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签购房合同时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签订购房合同要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明确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第二、明确约定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第三、明确约定公摊建筑面积; 第四、明确约定房产证的办理期限; 第五、明确约定房屋质量; 第六、有关物业方面的约定; 第七、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签购房合同时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2,买房合同问题

买房合同上签了两个人的名字,即所购房屋属于两人所有,所以办证也要办成两人的.每人各有50%的产权.
物权法规定房屋的权利是以登记为准,签上两个人的就是两个人共同所有,即便是离开了也是各拥有50的权利!除非消亡了,另外一人可以享有另外的50%(不包括个人遗嘱)

买房合同问题

3,购房合同问题

1、正规格式(范本,也是每一个购房者都是一样的)打印的,上面有一些空,例如面积等,需要手写。2、基本上没有补充协议,如果有也是机打的。3、不是,应该是一式四份,你自己保留一份。4、当然是原份。5、不用,在最后一页签字,按手印,应该有侧章,也就是把几页侧面分开一点,盖上一个章(这样就不会被中途换页)。
晕,还有这样的购房程序啊?合同不让看也签?我的天!去超市买东西还得看看东西怎么样呢!从一开始就没按程序走,购房者现在成了开发商随意摆弄的棋子了,建议联合多位购房者,去有关部门求助,或者找媒体介入一下,要不吃亏的肯定是你们!
车库,严格意义上讲不属于房产领域的,只能是作为开发商销售房产单位时的一个附属产品,如果要收费,要让你给钱,至少也要给你一个证明车库是你的东西。就如同你买了房子,有房产证证明你是产权人一样! 车库这个问题,经常是业主和管理处,新业主和老业主争执的东西,小心为好!

购房合同问题

4,购房合同存在问题是什么

购房合同存在问题是什么? 以偏盖全这里所说的以偏盖全是个泛指的概念。有时会出现这样那样令人哭笑不得的问题,例如,开发商承诺卧室的玻璃是中空的,到了交房时却发现卧室窗户只有下面的部分是中空,而上面却是普通玻璃等等。 问题九:拒签购房者提出的补充协议前面说了,开发商在签约时会主动出具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补充协议,购房者同样也可以出具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补充协议,最好将开发商在其广告宣传中的条款和楼书里关于装修、物业管理中的承诺都签进补充协议中,不要怕麻烦。举个简单的例子,您买的塔楼(或板楼)里有几部电梯,是否会全部同时开通,如果有不开的怎么办?不要小看这个问题,为了出面积、增利润,现在的高层住宅只安装几部电梯,而且平时还不全开,在上下班高峰时间极为不便,在这种情况下,业主是否有权拒付部分电梯费呢? 但是,就像您可以拒签开发商的补充协议一样,开发商也同样可以拒签购房者的补充协议。这种现象在广州是比较普遍的,一些热销的楼盘也都如此。 勿留空白提防作弊如同在填写银行存取款时需要在金额前加写$以防有人篡改存取款现金一样,合同中留下空白,往往会给开发商作弊留下可乘之机。在我国商品房交易的惯例中,一般是由开发商手持所有合同文本,这样,开发商当然可以随心所欲地添加对自己有利的条款了。一旦这种合同被拿到法庭上作证,购房者即使不承认,也是口说无凭,难以举证伸冤。

5,购房合同的问题

你没签合同吗?如果合同条款上约定了交楼时间,开发商交不出来就是违约 如果没签,而你手上的协议书上没有相关条款,可能会麻烦很多
一定是开发商违约,可以退房,也可以赔偿,按国土资源部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延迟交房一天违约金为每天千分之一。不过,你买房的时候,是否看过相关证件,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证,按常理说,有预售许可证,就应该签订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
选房协议书,通常不能代替购房合同,因此有可能被法院认定还没有签订合同。 你最好和他们签订正式的合同。 当然,如果这份协议书有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比如房屋坐落等,也可以被认定为符合购房合同的要件,作为证据使用。 选房协议书里如果没有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你可以要求按照你实际损失或者周边同类房屋的出租价格主张赔偿!
要主张自己的权利呀,当初你交款的时候,没有签定正是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说明开发商当时可能根本不具备对外销售的条件,或者没有在房产局办理预销售手续,原则上是不能买给你的,现在关键是你到现在还没有签合同吗,请你去当地的房产局查询你所购房屋的信息,看是否可以销售,如果没有登记办理预销售手续的房子,以后办到产权的风险都很大,尽快是了解,如果没有就立即投诉,并退房

6,购房合同的问题急求助

第一个问题:当然有,因为你是产权人之一,如果合同上附件上没有明确每个产权人各占多少比例的话,一般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你的情况也就是25%,更何况你和你老公是夫妻,就算没你的名字也有你的产权。第二个问题:把你的名字摸掉是不可能的,房屋管理局规定,已经签订并登记备案(按揭都做了,肯定登记了)的合同产权是不能增加产权人的,只能减少,减少是必须具备特殊原因的(比如产权人死亡,离婚有离婚协议和法院判决书的等特殊情况),如果要去掉你的名字,就必须注销重新签订合同,可是注销是需要所有产权人以及产权人配偶签字的。没有你的签字,是不能办理注销重新签订合同的。第三个问题:带商你的身份证,到行政服务中心的房屋管理窗口或者房屋管理局交易所去查寻,必须带上合同(我想合同没在你那里),或者你知道合同编号、房屋代码、收件编号等信息对于你的第三个问题,我给你出个主意:如果叫你的公公婆婆吧合同给是我想是不可能的,所以你最好找开发商负责登记的人给你查一下合同编号、房屋代码、收件编号等信息中的其中一个你就可以去查询了,要不没这些房管局是查不到的。
1.如果仅是购房合同上的名字,实际贷款人只有他父亲一人,就要看开发商给你们的购房款发票和完税凭证是否系四人具名了。如果确是四人具名,你应该得到至离婚时为止的房产价值及其增值额的1/4。2.如果通过开发商改底单,是有可能的,但必须在未向房管局上报相关材料之前,并且要另签合同。如果没有得到你的同意,属于违法行为,开发商要承担法律责任的。3.你要了解产权信息,需要带购房合同复印件或合同编号或其他与产权相关的凭证,加上你的身份证到房管局查询。当然最方便的是问开发商。
关于面积的误差,国家是有规定的,一般在正负3%以内的是各自互不追究责任,超过的部分可以协商或补款。 还有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甲方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空白)这里应该有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证号。 编号 (空白)用权,土地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 土地使用权证号: (空白),见不到他们的国用土地使用证书!大家给点意见啊

7,购房合同的十大常见问题

购房合同的十大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问题一:在认购书里没有注明免责的退定条款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如何?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就要交一定额度的定金,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有时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种种原因得不到银行的贷款而无法购买该房产时,发展商一般都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购房者没有履行合同,所以没收定金。 问题二:合同主体认定不明购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会犯一些比较初级的错误。有时代表发展商签约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并不是该房产土地拥有者,这些都是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问题。 另外,项目是由a公司开发的,实际上却是由b公司投资,但作为买家还是应与a公司签约,否则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麻烦,以后办理各种手续会很麻烦。 问题三:开发商的补充协议不对等签补充协议在购房交易中很有必要。但是要提醒购房者的是,一定要看清楚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现在有的发展商在与客户签约时,会主动向客户出示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差率差异过大在哪些情况下能免赔,这是发展商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所以,购房者不要仅仅把开发商的免责条款都签了,而忘记保护自己的利益。 问题四:使用语意含糊的字眼合同是双方意思一致的表达。但是,实践中开发商往往会给购房者很多诸如“如果发生问题,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在装修材料上,选择最好的国外进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诱人但没有实际意义的承诺。最短是多长时间,什么样的才算最好的?其实购房者对这些并不能清楚地确定。 问题五:约定提前交纳部分费用房地产开发对资金的要求很高,开发商面临资金压力是很正常的,但并不能以此为理由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不该交的钱。而在合同或是补充协议中,开发商常会将一些不该预先交纳的费用写进去,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这是显失公平的。 比如有些发展商在尚未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服务标准、收费情况的前提下,就要求买家在预售契约中承诺接受物业管理服务,并接受相关约束,这对消费者是不利的。 问题六:卖方解除合同在一些发展商制定的售楼契约或契约附件中,往往有“买方无故逾期付款,经卖方催告仍不支付欠款的,卖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收买方全部已付价款。”的条款,这样的条款显然是不公平的。假如买家已经支付95%的价款,只剩5%的价款逾期未付,如果发展商以此为由,没收其已付95%的价款,岂不是很不公平?况且,没收实际上是个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行为,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发展商并没有权利来没收他人的财物。 问题七:处理结果的约定不明确很多合同中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条款,“应于××日前如何如何”,但是并没有约定如果没有在“××日前如何如何”后该怎样处理。这样,即使最后认定是开发商的过错,您也很难制裁他,最多是调解了事。 问题八:以偏概全这里所说的以偏概全是个泛指的概念。有时会出现这样那样令人哭笑不得的问题,例如,开发商承诺卧室的玻璃是中空的,到了交房时却发现卧室窗户只有下面的部分是中空,而上面却是普通玻璃等等。 问题九:拒签购房者提出的补充协议前面说了,开发商在签约时会主动出具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补充协议,购房者同样也可以出具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补充协议,最好将开发商在其广告宣传中的条款和楼书里关于装修、物业管理中的承诺都签进补充协议中,不要怕麻烦。举个简单的例子,您买的塔楼(或板楼)里有几部电梯,是否会全部同时开通,如果有不开的怎么办?不要小看这个问题,为了出面积、增利润,现在的高层住宅只安装几部电梯,而且平时还不全开,在上下班高峰时间极为不便,在这种情况下,业主是否有权拒付部分电梯费呢? 但是,就像您可以拒签开发商的补充协议一样,开发商也同样可以拒签购房者的补充协议。这种现象在广州是比较普遍的,一些热销的楼盘也都如此。 问题十:勿留空白提防作弊如同在填写银行存取款时需要在金额前加写$以防有人篡改存取款现金一样,合同中留下空白,往往会给开发商作弊留下可乘之机。在我国商品房交易的惯例中,一般是由开发商手持所有合同文本,这样,开发商当然可以随心所欲地添加对自己有利的条款了。一旦这种合同被拿到法庭上作证,购房者即使不承认,也是口说无凭,难以举证伸冤。

文章TAG:购房合同有问题购房  购房合同  合同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