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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合同

1、若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根据员工的工作时间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违法的,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即按照以上方法计算得到的结果再乘以2。

劳动法合同

2,劳动法合同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你要提交的不是辞职报告,只需按上述规定递交一份辞职通知就可以了,不用单位批准,达到规定时间即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办理手续走人。
具体要看你签订的合约中关于未到期解除合约的相关规定了。

劳动法合同

3,关于劳动合同法

如果你有证据(如工作证、工资卡、工资条之类)证明你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单位把你的养老保险补上,否则,你可以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后还不满意的可以起诉。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未签合同的,应当在用工后一个月内签订;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未签订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关于劳动合同法

4,关于劳动合同法

你好:两个月半月的经济补偿金,还有08年2月份后的双倍工资,保险可以申请补缴。
按的相关规定,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到1年之间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请求获得双倍的赔偿. 但是,相关的证据收集很重要,现在的问题, 一、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 二、你们之间没有书面劳动合同。 所以收集证据,可能会比较困难,如果跟你一样的同事较多,我想说服力会比较大。
可以要十个月的工资
很抱歉,根据您的描述,您既然已经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您最好搜集相关资料,但是您很可能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您是否与公司有正式的雇佣劳动关系。请您务必三思,量力而行。
你可以去找你附近的劳动局协助

5,劳动法 合同

1、如果因为效益不好的经济性裁员,赔偿是肯定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2、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简单来说,就是做满1年要支付你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是1年零5个月就是1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是1年零6个月或以上不满2年就是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看有没有办失业保险,有的话每工作满一年政府可以补两个月的工资,以此递增.
根据你在该公司的工作年限补偿你相应的工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6,劳动法合同

从2008年1月1日起,单位用工不签劳动合同的,自员工入职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2倍工资,这是一个强行性规定,立法的本意是促使劳动合同的签订成为劳动领域的一个常识性、自觉性的法律行为。 关于你说的“私人公司”问题,劳动合同法对私人公司、国有公司、集体所有制公司、甚至事业单位、个体户,以及行政机关以合同制招用的工人,都是一视同仁的。 关于“赔多少”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该规定,赔偿数额为11个月工资。 如果劳动者是主动辞工的,则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公司主动提出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则除双倍工资之外,还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其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满半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如果是公司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为经济补偿金的2倍。

7,关于劳动合同法

建立劳动关系后,单位就应当为职工提供各种社会保险,而不是六个月后才办理社会保险。如果单位没有办理,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补办各项(五险一金)社会保险。
你好,不合法,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望采纳!
公司在与员工签订劳务合同当日起,已满三个月,公司可询问员工是否购买各种保险一切应遵循员工个人。就你上述而言。公司在扣除你每月购买保险的金额而并无购买,可持工资条向当地劳动局进行投诉。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免费的。
;签合同时你有没有看清楚 里面写了要帮你买 就必须要帮你买 如果有写 没买 那就违反了劳动法
只要跟公司建立起实际的雇佣关系,不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从进入公司之日算起,除非劳动法规定的,亏损企业可以暂缓给员工购买保险除外,公司都有义务帮购买保险。对于你所说的情况,公司已经违反了劳动法,你完全可以去劳动局或仲裁委员会告你们公司,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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