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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养费 伙食补贴是什么费用

人身体受伤需要加强营养,伙食补贴一般是住院期间的。

营养费 伙食补贴是什么费用

2,营养费伙食费及护理费

营养费的标准当地有具体规定伙食费是指伤者本人在住院期间的伙食费护理费按护理人数----一般是1-2人,每人每天一定数额计算,标准各地不同。

3,营养费是什么

我知道的比如说一个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住院,对方应负一定责任的同时交给医院住院费。最后结案包括所有费用中有一项就有营养费。
过着没有营养的生活。所以就叫这个

4,现行的营养费每天是多少

按照医疗费的5%-20%来计算 不一定按天计算
30元左右
看医院医生的具体诊疗和安排,营养费不是必须,如果确实需要,根据医生的诊断证明和实际情况具体判断来确定,一般不会很多。

5,交通事故赔偿中营养费怎么认定

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侵害人探视受害失时携带的食品,一般应当视为赠与。 根据《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的规定,营养费应当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对营养费的确定依据,一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二是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鉴于我国目前大部分地区经济不发达,生活水平不高,加之营养费的标准不如其他的赔偿项目标准具体,相对比较抽象的实际情况,营养费的给付一般不宜过高。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四条解读:【营养费标准与计算】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解读】 是否需要赔偿受害人营养费,要视受害人受伤害或者残疾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受害人可以请求营养费的赔偿:(1)受害人年幼、年迈或因严重伤害或者损伤部位特殊而影响进食;(2)因手术或危重病住院后处于恢复期;(3)非手术或非危重病恢复期,但治疗医院建议应增加特别营养的。人民*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并在对受害人伤残情况及恢复情况进行核实的基础上,确认受害人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或者恢复身体机能的,才可酌情决定赔偿营养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人民*对于医疗机构的意见只是进行参照,并非必须依照医疗机构的意见。如果赔偿义务人对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就受害人不需要营养费、医疗机构出具意见时所提的营养费数额过高等举证,由人民*根据证据规则进行裁判。

6,求问营养费计算标准及依据有哪些

营养费是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人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是一种辅助治疗。2.营养费的范围在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中,对营养费的认定最富有弹性,法官没有具体标准可参照,又不能从医学角度进行阐明。在目前审判实践中,往往只要受害人住院治疗,法官就支持营养费,不住院治疗就基本上不考虑营养费。营养费认定的根据是受害人伤情及伤残的具体情况,下面是一些常见的需要增加营养的情况:  (1)外伤或手术时出血较多者(一般要400毫升以上);  (2)年老体弱受伤较重者;  (3)消化系统功能障碍者,如胃肠部分或全部切除、肝脏破裂或部分切除、胰腺破裂或部分或全部切除;  (4)其他原因致消化吸收功能障碍者;  (5)不能正常进食,需要鼻饲者,如休克、植物人、昏迷;  (6)较大面积烧伤者。3.营养费的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4.营养费的证据营养费的认定必须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医疗机构的意见,其内容应包括是否需要额外增加营养,需要加强营养的期限等。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需要为前提的,对个案而言,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需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如果医疗机构出具了营养意见,也不能不加以审查及质证就予以采信,因为医疗机构意见仅是参照,不是根据。由于受到医患关系、人际关系、社会关系、医疗市场竞争等影响,很难保证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公正、科学、准确。因此,法官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对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进行审查。对于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在判断真实性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营养意见出具的医疗机构是哪个等级。一般情况下,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及专科医院出具的,可信度较高,因为这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高、比较注重信誉及形象。(3)医疗机构是否对其出具的意见进行了确认。不仅要加盖医院公章,医疗机构还要在意见上对医务人员的职称和鉴定内容进行确认,以增强意见的真实性,减少了人为因素干扰。伤、病情鉴定表一般均具有以上内容,因此,其可信度最高。(4)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的内容,主要是根据受害人的伤情及伤残的具体情况,结合病历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如果还不能确定,可以对该项进行司法鉴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医院出具的意见提出自己的质证意见。如果对医疗机构的营养证明意见,双方当事人都没有异议,且符合受害人的伤情及伤残的需要,*会予以认定。对医疗机构的营养证明意见,当事人有异议的,由法官审查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应由主张营养费的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当事人如果不同意申请鉴定,应由其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即对营养费的主张不予支持。5.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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