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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合法的单位签订合同有效吗

你所说的,非法挂靠单位是什么意思?是被挂靠单位合法,挂靠的不合法?如果是这样,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需要被挂靠单位追认,然后就是有效的了。
合同部分有效,即本金是要还的,利息最高是银行利息的4倍。25000元,银行利息1年800元。银行贷款利息1年1750元。

不合法的单位签订合同有效吗

2,附条件合同条件不合法合同还有效的吗

合同有效。附条件的合同虽然要在所附条件出现时生效或者失效,但是对于当事人仍然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不能随意变更或者解除。一旦符合所附条件时,一方如果不履行,就要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所以,附条件的合同效力可分为条件成就前的效力和条件成就后的效力。 条件未出现前的效力对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表现为当事人不得自行撤销、变更合同的拘束力和可基于条件出现时对该合同生效的期待权;在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中则表现为当事人可期待条件出现时合同效力归于消灭的期待权。 条件出现后效力在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中表现为该合同生效,在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中则表现为条件出现后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

附条件合同条件不合法合同还有效的吗

3,不合法律规定的协议是否生效

按照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无效合同自开始就没有约束力。但是,如果不是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其效力属于可撤销、可变更还是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合伙],是个人合伙的简称。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合伙的民事责任]一、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名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二、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三、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详情请见第三十条至三十五条。
同意楼上

不合法律规定的协议是否生效

4,跟私人老板签不合法的合同会生效吗

你签的劳动合同条例内容与《劳动法》是相冲突的,应该保证你的假期和休息时间。做不满半年扣钱的条款也是《劳动合同法》中不允许约定的违约金。因此,你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建议你去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正常休息日和假期的加班工资;2、返还违约金250元;3、经济补偿金。
最好去劳动局问问,
不合法的东西不管什么时候都不会有意义,所以这样的合同不要签,对双方都没有实际意义!
新出的劳动法规定了劳务人员可以随时提出辞职,不识为违约,但雇佣方要遵守合约内容,就是你现在想做或是要走,他都没理由扣钱的,你可以在网上找劳动法来看看
有效,

5,劳动合同条文要是不合法生效吗

合同是可以补签的,所以订立的日期在合同开始日期后面也正常,合同当然是有效的。这至少也说明单位给你补订了合同,总比没有强。 劳动法规定一周有一天休息日,安排周日休息不违法。 上班时间规定是一天8小时,每周40小时,加班每天最多3小时,每月最多36小时。你可以对照一下看。 08年之前劳动合同法还未颁布实施,劳动法中也无双倍工资的规定,所以你的要求没有依据。
无效合同
不合法当然是无效啊
首先合同肯定是得合法才生效啊.不合法的,谁来保证它的效力.但是,这个休假的问题可能不是一刀切的.有些职业是有特别规定的.你得再仔细结合你们公司的具体情况看看合不合法了.但你一直都没签合同,好像就更不容易再要这个回头债了.大家做为受雇方千万要小心啊.公司都是很唯利是图的.合同要签就一定在最开始搞清楚.
不合法的劳动合同条文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了.08年元旦前没有签定合同的时间,不能要双倍工资.08年后如果没有签才可以的.

6,不合理合同是否有效或者说合同有永久生效的么

合同或者合同条款是否有效,不在于是否“合理”,关键是有无违法。《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根据法律规定,我们提供证据时要提供证据原件。如果是传真或复印件,在法律诉讼或仲裁时,对方认可,可以有效;对方不认可,这个证据是不能被采用的。如果当时在订立合同时,在上面写上:此合同的复印件和传真件与原件有等同效果,那么就表明这是合同约定内容,是双方自愿认可的约定的。同时考虑:合同不要狭隘地理解为合同书,更应该理解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合同书仅这种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载体而已,一种最能直接证明双方合同关系的证据。对于你们双方在整个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来往信函、电话记录(尽管证明力很弱)以及能想到的证人等各种蛛丝马迹都不要放过。仅供参考

7,签订不合法的合同未期满辞职合同条款是否生效

在你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培训赔偿是无效的条款。《劳动合同法》明文规定: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以上法条中所提之专项培训费用,是指的公司专门花钱给你做的专业技术培训,而不是指的日常培训和什么内部培训。因此你如果按正常离职的话,是不需要承担违约金的。如果要你支付违约金,那么公司就必须有证据证明给你做专项培训了,比如费用相关的发票等。我想他们应该是没有财务凭证来证明专门花钱给你做专项培训了的。如果公司硬扣你的工资作为违约金的话,那么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该培训属于一般的入职培训,不属于劳动合同法所称的专业技术培训,劳动者提前离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即使合同有约定也是因为与法律相抵触而属于无效,劳动者无需履行。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因此你所述的情形,“签订合同时单位有一条说未干满三年辞职的必须把五险返回单位”这一条违反了法律规定,是无效条款,因此不需把五险退回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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