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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都需要那些材料

可在上海,若在,我可以为您代办。
先要有个商业性质的店铺,然后产证租赁合同齐全,接下来就是看你的店铺的物业有没有污水排放许可证,这是最先要具备的东西,接下来就要看你做的餐饮办理环评报告,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需要自己准备的就是房产证,身份证,营业执照。剩下的网上下载表格或者现场填表格

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都需要那些材料

2,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办理

是否过期,你可以看下证件有效期。一般是应该过期了。因为当时办理的卫生许可证也就四年有效期。法律规定“:如果原证在有效期期内,不作变更的话可使用到有效期结束。有效期终止重新办理。餐饮服务的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所需材料一般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健康证、申请书与其他的申请表格。你到当地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网站一般都能下载到。然后你打电话咨询一下看看吧。

3,什么是餐饮准许证

许可证是指有关行政许可机关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而依法核发的批准书,它以“许可证”的名称出现,如食品流通许可证、工业品生产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捕捞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  执照一般是指许可机关颁发的准许申请人从事某种生产经济活动的书面凭证。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驾驶执照和其他相关行政执照。 餐饮准许证就是有关行政许可机关允许你从事餐饮工作,同时你必须在餐饮准许证前取得执照.

4,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条件和要求有哪些

一、需要的材料:1、当地工商所出具的个体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负责人身份证;3、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及租赁合同;4、从业人员健康证;5、水质检验合格证明(如果是市政自来水,提供自来水的交费单据也可以);6、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7、当地药监局需要的其他材料。二、法律依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 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已从事其他经营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不属于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情形的说明材料;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符合本办法第九条有关条件的材料; (六)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5,咨询如何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首先你要确定你的店办个体户营业执照还是企业营业执照,建议你办个体户营业执照,手续简单,费用低。1、首先去工商部门领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确定你店的名字)2、拿着《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别的资料(店面的房产证明文件以及租赁合同的复印件,身份证以及复印件等等),去当地的卫生*部门(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办《餐饮经营许可证》(或者叫《食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需要取得健康证,好像至少要2个人以上取得健康证,我这里办健康证是100元/个,办这个证件的费用不高,但是要在卫生部门买一套消毒物品,大概是七八百块。办这个证需要被实地检查,建议请上述部门指导如何装修厨房,问清楚有什么要求,否则你自己装修好之后不合符要求要重新搞一次,那就糟糕了……此外,办理《餐饮经营许可证》耗费的时间蛮长的,应尽早去办理,办《餐饮经营许可证》的费用各地都不同 3、办好《餐饮经营许可证》,去工商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大概资料:本人证件相片、身份证和复印件、店面的房产证明文件复印件(土地证或者房产证等等),店面的租赁合同及复印件,《餐饮经营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材料齐全而且符合你那里工商局的要求的话,一般一周左右就能拿到,办个体户的费用是是23块不是本地人的话,可能需要提供计生证明文件等材料、4、拿到营业执照30天内去地税、国税部门申办《税务登记证》,需要营业执照、房产证明文件、租赁合同、身份证以及复印件等资料,15元/证如果办企业执照,请自行到工商局咨询,手续比较多,在网上说不清楚的,因为涉及什么到会计师事务所做验资证明,到银行开基本户,公司章程什么的,如果嫌麻烦,可以找一些.代.理...公司办你搞定手续,费用大概需要千把块吧,各地的收费都不同的。注册公司还有注册资金的,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最低是10万,两个或者以上的股东的,注册资金最低是3万。办完营业执照之后,也需要去办《税务登记证》p.s.各地的办证手续和程序可能有所不同,具体情况最好还是当面咨询政府部门,在网上回答你的问题,只能说一个大概

6,办理餐饮许可证的流程做餐饮需要办什么证件

餐饮行业需要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第九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第十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列入其他类食品销售和其他类食品制售的具体品种应当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执行,并明确标注。具有热、冷、生、固态、液态等多种情形,难以明确归类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最高的情形进行归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对食品经营项目类别进行调整。第十一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第十三条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所需材料 1.《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表》; 2.营业执照、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有关申请单位的资质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如需代办的,需补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签章确认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餐饮服务场地的合法使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产权证明、租赁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无法提交有效产权证明的场所,经营者可凭各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社区工作站、园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科技园区)、市场开办管理单位、物业管理公司、学校等单位或部门出具同意在该场所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场所使用证明》。 5.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示意图应注明申请人名称,详细标明烹调、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面点制作、烧卤粗加工、烧卤腌制、烧卤风干、烧卤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凉菜制作、熟食销售、裱花操作、食品库房、食品冷却、食品包装、配送食品、更衣室、检验室、就餐等场所的面积尺寸和炉具、案台、清洗水池、冰箱、冷库、消毒柜、空调、货柜、层架等设施设备的具体位置); 6.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培训管理、原料采购查验和索票索证管理、仓储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7.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学校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连锁经营餐饮服务企业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还应提供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食品安全检查计划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8.申请甜品站还须提交餐饮主店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和餐饮主店配送管理制度、甜品站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甜品站环境及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制度; 9.申请凉茶店还须提交凉茶原料配方以及不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和药品作为凉茶原料的申明。通过集中采购现场分装销售的凉茶店,应提供加工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10.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资料。以下单位须配备高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特大型餐馆(经营场所面积3000㎡以上)、连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的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供餐人数3000人以上的集体食堂以及承担重大活动接待任务的餐饮服务单位。以下单位须配备中级或高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大型餐馆、供餐人数30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就餐人数在5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其他餐饮服务单位应至少配备初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 11.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的情况说明和有效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及复印件; 12.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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