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合同注意些什么内容,看合同都需要注意哪些东西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2-14 04: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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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合同都需要注意哪些东西
合同无非规定的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权利是可以行使的,而义务是必须履行的。所以注意对于规定自己必须履行的义务以及应当享有的权利的合同条款是应该多加注意的。合同本就是双方协商的结果,只要对于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即可。合同签字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年龄,智力,认知。合同内容,是否真实,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双方的目的。合同违约是否约定,法院管辖,附件和补充。所有的这些信息,都要核实一致并真实。主要看标的物、质量标准、交付日期、价款、结算方式、违约责任及保修条款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行业交易习惯,是否符合贵企业的管理规定等。
2,签订合同应注意什么事项在百度里怎么搜索
首先,应当审查订立合同的对方当事人是否有订立此种合同的资格或称能力。
其次,自然人当事人至少应当写明其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号。法人单位的应当写明法定代表人和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如果是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一定要有委托书,并应审查其授权范围。非法人单位的要由其负责人或委托的人签订合同。
第三,合同签订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四,内容一定尽可能的完整。
第五,为了更好的维护守约方的合同权益,最好在违约责任部分写上违约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守约方的律师费,取证费用等内容。否则,将来诉讼时的这部分费用可能不会得到赔偿。这点很重要。
第六,如果能约定一下将来诉讼管辖的法院,更好。
第七,如果是必须公证才生效的合同,应当到公证处办理公证。需要登记的合同一定要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
第八,签字时单位的应当盖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应附有委托书。自然人签字即可。
当然,还有其他重要的内容,这里只指出这几点。供大家探讨。同时也建议大家最好到律师事务所在律师的帮助下签订合同,以更好的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3,看合同有啥技巧
看是什么合同, 1、对主体合格性的审查 、对于营业执照(实际中更重要的是对企业代码证的审查)的审查,应注意根据其原件判断相对人的经营期限、经营范围、是否年检等信息,以判定其身份是否符合工商法规的规定; 2、对于资质等级的判断,应审查其相关的资质证书,以确定其是否合法、有效及是否在合法的范围之内从事经营活动; 3、对于某些特定交易内容,应审查其是否符合相关的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等相关许可制度,以确定合同是否存在效力问题; 4、对于涉及从业人员专业资格的交易,应结合委托人的需要或合同履行的需要,审查履行合同过程中所需的特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1、对法人的资格审查。对法人资格审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 (1)是否依法成立;(2)有没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是否有自己的名称、组织结构和场所;(4)是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判断一个经济组织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主要是看其是否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对非法人单位的资格审查。非法人单位是指未取得法人资格,但依法定程序和条件取得营业执照,法律允许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对这类组织,应审查其是否按规定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有些法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或经营单位,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以其所从属的法人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产生的权利义等、、。这个是一个专业问题,除了读几年书以业,还要平时有过这样的经历,有这样的经历就只有法律界的比较专业。如果你是企业可以请企业法律顾问或者设立法务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4,我想知道签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如果是房屋买卖合同 一般都是开发商制作好的格式合同。这种格式合同一般都是国家相关部门审核过的,而且买受人也没什么修改的权利。只要你在签订补充协议的时候注意没有什么不公平条款就可以了。1、房屋基本情况根据房产证登记信息,如实填写房屋坐落位置、建筑面积等信息,卖方所填写信息需真实有效,并未所填写内容担责。2、弄清房屋产权情况①房屋性质:如商品房、已购公房、经适房或二类经适房等;②产权情况:是否有抵押,若有抵押权人是谁、何时办理解抵押手续等其他详细信息;③是否有租赁:涉及房屋优先购买权,如果有租户需提交租户签署的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以免未来发生不必要纠纷。卖房签约注意哪些问题?这八点一定要记住3、定好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①房屋成交价格买卖双方协商好价格,此环节是将房屋价格落实到合同上,任何口头约定的效力都比不上此处的白纸黑字。②对房屋内家具家电的处理写明室内家居家电的折合金额,对于贵重以及需要搬走的东西可在补充协议中详细说明,以免交房时出现纠纷,并不缺乏类似案例。③确定买方付款方式买方选择何种付款方式对于卖方拿到房款时间有直接关系。买方全款的话收款快,商贷约40~45个工作日,公积金贷款约40~60个工作日。④约定贷款如未获得批准的解决方式作为卖方,如果买方贷款未获得银行批准,就意味着交易程序无法按照约定继续进行,你一定要写明出现此种情况的解决办法和责任归属。4、对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进行承诺①房产没有产权纠纷,没有被限制交易;配偶知晓且同意出售;无其他人有优先购买权等,如违约卖方遵守违约条款并赔偿。②卖方确认房屋内没有出现过意外死亡时间,不是凶宅,并承担责任。③如果卖方违约,应按照约定时间返还全部房款以及因为违约而造成的其他损失。未如期返还,需交滞纳金。④卖方需确认房屋基本状况,例如有无漏水,如有问题该怎么解决,何时解决等事项。5、约定房屋交付时间作为卖方,房屋交付时间可以选择以下几个时间为节点:①办理完过户手续后__个工作日;②拿到买方全部首付款后__个工作日;③拿到全部购房款__个工作日;在房屋交付时,也要约定房屋内物品归属,交接水、电、暖、燃气等费用情况,交付当日发生的费用由哪一方承担。6、违约责任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都需要按照违约条款所规定的承担责任。在违约条款中,卖方主要需要注意三点:违约情景的规定、违约金的赔偿数额、交付时间。7、税、费相关规定二手房交易到后环节就是缴税过户了。缴税过户需约定两点:①因一方不按规定履行缴税的,应赔付违约金;②因政策原因导致税费变化的,买卖双方应友好协商。8、办理过户需要做约定①过户时间以及如果违约,如何处理;②户口迁出时间以及如果违约,如何处理。以上八点是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都需要明确的问题,卖方在卖房的时候必须要注意,这些约定对卖方也是很重要的事项。(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这是每一个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合同中如果不写明当事人,谁与谁做交易都搞不清楚,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受和义务的承担,发生纠纷也难以解决,特别是在合同涉及多方当事人的时候更是如此。合同中不仅要把应当规定的当事人都规定到合同中去,而且要把各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都规定准确、清楚。(二)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合同关系无法建立。合同的种类很多,合同的标的也多种多样:1.有形财产。有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如依不同的分类有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种类物与特定物、可分物与不可分物、货币与有价证券等。2.无形财产。无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如商标、专利、著作权、技术秘密等。3.劳务。劳务指不以有形财产体现其成果的劳动与服务。如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运输行为,保管与仓储合同中的保管行为,接受委托进行代理、居间、行纪行为等。4.工作成果。工作成果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体现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者无形物。如承揽合同中由承揽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完成的建设项目,技术开发合同中的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等。合同对标的的规定应当清楚明白、准确无误,对于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等都要约定得细致、准确、清楚,防止差错。特别是对于不易确定的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等更要尽可能地描述准确、明白。订立合同中还应当注意各种语言、方言以及习惯称谓的差异,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三)数量。在大多数的合同中,数量是必备条款,没有数量,合同是不能成立的。许多合同,只要有了标的和数量,即使对其他内容没有规定,也不妨碍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因此,数量是合同的重要条款。对于有形财产,数量是对单位个数、体积、面积、长度、容积、重量等的计量;对于无形财产,数量是个数、件数、字数以及使用范围等多种量度方法;对于劳务,数量为劳动量;对于工作成果,数量是工作量及成果数量。一般而言,合同的数量要准确,选择使用共同接受的计量单位、计量方法和计量工具。根据不同情况,要求不同的精确度,允许的尾差、磅差、超欠幅度、自然耗损率等。(四)质量。对有形财产来说,质量是物理、化学、机械、生物等性质;对于无形财产、服务、工作成果来说,也有质量高低的问题,并有衡量的特定方法。对于有形财产而言,质量亦有外观形态问题。质量指标准、技术要求,包括性能、效用、工艺等,一般以品种、型号、规格、等级等体现出来。质量条款的重要性是勿庸赘言的,许许多多的合同纠纷由此引起。合同中应当对质量问题尽可能地规定细致、准确和清楚。国家有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有其他质量标准的,应尽可能约定其适用的标准。当事人可以约定质量检验的方法、质量责任的期限和条件、对质量提出异议的条件与期限等。(五)价款或者报酬。价款或者报酬,是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所付代价的货币支付。价款一般指对提供财产的当事人支付的货币,如在买卖合同的货款、租赁合同的租金、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向贷款人支付的本金和利息等。报酬一般是指对提供劳务或者工作成果的当事人支付的货币,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费、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中的保管费以及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勘察费、设计费和工程款等。如果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要按照规定执行。价格应当在合同中规定清楚或者明确规定计算价款或者报酬的方法。有些合同比较复杂,货款、运费、保险费、保管费、装卸费、报关费以及一切其他可能支出的费用,由谁支付都要规定清楚。(六)履行期限。履行期限是指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履行期限直接关系到合同义务完成的时间,涉及当事人的期限利益,也是确定合同是否按时履行或者迟延履行的客观依据。履行期限可以是即时履行的,也可以是定时履行的;可以是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也可以是分期履行的。不同的合同,对履行期限的要求是不同的,期限可以以小时计,可以以天计,可以以月计,可以以生产周期、季节计,也可以以年计。期限可以是非常精确的,也可以是不十分确定的。不同的合同,其履行期限的具体含义是不同的。买卖合同中卖方的履行期限是指交货的日期、买方的履行期限是交款日期,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履行期限是指从起运到目的地卸载的时间,工程建设合同中承包方的履行期限是从开工到竣工的时间。正因如此,期限条款还是应当尽量明确、具体,或者明确规定计算期限的方法。(七)履行地点和方式。履行地点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对方当事人接受履行的地点。不同的合同,履行地点有不同的特点。如买卖合同中,买方提货的,在提货地履行;卖方送货的,在买方收货地履行。在工程建设合同中,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履行。运输合同中,从起运地运输到目的地为履行地点。履行地点有时是确定运费由谁负担、风险由谁承担以及所有权是否转移、何时转移的依据。履行地点也是在发生纠纷后确定由哪一地法院管辖的依据。因此,履行地点在合同中应当规定得明确、具体。履行方式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具体做法。不同的合同,决定了履行方式的差异。买卖合同是交付标的物,而承揽合同是交付工作成果。履行可以是一次性的,也可以是在一定时期内的,也可以是分期、分批的。运输合同按照运输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公路、铁路、海上、航空等方式。履行方式还包括价款或者报酬的支付方式、结算方式等,如现金结算、转帐结算、同城转帐结算、异地转帐结算、托收承付、支票结算、委托付款、限额支票、信用证、汇兑结算、委托收款等。履行方式与当事人的利益密切相关,应当从方便、快捷和防止欺诈等方面考虑采取最为适当的履行方式,并且在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八)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是促使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使对方免受或少受损失的法律措施,也是保证合同履行的主要条款。违约责任在合同中非常重要,因此一般有关合同的法律对于违约责任都已经作出较为详尽的规定。但法律的规定是原则的,即使细致也不可能面面俱到,照顾到各种合同的特殊情况。因此,当事人为了特殊的需要,为了保证合同义务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为了更加及时地解决合同纠纷,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如约定定金、违约金、赔偿金额以及赔偿金的计算方法等。(九)解决争议的方法。解决争议的方法指合同争议的解决途径,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时的解释以及法律适用等。解决争议的途径主要有:一是双方通过协商和解,二是由第三人进行调解,三是通过仲裁解决,四是通过诉讼解决。当事人可以约定解决争议的方法,如果意图通过诉讼解决争议是不用进行约定的,通过其他途径解决都要事先或者事后约定。依照仲裁法的规定,如果选择适用仲裁解决争议,除非当事人的约定无效,即排除法院对其争议的管辖。但是,如果仲裁裁决有问题,可以依法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或者申请法院不予执行。当事人选择和解、调解方式解决争议,都不能排除法院的管辖,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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