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时间到了还有多长时间有法律效应

您好,是什么合同呢?通常情况下,双方的合同到期,即从到期之日起该合同失效,废除非双方在合同上约定到期自动续期。
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的上班时间和加班时间,到你不做时可以要求赔偿加班费。

合同时间到了还有多长时间有法律效应

2,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即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合同要经过特别程序后才产生法律效力的情形外,如果合同签订双方对合同的生效没有特别约定,那么双方当事人就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就成立并且生效。

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3,合同在什么情况下不生效

合同签订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时合同无效。如果是你自己在合同上签字,合同文本保存在厂方,合同应该合法有效。厂方只是存在违规。如果你辞工,应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即可。如果用人单位存在用工违法情形的,你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或申请劳动仲裁。

合同在什么情况下不生效

4,签订的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签订的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首先要看合同里规定的内容是不是合法,再就看签定合同的当事人是否都是自愿的;如果都符合就应该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其中任何一个不符合,就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比如说:合同签定的时候,双方都是自愿的,但合同的内容是违背法律法规的,那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你好,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有很多方面的,比如主体不适格,内容不合法等等,所以如果你想问合同是的效力,最好给出具体的合同来

5,无效合同在多少时间内有效

1、无效合同就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和不发生履行效力的合同。一般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拘束力,但是无效合同却由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即使其成立,也不具有法律拘束力。 2、无效合同是自始无效的。所谓自始无效,就是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会转化为有效合同。由于无效合同从本质上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国家不承认此类合同的效力。对于已经履行的,应当通过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方式使当事人的财产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 3、另外,由于对无效合同实行国家干预,法院和仲裁机构不需经当事人请求即可以主动予以审查争议的合同是否构成无效合同,如认定属于无效合同,便应主动地确认合同无效。另外,由于无效合同具有违法性,请求确认合同无效之诉不应该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
在你签定起的年月日到止的年月日内有效
无效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时起无效,不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一旦合同被宣告无效,那么,它所产生的法律后果都回到最初的状态。

6,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是不生效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2、有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
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中第六十二条规定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如属于违规及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第七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不符合合同法!

7,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才会生效啊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四十七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九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第五十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五十六条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条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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