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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劳动纠纷案例

回答: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按当时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的数额来算,或者口头协议也可以(需要证人),如果没有合同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那么按照职工受伤之前的月工资来算,如果还不能确定,那么按照用人单位相同岗位的职工的平均工资来算。
应该按全勤实际工资支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按照1200肯定不对。应该按全勤实际工资支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要是由于工作发生纠纷被打,那么理应属于工伤,按工伤标准支付医疗费用及工伤津贴。如果是治安问题的话,应该找*局处理。
工伤的工资只能是比正常出勤的多,不可能比正常的少。还有就是,伤残补贴看够多少级的伤残,只要够级按级走。
可以看工伤保险条例,上面有规定,应该按全勤实际工资支付。说1200是他们行业的标准是没有道理的。可以申请仲裁。

2,劳动法工伤纠纷案例分析

(1)不合法; (2)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3)可以, a、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b、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c、伤残津贴
1,公司的作法不合法。 2,属于工伤,因为在上班期间。 3,可以享受工作保险待遇。
要是由于工作发生纠纷被打,那么理应属于工伤,按工伤标准支付医疗费用及工伤津贴。如果是治安问题的话,应该找*局处理。

劳动法工伤纠纷案例分析

3,工伤案例上班途中骑车摔伤算工伤吗

应当算工伤;  一、上班途中骑车意外摔伤,这个属于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是?在上班的途中,因为从事的是与上班有联系的工作;  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4,一件工伤案例1个人申请的工伤认定2先解除劳动关系再进行伤

1、十级,可解除也可以不解除,主要看职工的意思。2、如果职工申请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按规定终止保险。3、煤矿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社保局支付。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是工伤
工伤保险不能终止,应该在该职工的工伤赔偿结算后再进行终止缴费,十级应跟根据当地的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进行一次性赔偿支付,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保险基金支付;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工伤在2011年11月,当时单位与职工存在劳动关系,与2月份解除劳动关系没有关系,如果确定单位为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可以享受!
终止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是单位支付 不是社保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由社保支付

5,工伤五级伤残赔偿案例分析

工伤五级伤残赔偿案例分析——【案件回放】:2014年2月,贺某与申有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2年。合同签订后,贺某被派遣至沃思公司工作。2014年3月,工作未满一个月的贺某在操作机器设备时,右手被机器碾压受伤,致伤残五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后贺某一直处于治疗休息中,沃思公司承担了贺某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和社保费用。2014年3月,沃思公司书面通知将贺某退回申有公司,并停止承担贺某的工资及社保费用,申有公司认为贺某的工伤待遇应当继续由沃思公司承担,故未发放贺某工伤待遇。因此,贺某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申有公司和沃思公司支付伤残津贴。申有公司辩称贺某系在用工单位工作时受到工伤,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工单位沃思公司承担,申有公司作为派遣机构,承担连带责任。劳动仲裁委员经审理作出裁决:沃思公司作为用工单位,向贺某支付伤残津贴;申有公司作为派遣机构,承担连带责任。裁决后,沃思公司不服,向区*提起诉讼,诉请申有公司向贺某支付伤残津贴,沃思公司不承担支付伤残津贴的责任。申有公司的答辩意见与劳动仲裁时一致。区*经审理作出判决:申有公司向贺某支付伤残津贴,沃思公司不支付伤残津贴。申有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以相同的意见上诉至中院,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沃思公司向贺某支付伤残津贴,申有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工伤五级伤残赔偿案例分析——【案件分析】:《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的,享受以下待遇:(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只是针对一般劳动关系的规定,对于劳务派遣这一特殊用工方式中的工伤,并无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于该规定,存在着不同的理解,有人认为这里的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承担的是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只有证明了用工单位在派遣劳动者受伤中存在过错,用工单位才承担责任。劳务派遣中,工作是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的目的是利益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完全符合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情形。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情形,主要的表现方式,就是工伤。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劳动领域的行政机关,其发布的《意见》虽然只是规范性文件,但却是在其主管的劳动领域对《劳动合同法》九十二条的合理解释。而且,《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只是对于普通用工方式的规定,并未涉及劳务派遣这种特殊的用工方式,故《意见》的规定也算不得是对《工伤保险条例》的违背。所以在劳务派遣中,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受到事故伤害的,由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由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在现行法律规定中,当无争议,应当成为定论。

6,工伤案例分析

*的判决我不做分析,我只作为个人只提几点自己的看法:1、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超过一个月,若超过一个月应该涉及到双倍工资的赔偿问题,这个你可以主张2、单位是否为个人及时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若缴纳了保险,住院的相关医疗费用应该从工伤基金支付,但是我看到这个里面只是*判了单位承担,那是否就可以说单位未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如果这样的话,个人可以要求单位帮个人补缴社会保险。3、现在我就谈及重点问题了,因为工伤级别达到了6级伤残,所以除非你个人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单位是不可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你个人提出辞职,而你在工伤发生期间,单位又未为你缴纳工伤保险,那这个中间涉及的三个补偿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就由单位全额承担,如果单位帮你个人缴纳了保险,其中有两项费用为工伤基金支付。下面一个问题工亡的话,直系亲属可以得到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每项费用的算法,你可以查看下工伤保险条例里面的相关规定
【案情】原告季明花生于1957年2月21日。2007年4月9日,原告在第三人涟水某棉纺织厂工作时受伤,原告右手截肢。2007年5月下旬,原告向涟水县劳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劳保局以原告的工伤认定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决定不予受理。原告申请复议。涟水县人民政府作出维持被告涟水劳保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原告不服,向*提起行政诉讼。  【审判】涟水*审理认为:原告在发生事故受伤时,已超过50周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原告已不符合劳动者就业的法定年龄,其受伤不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法律规范来调整。  一审宣判后,季明花不服,向淮安中院提起上诉。淮安中院经审理认为:劳动关系基于劳动合同所产生,在双方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其主要实体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关系即可确认为事实劳动关系。《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女工人的退休年龄为50周岁。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苏劳社医[2005]6号)第七条规定:离、退休仍在工作的人员,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范围。案中,上诉人季明花已超过50周岁,属于应退休人员,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其受伤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调整,其在务工中遭受的伤害,可依照其他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工伤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50870元赔偿根据从那里来的,工伤6级2011年64个月的工资,怎么算都过10万了。现在不好说*的对错。
在你的诉求里面包括哪些方面?具体金额能列出来吗?还有劳动局方面的给你出的一些东西能出示吗?大家帮你分析。
保存好与老板的劳动关系证明、工伤证明材料,最好是向劳动保障机构申请工伤认定。这个申请有时效,必须在发生工伤一年内进行。只要有了工伤认定书,就不怕老板赖账了。因为前面说了有时效,一旦出了一年没有申请工伤认定,再想申请就没有机会了,而到时老板赖账的话,你也拿他没办法。具体该赔多少,要做工伤鉴定,看看等级才知道。最低的十级,是赔偿六个月工资,骨折至少就是十级,所以至少是六个月工资,或者更多。医药费是必须报销的,还有住院治疗期间的工资应当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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