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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见的合同风险有哪些合同风险的识别方法有

控制合同风险方面:控制货物、控制资金、控制对客户带来利益和损失的行为约定、控制交付手续。合同风险的识别建立格式合同,逐步在实践中积累经验。

常见的合同风险有哪些合同风险的识别方法有

2,什么是劳动合同风险

其实你自己的问题说明说的挺清楚的 呵呵综合风险合同是指承保两种以上的多种特定风险责任的保险合同。这种保险合同必须把承保的风险责任一一列举,只要损失是由于所保风险造成,保险人就负责赔偿。...

3,签订合同常见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常见合同法律风险:(一)合同签订前的法律风险因为合同签订前对合同对方不了解,草率与主体资格有瑕疵的当事人或代理人签署合同,最后导致合同无效或合同效力待定;或与履约能力有欠缺的当事人或代理人签署合同,最后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二)合同签订时的法律风险主要发生在合同的内容与形式方面。合同内容方面,主要表现在合同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最终导致合同无效。合同形式方面,主要表现在合同形式不齐备而使得合同隐藏法律风险。(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主要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对方丧失履行能力或对方出现其他可能违约情形,对方违约导致己方生产经营遭受重大影响;该类法律风险也包括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己方生产经营发生突发事件或投资战略发生重大调整而可能发生己方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四)合同产生纠纷时的法律风险如果在合同可能产生纠纷时应对措施不力,就会导致己方在日后诉讼中处于不利境地。
违反法律法规的合同是无效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法律法规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4,合同风险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我认为,合同的风险及风险控制包括:1.标的物。 针对合同的标的物(买卖合同的货物、服务合同的服务内容)的质量,明确界定其质量要求及相关质量标准。 标的物的风险转移时间,通过运输方式确定。 标的物的灭失可能。购买相应的保险。2.对方履行的风险 合同签订前,审核对方的财务情况,进行尽职调查,评估对方的履行能力。 约定违约金,加大对方的违约成本。 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担保。3.政治、市场风险 约定不可抗力及相应免征条款。4.纠纷解决风险 明确约定仲裁或者*的管辖权。5.合同效力的风险 确定合同的内容是否符合现行法规,避免合同无效的情况。 确定双方签章人员的授权,以及签章的完整;需要备案的合同进行相关的备案。 差不多这样了,还有就行履行中进行必要的配合和提示义务什么的。
一、合同管理的一般流程  合同管理一般经过合同策划、调查、初步确定准合同对象、谈判、拟定合同文本、审核、正式签署、分送相关部门、履行、变更或转让、终止、纠纷处理、归档保管、执行情况评价等环节构成。可以将合同管理划分为四个阶段:合同准备阶段,包括合同策划、调查、初步确定准合同对象、谈判、拟订合同文本、审核等程序;合同签署阶段,包括正式签署合同、将合同分送相关部门等程序;合同履行阶段,包括合同履行、变更或转让、终止、处理纠纷等程序;合同履行后管理阶段,包括合同归档保管、执行情况评价等程序。  二、按流程分析的合同管理风险及其控制方法  (一)合同准备阶段的风险  (二)合同签署阶段的风险  (三)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  (四)合同履行后管理阶段的风险  三、按导致风险主要因素分析的合同管理风险及其控制方法  (一)外部环境因素  (二)合同对方的因素  (三)本企业自身的因素  四、合同风险的主要应对策略  (一)风险规避  (二)风险降低  (三)风险分担  (四)风险承受

5,合同的常见风险有哪些如何预防居间合同风

您好:一、居间合同的常见风险有哪些1、居间人往往利用公众认知度较高的媒体发布虚假信息,诱使委托人上当。一些中介机构利用大众熟知的媒体发布虚假的信息,如转让技术、寻求技术合作、加工承揽等,而事实上中介机构发布的只是一种广告,并不是合同,也不是合同的要约,只是一种要约的邀请。看到了广告的公众找到广告的发布者并与之商谈才能提出要约,直至承诺。因此受欺诈方与中介方在刊登广告的条款或文字表达方面发生关于违约责任的争论时,受欺诈方往往很难取胜。2、居间人与第三人进行恶意串通,获得委托人的预付款、定金及服务费。居间合同欺诈多以无偿获得或不平等获得委托方的中介费为目的,所以居间人提供的信息必然是虚假的,否则也就不构成合同欺诈。居间人惯用的手段就是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共同设置陷阱,使受欺诈方甘心上当付出预付款及中介费。一旦第三人不履约或逃之夭夭,居间人也不会因提供居间服务而受到法律的追究。而受欺诈人要找居间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的证据是非常困难的。3、居间人故意夸大第三人的履约能力,促成委托方与第三人签约以获取中介服务费。这种欺诈行为主要表现为居间人夸大第三人的履约能力,没有把与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告诉委托方,致使委托方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在履行了一部分后不得不终止,而委托方则因要求返还中介费没有合法依据而不得不承受损失中介费的后果。4、居间人和第三人串通在合同履行中以种种借口解除合同,使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居间人和第三人串通,在委托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履行中以种种借口解除合同,不但赚取了中介费,而且使委托人有苦说不出。多次进行这样的欺诈行为不但获得可观的中介费,而且完成了第三人的加工任务。这种欺诈往往在委托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就已经设下陷阱,多数表现为加工承揽合同。二、如何预防居间合同风险1、对居间合同中提供的任务来源要作认真、科学的考察。居问合同欺诈行为中提供的任务经常都是虚假的,只要委托人能够进行认真、科学的考察一般是能够识破其*的。现实生活中上当受骗的受欺诈人都是相信居间人一面之词,没有自己进行认真的了解及考察,从而落入合同陷阱。2、接受居间人服务的一方,尤其要对所谓第三方的真实身份进行了解。在居间合同欺诈中,多数受欺诈人是因为相信居间人的真实和可靠,忽视了对第三方的严格考察,有的受欺诈人虽然进行了实地考察,但实际并不知道如何进行考察往往为一些表面现象所蒙蔽。对第三方身份进行考察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察:(1)要坚持看到营业执照的正本和副本,同时对正本、副本的真实性进行验证,不能仅看到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便轻易相信。(2)将营业执照上的有关信息作一摘录,通过合法渠道到当地工商行政机关和税务机关进行了解,核实该单位是否真实,是否仍在合法经营,是否年检等,通过对这些机关的拜访便会基本查清。(3)注意第三方要委托加工或进行其他经营活动是否超出其经营范围,如果超出范围应立即停止项目的进行,以免损失的扩大。3、对居间人提供的合同标的物要进行认真考察,了解其实施的要求是否真实、科学。由于居间合同欺诈中,居间人提供的居问信息多为加工承揽信息,所以考察信息的真伪,预防欺诈后果的发生,主要在委托人对加工承揽合同中的标的物进行仔细考察。合同欺诈人惯用的伎俩是预付保证金、试制样品、样品验收合格后正式履约,而伏笔便设在样品试制上、验收上,根据对方提供的样品或图纸往往根本无法生产出合格的产品。被欺诈人不但损失了中介费、产品试制费而且背上了违约责任。因此接受居间服务的一方必须在对合同定作物的具体要求综合考察后,才能决定是否签订合同,是否支付中介费。

6,如何规避合同风险

规避合同风险的方法:  1、合同订立前  当事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或者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以及采用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容易导致缔约过失责任。  对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在合同未成立时,不得泄露或不正当使用,构成了合同订立前或第一阶段的合同风险。  2、合同订立阶段  发生重大误解、显失公正,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合同当事人不适资格或者资格缺陷,乃至恶意串通等等而订立合同,会导致合同订立阶段的合同风险。  3、合同订立前和订立这两个阶段的风险,可以称为合同前期风险。  4、合同履行阶段  这是实现订立合同时合同利益设定目标的重要手段。  5、合同终止后阶段  合同当事人的合同利益交易即应停止完结。  合同终止的事由不同,则合同权利义务停止完结的方式和程序就有区别,如,合同义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毕,合同当事人的协助、保密义务仍然存在。  合同风险是指合同利益遭受损失的可能。  合同风险的产生,有合同当事人的原因,也有合同当事人之外的原因,如遭遇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利益的取得或实现出现障碍。  在合同法上,广义的风险是指各种非正常的损失,它既包括可归责于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所导致的损失,又包括不可归责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所导致的损失。  狭义的风险仅指因不可归责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所带来的非正常损失。  合同风险中很重要的一项是价格风险,而所谓价格风险,是指货物发生损坏或灭失时买方是还应支付货款的风险。
一切合同都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订立。订立合同时,要力争做到用词准确,表达清楚,约定明确,避免产生歧义。对于重要的合同条款,要仔细斟酌,最好是参考一些标准文本并结合交易的实际情况进行增删,对于重要的合同应请专业律师审查防患于未然。对合同条款的审查,不仅要审查文字的表述,还要审查条款的实质内容。 1、规格条款:对于多规格产品尤其要注意。我们在与客户协商的时候,要对各型号产品的具体规格做出说明,同时详细了解客户的需要。避免供需之间出现差错。 2、质量标准条款:根据我方的产品质量情况明确约定质量标准,并约定质量异议提出的期限。同时应认真审查合同中约定的标准和客户的需求是否一致。《合同法》第12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3、包装条款。对于购货方提出的特殊包装方法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4、交付方式条款(送货条款):如果货物送往本地,当明确约定送货地点,这关系到纠纷处理时*的管辖;如果货物送往外地,则尽量不要写明,而应争取约定由本地*管辖。此外,合同中应列明收货方的经办人的姓名。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经办人离开后,对方不承认收货的事实,给诉讼中的举证带来困难。施工企业人员的变动较为频繁,当对方更换新的经办人时,应当要求对方提供授权委托书。 5、付款条款: 应明确约定付款的时间。模棱两可的约定会给合作方找到拖延付款的理由。以下付款时间的表述就有不足之处: A、甲方收到货物后付款;应更正为“甲方收到货物后10日内付款。” B:检验合格后付款;应更正为“检验合格后____日内付款”。 6、违约责任条款: 如果合同由合作方草拟,则应当注意审查有无不平等的违约责任条款和加重我方责任的违约责任条款。
合同签订是个条款要详细明确 重要的条款要尤其注意 如付款方式 违约责任等 规避合同风险是个大范畴 需要丰富的经验 不同的合同规避风险的情况也不同 这个问题还是实践出真知 不管你是不是学法律的 见的多了 自然就能摸到门路了
欲防范法律风险应着重在合同的签订、履行这两个方面做好工作。  首先要把好合同签订关。合同条款应合法、完备。将自身风险降到最低,是设置合同条款的重要准则;托运人应如实申报有关货物运输的情况。如实申报有关货物运输情况是承运人履行安全地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并交给收货人之义务的前提。如果承运人对货物运输情况一无所知,也难以完成运输义务;明确货物包装要求。货物的包装是否符合运输要求,响到货物装卸及运输安全;明确货物风险承担的界限。托运人与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将托运货物提交给承运人起,至承运人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时止,托运货物处于承运人的实际控制下,此期间所发生的货物毁损、灭失,承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应当明确货物风险承担的界限,何时为货交承运人,何时为货交收货人。  另外就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做好细致入微的工作。作为托运人,在办理托运的时候,一定要仔细合同的主要条款以及权利义务的约定,明确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地点、期限、方式、费用等;作为收货人,在接受货物的时候,一定要当场检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异议,并做书面记录。事后发现,及时发出异议书,并可采取拍照、公正等证据保全措施,以为将来索赔收集证据。“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切实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遵循适当履行、诚实守信原则。对履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进行双方协商,做好对合同内容的补缺和推定。正确行使履行过程中的抗辩权、代位权、撤销权、提存以及违约时的减损义务,自己的权益同时不损害对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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