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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关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有几种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赌博,贩毒,*性质犯罪,走私

2,上游洗钱犯罪有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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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揭发上游犯罪是否为立功表现

是的
你好!属于立功表现,但嫌疑人要要求侦查人员记录进案卷中,在审判中才有可能考虑从轻如有疑问,请追问。
不知你所谓的上游犯罪是什么,但不论你是不是团伙的一份子,只要你揭发了你没有参与的犯罪,经查证属实,都属于立功。前提是你没有参与该犯罪的预谋以及实施,也没有提供任何帮助行为。

4,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有哪些

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一共有7种:1、毒 品犯罪。2、黑 社 会性质的组织犯罪。3、恐 怖活动犯罪。4、走 私犯罪。5、贪污贿 赂犯罪。6、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7、金融*犯罪。上游犯罪是指产生用于洗钱活动的犯罪收益的犯罪行为。
扩大洗钱罪上游犯罪范围   过去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只包括4种,即使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刑法修正案(六)增加了贪污犯罪和金融犯罪,扩大了洗钱罪的上游犯罪范围,以加大反洗钱、反腐败力度,及时阻止资金外流。

5,什么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

能引起、导致洗钱罪的犯罪,如贩毒、*组织犯罪、贪污、受贿等。
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在第191条首次明确规定了洗钱罪。虽然在修订过程中,立法机关曾将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确定为“*犯罪、*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严重犯罪”,但最终还是删去了原定的“贪污贿赂犯罪”以及“等严重犯罪”的概括性规定。这样,1997年刑法中的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只包括三类,即*犯罪、*性质组织犯罪、走私犯罪。2001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三)》为了体现对恐怖犯罪活动的打击,将恐怖活动犯罪增加规定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而《刑法修正案(六)》将洗钱罪的上游犯罪规定修改为:*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犯罪。

6,上游犯罪事实可以确认依法以其他罪名定罪处罚的不影响洗钱罪的

本条所称“上游犯罪”,是指产生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各种犯罪行为。  就是说,涉及到这几条的事实已经清楚,虽已定罪处罚,但是不是按这几条定的罪,同时也不影响按这几条定罪(A标记处)。更不影响洗钱罪的定罪。但是所有的认定,必须以上游犯罪的事实为前提(B标记处)。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  【发布日期】2009.11.10  【实施日期】2009.11.11  【有 效 性】现行有效  第四条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的犯罪,应当以上游犯罪事实成立为认定前提(B标记处)。上游犯罪尚未依法裁判,但查证属实的,不影响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的犯罪的审判。  上游犯罪事实可以确认,因行为人死亡等原因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影响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的犯罪的认定。  上游犯罪事实可以确认,依法以其他罪名定罪处罚的,不影响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的犯罪的认定。(A标记处)  本条所称“上游犯罪”,是指产生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各种犯罪行为。  这里主要涉及到法律的解释方法,还有规范分析的方法。你也学法学么?一般人不会研究这么细。例子就不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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