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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违约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有约定从约定,中国人民银行的那个标准是万分之二点一,不是万分之一,可以用,但不是强制的。 如果无约定,按实际损失要求,到*可就不好说了,我见过的判决标准太多了。一般应该认定为利息吧。

2,合同中违约金一般范围是多少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适当减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合同中违约金一般范围是多少

3,合同违约金是怎么赔偿的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进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因此,本案关键看对方的延期交货的行为给你造成的损失当然包括你因此而得到的利润。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定金条款适用于对方不履行合同,而不适用于延期履行合同,如果对方不履行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反还定金,这也就是你的违约金。
违约金是属于一种约定的合同违约后的承担形式,既然你们没有在合同中约定,那你就不能请求对方支付违约金,但是可以请求对方对你进行损害赔偿,另外,定金罚则也是合同违约的一种承担方式,鉴于你已经向对方交付了定金,那么你可以向对方主张定金罚则,按照法律的规定,对方违约应该返还你双倍的定金,另外在定金罚则之外你还可以同时提出损害赔偿,二者可以并存,但违约金和定金不可以并存,二者只可以选择其一,所以,你一定要保存好你的合同,然后据此向对方提出赔偿,必要的时候就得通过诉讼解决。
综合说下,定金的话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并且可以追溯违约金,如合同中没有明确违约金数额,最高违约金赔偿为总价值的30%。
按照交易惯例,都是按合同标的价值,每日万分之五。
你确定是定金?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是定金就可以要求双倍返还!

合同违约金是怎么赔偿的

4,购销合同的违约赔偿

你们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超过了法律的规定,即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20%。可以不予退还对方的定金,算算你因对方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然后用定金和实际损失比较一下。如果实际损失大就起诉对方支付实际损失,如果实际损失没有定金多的话,不退对方定金,这样可以最大程度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根据民事赔偿的损害补偿原则,合同违约金的额度应以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额为赔偿参照。当然。违约金的约定属于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围,但当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约定与交易公平原则有冲突时,可以起诉至*要求减少或增加违约金,但这并不是说明违约金过高是不合法。 但你说的情况,货物签约价的三倍赔偿违约金是否合理,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可以要求按照双方约定的违约条款了索赔。你可以搜索我名字中的网站,那里有很多律师提供免费的在线咨询,希望能够帮到您。
合同如果是合法的,不违背当事人意愿的,对方违约时,可主张违约赔偿责任!如果该违约行为触及到人身利益,您还可以主张侵权赔偿!因此,对方违约时,您可以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重大事物合同还应当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约定违约金明显过高,不合法。最多在货款总额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以内。
你好,不一定的,因为违约金过高也是不合法的,如果觉得违约金过高了可以起诉*要求减少违约金。
是的。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但是如果这个违约金若一方认为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或增加。

5,违约金标准是什么

您好,违约金的数额是基于合同当事人的约定,没有确切的标准。民商事实践中,一般约定为合同标的的20%,诉讼的时候如果认为与损失相比过高或过低是可以请求*调整的。  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数额的条件和程序是:   1.必须是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违约造成的损失   赔偿性违约金的主要功能在于填补损失,虽然不要求其数额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数额完全一致,但两者也不应相差太大,否则,将导致其填补功能减损甚至丧失。另外,违约金数额与损失额大体一致,也是商品等价交换原则在法律责任上的体现,是合同正义的内容之一。   2.必须当事人提出请求   也就是说,只有当事人提出请求,*或者仲裁机构才能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如果当事人不请求调整,表明在违约事实发生以后,其仍然愿意接受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条款的约束,当事人之间关于违约金条款的约定并不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利益,国家不应主动十预,因而*或者仲裁机构不得依职权调整违约金数额。   3.违约金数额高低的比较标准及调整标准均是违约造成的损失   既然赔偿性违约金是对违约造成损失的预定,此处所指的损失范围,应与《合同法》第113条所规定的损害赔偿额相同,既包括实际损失(也称为积极损失),又包括可得利益损失。由此,损失范围的确定要遵循完全赔偿原则,同时也要受可预见性规则、过失相抵规则、减损规则及损益相抵等规则的限制。 最高人民*颁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根据该司法解释,违约金数额超过损失的30%即可认定为“过分高于”,而对于适当减少的幅度,其仅规定了一个下限,即最低只能调至损失的130%。

6,请问合同违约金法律规定是多少

如果没有约定,按实际损失赔偿;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如没发生培训费用,无需承担责任。
你这种属于损害赔偿金,需要根据实质的损害来计。法律上的违约金,是指合同签订时约定违约发生时,违约方应向受损害方支付确定数额(直接约定金额或者约定一种可以确定金额的计算方法)的货币,是在违约发生前已经确定,不存在按照什么标准计算的问题。另外,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规定,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超过部分将得不到*支持。 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只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两种违约金:1.用人单位出资让劳动者去培训,可以约定服务期违约金,但金额最高不能超过用人单位支出的培训费用,且按约定期限逐年递减.2.关于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的保密协议,可以约定竞业期违约金,约定劳动者在离职后一段时间不得到同类的公司就职.但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离职后原用人单位需按月向劳动者支付不能到同类单位任职的经济补偿,否则劳动者不算违约.现在来说说各种情况:一.劳动者自动辞职的. 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有上述第1点,劳动者需支付违约金,如果上述第2点,在收到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后违约要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上述情况,劳动者不需支付任何违约金,就是合同里约定了也无效.二.由于单位违法,劳动者提出辞职的, 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上述第1点,劳动者不需支付,有第2点的按一的做法.三.劳动者无过错,单位提出解除的. 如有上述第1点,劳动者不用支付,如有第2点按一的做法.四.由于劳动者的重大过错,单位提出解除的. 按一的做法. .合同未到期,公司裁员. A)08年前部分从入职到2007年12月31日每工作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足一年部份按一年计算,这里说的月工资按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劳动者的平均工资为基数. B)08年后部分从2008年1月1日开始每工作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足6个月部份支付半个月,超过6个月不足一年部份按一年计算,这里说的月工资按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劳动者的平均工资为基数;若平均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只以社平工资3倍为基数. C)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需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这里说的月工资按解除劳动关系前1个月劳动者的工资总额. D)如果违法解除合同,就是"没犯什么大错误",单位提出裁员,而与你协商不一到的,A,B项双倍计算.
法律并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数额,这个是当事人协商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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