工的丧葬补助金为2个月工资,并自2010年1月1日起,增发一次性救济费6000元;广州和深圳均按照《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的规定,丧葬费标准为3个月工资;其他以月工资作为发放标准的省份,丧葬费标准基本都在2-4个月工资。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发放标准全国最高的地区是深圳市,按照2017年深圳市月社平工资7480元计算,2018年深圳市丧葬费标准为22440元。一线城市中,只有北京是按照固定标准发放的。根据北京市《关于调整我市职工丧葬补助费开支标准的通知》,北京市实行丧葬补助费包干使用办法,不分职务级别,丧葬费标准统一为5000元。其他以固定金额作为发放标准的省份里,山东省最低,为1000元;其次是吉林省,为1200元。重庆市为2000元,陕西省则规定为3500元。以上是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公死亡情况下的丧葬费标准,如果是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导致死亡的,按照《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最后总结一下,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公死亡的丧葬费标准应参考参保地标准,因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导致死亡的丧葬费为受诉地*上一年度月社平工资的6倍。
6,沈阳企业抚恤金丧葬费标准是什么
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第二十一条 职工因工致残等级为5-10级的,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按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分别为:5级16个月,6级14个月,7级12个月,8级10个月,9级8个月,10级6个月。
第二十二条 职工因工致残经鉴定后确认需要护理的,按月发给护理补助费,标准按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完全护理依赖发50%、大部分护理依赖40%、部分护理依赖发30%。
第二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医疗终结后,经鉴定,确需配置、更换补偿器具的,按国内普及型标准到劳动行政部门指定单位配置。
第二十四条 职工因工死亡的,按下列规定办理工亡待遇:
(一)丧葬费按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发给;
(二)一次性抚恤金按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8个月发给;
因抢险救灾和维护社会治安死亡的,按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个月发给;
(三)供养直系亲属的定期抚恤金,每供养一人,每月按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直至失去供养条件为止。
(四)领取定期伤残抚恤金的人员,在享受定期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发给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4个月。
第二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等级为5-10级,旧伤复发经鉴定需要继续离岗治疗和休息的,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工伤津贴。
第二十六条 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致残等级为5-6级的,企业安排工作有困难且本人自愿离岗休息的,按月发给企业平均工资70%的工资,本人工资高于企业平均工资时,可以本人工资为基数,离岗期间工龄连续计算;企业和职工均应按养老保险的规定,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
第二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等级为7-10级,企业安排工作确有困难,本人自愿离岗自谋职业的,按企业上年月平均工资发给一次性伤残离职补助金,7级为20个月,8级为16个月,9级为12个月,10级为8个月,同时中止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八条 企业对伤残职工每两年应进行一次鉴定复查。经复查鉴定等级提高的,补齐原等级与新等级待遇的差额。等级降低,按新等级配发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九条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职工或工亡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被判处管制、拘役、徒刑或者执行劳动教养时,其工伤保险待遇应当停发;刑满、教养期满后继续发给。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因意外事故失踪的,从失踪的下个月起三个月内,本人工资照发,从第四个月起停发工资,对失踪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按月发给定期抚恤金。生活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抚恤金的50%。人民*宣告死亡后,发给丧葬费和其余待遇。
当失踪人重新出现并经*撤销死亡结论的,已领取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数退回。
第三十一条 劳动关系在国内的因工出国、出境人员,在境外负伤、致残或死亡时,应由境外有关方面承担伤害赔偿责任,对获得境外伤害赔偿的,不再享受国内的工伤保险待遇。
出国、出境人员应当由我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按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出国定居的工亡职工遗属,自愿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一次性计发有关待遇并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我爱人因病去世,我们无儿女,父母有退休金,但是母亲透析五年多,自己的工资根本支撑不了,请问抚恤金会给发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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