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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好徐老师想请教一下新合同签订生效后旧的生效合同如何处

你好,建议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声明就合同作废,或者在新合同之中特设一个条款,声明前一合同作废。

你好徐老师想请教一下新合同签订生效后旧的生效合同如何处

2,重新签合同旧的合同是不是被解除

可以在新的合同条款中约定原先的合同失效。
您好,合法。只要协商一致就是可以的。如果不同意,可以拒绝。

重新签合同旧的合同是不是被解除

3,劳动合同未到期重新签合同

一、只要是双方约定或同意的,随时可重新签定的,旧的也可以作费。 二、也可以签定旧合同以后的新合同,执行日期为旧合同过期之后为执行日期。

劳动合同未到期重新签合同

4,合同到期后重新签合同时新合同改变原合同的部门及工作内容劳动

可以。工作满一年,赔一个月工资
可以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的,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5,公司以前已经签过劳动合同现在换了人事部负责人要对劳动合同

原则上劳动合同是不可以单方面的变更的,如果双方同意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原合同与新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冲突的部分便不再有效。如果一方不同意重新签订且用人单位没有法定理由,那么是不可以强行变更劳动合同的。至于有哪些风险漏洞,必须根据具体情况方可判断。

6,我在一间公司工作2年现在重新签合同基本工资同老员工是否要一 搜

1、基本工资的设置,要看你们公司的具体规定。2、已经工作了2年,再签订合同,属于第二次签订合同了,记得再签订一定,你就成为无固定期限的的。3、你已经工作了2年,已经是老员工了。
调整薪酬制度是公司的权利,经过符合公司的制度的程序颁布施行,对员工应承担告知义务。合同不需要重签,如果薪酬金额未变或增加,不影响合同继续履行,如果写明了结构,可做合同变更。如薪酬金额降低,需征得员工同意。如强制执行或以协商不成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补偿金或赔偿金。

7,关于劳动合同重新签订的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如强制执行或以协商不成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补偿金或赔偿金。
就你提出的问题我们这样认为,作为《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尊旨是意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要求单位鉴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社会保险是保护员工重要内容或手段之一,在劳动法等相关法律当中是作为企业或者用人单位的一项重要且必须的义务,相对应的便是员工的一项权利,而作为员工个人自愿放弃权利,则法律当然予以认可。 简单地说,及便单位非要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办理社会保险,而员工不给予协助或理会,其合同和社会保险均无法实现。
这种情况下原劳动合同不需要重新签订,由新单位继续履行。如果原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原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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