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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装修公司合同的法律问题

在房屋装修过程中,隐蔽工程施工及验收,以及施工公司的增项、加钱往往防不胜防,你的合同规定“由于客厅棚面部分有不可见因素,后期处理方式以拆除后实际情况为准”也是一个很大的隐患,只是表明处理方式以实际情况为准,没有标明发生费用的方式如何支付,如果单凭合同这一条款,即便起诉你也很难胜诉,这种情况还是选择折中,双方协商解决为好,比如对隐蔽工程从简处理、降低费用等方式解决每个案例都有特殊之处,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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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装修公司合同的法律问题

2,合同法规几种常见装修合同条款涉嫌违法

装修装饰合同纠纷适用以下法律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防治法》。 3、建设部[1997]60号《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 4、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 5、《经济合同法》。 6、《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防治法》。 3、建设部[1997]60号《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 4、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 5、《经济合同法》。 6、《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那要看是什么内容,如果是对合同的补充或更详细的说明,在不损害双方利益的情况下还是要签的。

合同法规几种常见装修合同条款涉嫌违法

3,装修合同的重点法律问题是哪些

重点问题 根据目前使用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算一般包括工程项目、数量、单价和参考材料等,一般工程总费用里不包含水电改造的费用,因此,签合同时应要求装饰公司在工程报价里增加水电改造的费用。 重点1签订正规合同文本 北京使用的家装合同是由北京市工商局监制的修订版,合同全称为《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这是正规的文本合同。由该公司自拟的合同别轻信。 重点2条款看不懂别签字 签字之前,一定要看好合同中约定的每个条款,有模棱两可或看不懂的条款,一定要问清楚。不要漏项不填,事前约定越详细,发生问题时越好解决。 重点3约定线路改造费用 要求装饰公司在工程报价里出一个水电改造的参考报价,并附带画出水电改造的合理线路,尤其是隐蔽的电路改造,必须约定各类线的材质、规格和价格。 重点4设计图纸标注清楚 如果没有较详细的图纸,设计师和消费者在理解上会有一些差距,如果图纸不明确,在具体尺寸上很容易有差距。因此,在签合同时,应把各种工程和造型图纸准备齐全,并做形状、尺寸、色差等详细描述。 重点5明确施工工艺 合同中明确约定施工工艺,是避免偷工减料的好方法。在合同中要对施工计划、工期、对所使用材料的品牌、型号、采购时间以及验收的办法、验收人员都作出明确规定。 专家支招 招防范合同漏洞 多年从事家装监理的专家告诉记者,个别家装公司故意少报装修预算,隐报或少报工程量,最终结算时才能发现费用严重超支。因此,在和家装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以下问题。 1、在合同中尽量细化装修的具体要求,明确装修的工期。 2、在合同中对家装公司单独设立的补充条款要认真检查,搞清补充条款的权利和义务。 3、在装修过程中,装修项目如有增减,一定要及时填写“工程变更单”,并列为合同附件写入装修合同书。 4、对装修时使用的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型号都要有详细的规定,同时约定保修条款。 5、家装合同中要预留3%-5%的装修质量保证金。在交房后发现装修质量问题可掌握主动权。

装修合同的重点法律问题是哪些

4,装饰装修合同属于合同法中的什么合同

装饰装修合同属于合同法中的建设工程合同。因为签订装饰装修合同是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在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的协议。法律分析签订装修合同要注意事项:1、工程概况首先是施工地点、面积、承包方式(清包、半包、全包)、工程期限;2、工程造价要明确注明;3、施工图纸、有些合同规定了两种图纸,一是甲方自己的图纸、第二是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4、合同还可规定甲方的工作,也就是业主施工地要具备的施工条件,同时也要规定乙方的应做工作,有工程变更需要注明;5、注明材料供应,一是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是好通知乙方,以便确认共同验收,其次是乙方需要购买的材料也应在到达施工现场是通知甲方,共同验收确认;6、规定工期延期的处理办法,这样也是对施工方的一种约束;7、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事宜,如提及及时办理隐蔽工作和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予以签字确认,事后,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其复验与返工费有甲方负责,工期也予顺延,若不合格则相关费用有乙方负责;8、注明工程款的付款方式,三期还是多期,每期支付金额都将注明;9、注明有关安全和防火规定,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注明施工中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和邻居安全;10、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首先业主可以填向装修公司所在的市场管理部门申请解决,或上级部门,为了避免事后的不愉快,当然这些条款都应在合同中注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装饰装修合同属于《合同法》中的承揽合同范畴。  《合同法》第251条对承揽合同做了定义: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  因此,如果需要和对方签订装饰装修合同,建议按照合同法中承揽合同的规定,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不明白啊 = =!

5,一般处理装修合同纠纷法律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1、装修单位没有完全履行装修合同。  未完全履行合同主要表现在:装修单位没有按合同约定的做法去装修,使用非合同规定的装饰材料,施工中无故停工,未在约定工期内完工等。  2、装修粗制滥造,施工质量低劣。  有的装修公司施工人员干活不上心,工艺不规范。表面上说得过去,但经不起验收或时间的检验,出了问题还强词夺理。尤其是“街头游击队”,质量更没有保证。  3、装修后的维修服务不完善或不履行质量承诺。  装修后应该按合同规定及时维修,但有些公司却左右推托。保修期内不保修。  4、施工中的噪声扰民。  施工中难免会发出噪音,但户主事先要与装修公司约好开工、收工时间。不要违反环保的有关规定,否则极易引发纠纷。  5、装修材料或废弃物乱堆乱放。  6、装修破坏了毗邻房屋。  7、装修破坏了房屋主体结构及承重结构。  针对装修纠纷,有关部门制订了一些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防治法》和建设部[1997]60号《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等法规。《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指出,房主或房屋使用者因装饰装修损坏毗邻房屋的,应该负责修复或赔偿。《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发生了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纠纷,可以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十九条规定,如果装修家庭因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应该由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居民负责修复和赔偿,如果是属于装修施工单位的责任,则由房主找装修单位负责修复和赔偿。  同时,行业内部也制定了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2、消费者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但必须注意:一般情况下,如提请了仲裁,便不得再向法院提出诉讼。另据《民法通则》、《经济合同法》以及其他所涉及法律,解决装饰纠纷也无非以下几条:  1、当事人自行协商;  2、主管部门行政调解;  3、仲裁解决;  4、诉讼解决。  此外,行业规定对纠纷的解决也提供了诸多方法。如一些家居装饰市场规定,解决纠纷按下述流程进行:  投诉——调解部受理——质检部根据合同及图纸进行现场核查——调解部、质检部依核查结果进行调解——若双方达成协议则进行维修或返工;若未达成协议或不履行协议,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对消费者而言,装修前不妨先通知邻居,打个招呼,以便大家有个心理准备,减少发生纠纷的概率。  万一出现了纠纷,只要双方心平气和地协商,承担该承担的责任,纠纷便能解决。自己协商不成,一般也只要行政部门出面就可以顺利加以解决。但如果涉及的标的较大或其他对生活影响甚大的纠纷且协商不成,最正规、最有权威和有效的方法只能是打官司了。当然其他居民因装修家庭的施工而与装修家庭发生的纠纷也可以据此进行解决。

6,室内外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区___________路____弄(村)____号___楼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______房型______房_____厅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______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税金(3.41%):___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四)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2. 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额 对预算设计认可 签订合同之日 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 开工后二到五天 65% 元 施工过程中 工期进度过半 30% 元 竣工验收 当天 5% 元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项目变更表 100% 元 注:装饰工程有形市场另有规定的,亦可按市场规定办理。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_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_____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 1. 2. 3.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北京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区(县)___路___弄(村)___号__楼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房型____房___厅___套,施工面积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  其中:  材料费:______,人工费:______  管理费:______,设计费: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税金(3.41%):____  其他费用: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额  对预算设计认可  签订合同之日  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二至五天  65%  元  施工过程中  工期进度过半  30%  元  竣工验收  当天  5%  元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项目变更表  100%  元  注:装饰工程有形市场另有规定的,亦可按市场规定办理。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2)指派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  1.  2.  3.  4.  5.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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