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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方提出离婚财产分配依据

不论是男方还是女方提出离婚,在分割财产时,都应符合以下法律规定。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在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此,在夫妻双方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都应进行平均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在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因一方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此外,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双方也应对债权债务进行分割,不得因离婚而损害他人和国家、集体的利益。

2,女方提出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双方在离婚时,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应该进行分割,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另外,如果双方在离婚时,就房产分割问题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选择起诉。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如果女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

在夫妻共同财产分配上有一个原则,就是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1、婚前个人财产,属于私人财产,不参与分配;2、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3、夫妻对共同财产有约定,尊重当事人的约定,如该约定违反法律规定或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该约定无效;4、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偿还,也可以约定由一人偿还,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约定无效。另外,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除其中有些与《婚姻法》司法解释有冲突的外,其余部分还有效力。
无论女方或者男方提出离婚,财产 的分割方式都是一样的。离婚时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平分

4,女方提出离婚财产如何分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离婚财产怎样分配,具体有两种分割方式:  一、 协议分割:这个分割方式简单易懂,就是夫妻双方将财产列出清单,根据清单双方协商如何分割,即协商确定哪些财产属于哪一方所有,并确定转移财产的方式及时间要求。  在协议分割时,可以随意确定分割的比例,哪怕约定另一方净身出户亦可。  二、 通过*诉讼分割:此时双方对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是有争议的,协商不成,所以才通过去*提起诉讼进行分割。  此时的分割原则是: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离婚时不予分割;  共同财产属于共同所有,离婚时参照照顾抚养子女一方,同等条件下以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平均分割。  有关离婚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离婚协议书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到中国婚姻家庭金牌律师团咨询深圳最好的离婚律师。
先证明你们的家庭实际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多少。要有书面证据。还有对方外遇的证明。造成离婚的过错方会相应的少分财的。房子应该按房本上的名字合理分摊吧。个人认为先弄清你们到底有多少财产。别让对方进行财产转移,然后找对方的过错。过错越多分的财产越少。希望可以帮到你。
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个人离婚时不予分割,婚后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一般情形平均分割。

5,女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财产分割是一个很庞杂的系统性法律规定,要看你的具体的事情。我这里简单的说几点:1.婚前一方父母买房,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如果离婚的话,怎么分?【结论】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另一半是没有份的。【法律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 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对比1】若是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对比2】夫妻双方为一方老人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老人名下,没有其他证据的话,那就是对一方老人的赠与了,也不是共同财产的。【对比3】若此情,涉及到dai款部分,婚后共同还款的部分的一半是要给另一方,此对应金额的增值也要给对方(按照房子整体的增值比例)2.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于个人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明示赠与个人的除外);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另外:夫妻可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应当书面形式。
1、“女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平分,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仍然归个人。2、“我家有套楼房。现还有一套平房。如果两人离婚。房子是否会分给他一套?”:就你目前给出的叙述,无法回答。这要看:(1)这2套房的产权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你说是“你家”的,如果房产证上是你父母的名字 ,这房你们俩都无权分,是你父母的。(2)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你的名字:要看这房是在你们结婚前所购还是结婚后所购:婚前所购,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他无权要求分;;婚后所购,如果没有关于房产归属的特殊约定,是夫妻共同财产,他有权要求分一半。(3)如果是婚后财产:分割时是每一套房都分他一半,而不是分给他哪一套。3、“财产(家里储蓄)怎么分?”:同样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有约定按约定处理、没有 约定时是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4、“如果女方先提出,是不是女方得到的储蓄就会少些?”:(1)不会,谁先提出离婚,对财产分割没有影响。(2)对财产分割有影响的,不在于谁先提出离婚,而在于谁对导致离婚有过错。5、“如果女方带着孩子,孩子今年虚岁22岁。财产会相对的多分些么? ”:也不会了,因为孩子已经成年,父母没有抚养的义务了,孩子跟谁不跟谁都不会影响财产的。6、“有:谁先提出离婚,谁得到的最后财产会少些的说法么?”:绝对没有。

6,女性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财产分割标准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应依法判决。  (一)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关于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许多教科书里认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必须坚持此原则。但我们以为,修正后的《婚姻法》已经新增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以对离婚无过错方进行补偿,已能体现法律的公正,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必再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否则将有可能导致利益失衡。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分割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住房制度的改革,夫妻共同财产结构出现了多元化,尤其是房屋和股权等价值较大的财产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占有较大的比例。在离婚案件中,解除婚姻关系不再是案件的主要矛盾,问题主要集中于夫妻财产问题和子女的抚养问题,而夫妻财产分割则集中在房屋、股权等的分割上。下面就司法实践中夫妻财产分割的这些重点问题进行探讨。  1.离婚夫妻房屋分割问题  (1)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新婚姻法  新婚姻法关于财产分割的规定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财产分割的规定: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一是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如妇女冼某为了调查丈夫伪造290万元的巨额债务,把所谓债务人提供的并有丈夫签名的借条拿到*部研究所鉴定笔迹的书写时间,经鉴定,该借条是于1999年初离婚诉讼时写的,与借条所写的借款时间1996年不符,从而认定是伪证,因为冼的丈夫伪造债务巨大,被认定犯了妨害作证罪。  二是只要证实一方有上述行为,*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三是离婚后,取得了证据证实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被一方用上述行为独占的,另一方可以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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