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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律咨询

1.可以的,只要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2.可与劳动监察部门联系,责令单位为你办理 3.只要在退休前就能补缴 4.两年不出裁判的话早就超出了审理期限了,应该不太可能。你看看是不是出了调解书或者裁定书;是不是当时单位答应你办理社保你就撤诉了?如果确实是超过审理期限的话,你可 a.向该院控申部门或者上一级法院申诉 b.向同级检察院申诉 c.向司法局或纪委监察部门要求进行案件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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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劳动法律咨询

显然不合法,可上网查查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扣工资的行为,厂方可以认为是未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解除合同造成其损失的赔偿金,个人认为是可以的
合法 你没有 提前通知公司 另外你的看公司的规定 一般违规的话肯定要扣违约金的 你自己的问题
通常要办手续的。但扣工资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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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咨询劳动法

收取抵押金是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同时在第八十四条规定了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收取劳动者的押金,所以你离开单位,单位必须返还,其实现在就应该返还。
你是应该得到押金的,单位扣押金就是违劳动合同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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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劳动法律咨询

一、首先明确的是,你老公和A公司有正式的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关系,在仲裁裁决继续履行与A公司合同的情况下,和B公司所形成的关系为劳务关系。二、如果A公司认为是其安排你老公到B公司工作,那么它必须承担安排了工作的举证责任,即由A公司证明它安排了你老公到B公司工作,否则承担举证不能的败诉风险。三、如果B公司能站出来为你证明并不是A公司新安排的工作,那么对你方是很有利的。四、A公司没有按照仲裁裁决继续履行合同,没有通知你老公回去上班,违反了劳动合同,构成违约,要求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首先我给你上面作一下分析:要点主要是A-B之间的关系问题。A与你老公的劳动合同、你老公在B公司上班。这官事其实很好打,你们的目的是为了让A公司给付没有安排工作期间的生活费和补缴保险,其实A-B有关系也不要紧,主要是要确定你老公去B上班并没有受A的影响,A在这期间应该说根本就没有过问过你们的事情。
请专业劳动法律师代理。
就你所述,到当地律师事务所请位律师帮助你。

5,劳动法律咨询

你得根据你们所签的劳动合同来定他有没有违法。如果合同中没有时间限制或者到了时间限制的,他还压工资,那就属于侵权。
【拖欠工资 拒付加班费 经济补偿 加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违反劳动法,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告他去
违法
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前提下,双方都可以随时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如果双方在未结清劳务费或工资,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仲裁科进行劳动仲裁申诉!如有其它不明白,请追问!
劳动合同法

6,劳动法法律咨询

广东胡律师:1、合同不仅没有盖章是违法,你们没有持一份也是违法,上班时间过长也是违法;2、按你实际工作所产生的来支付工资,超出8小时要支付你加班费;3、你还是要按《劳动法》提前30天。
第一,没有盖章是否也没有任何单位的负责人签字之类的?合同无论是否合法,你工作了,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劳动报酬。这一点上,立法绝对是保护劳动者的。第二,工资按月发放还是一次结清需要看你的工作性质,是以完成某些工作量为标准还是按照工作时间为标准。如果你的合同就是单位的章啊签字啊什么都没有,那么你只要证明你们有过事实劳动关系就可以了。比如说你有工资条,或者你的工作证,或者你单位食堂饭票都可以。只要可以证明你曾工作过。第三,你们签合同时,有没有约定合同期限?有没有约定试用期?这些都影响到你是不是可以随时走人。
不合法 每天8小时工作制 超出的按照200%-300%索要工资。领了工资直接走人吧 等他们起诉更好
1。不知你工作多长时间,在试用期内辞职只需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合法辞职。 2、依据劳动部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 3、按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4、如果老板不支付工资,可以先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如果还不行可以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7,劳动法律师在线咨询

我在一家上市公司上班 现在因为身体原因不想做了我应该怎样做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社保缴费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是有不同的单位缴费:上月申报,次月由地税代扣。即如果单位要为你缴纳9月份保险,则最迟应当在8月底申报,未及时申报的,9月份保险就无法缴纳个人缴费:当月划账日前申报,当月月底扣除,次月可以查询目前:第一,原公司既然在6月份已经和你解除劳动关系,则6月份之后的保险,原公司不再承担任何义务,所以你找原公司要求权益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第二,新单位要为你缴纳社保,需要看合同期,合同是几月份签订的,则保险应当是合同期为准,不得早于合同期第三,至于你说的原单位未帮你办理社保转出,很简单,现在社保由单位转个人缴纳,是由个人办理而不是单位办理。单位在劳动部门办理完终止解除和停保手续后,就不再承担相应的保险义务,有的单位会把相关材料直接给个人,有的则需要个人去自行领取。个人凭材料到当地区县级社保机构办理社保转个人缴费。第四,关于入职问题:目前,一个人从一个单位离职,到另一家单位工作并参保,可以有两种方法:第一种,就是借调或关系转移,即从一个单位转移到另一家单位,一般是国有企业间转移或同一个老板的下属企业转移,这种情况是由单位办理转移手续,个人只需要工作即可;第二种则是解除再就业,即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到新单位上班。这种情况下,要办理的手续:第一步,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终止保险关系;第二步,在原单位领取相关材料后,去当地社保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将身份从就业人员转变为失业人员;第三步,以失业人员的身份和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参保手续。像你这种情况,应当是在第一次离职后就直接到新单位就业,也就是俗称的“骑驴找马”类跳槽,却忽略了应当在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去当地社保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由于没有失业登记,所以你的保险是被终止的,但就业状态仍然是单位就业,新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根本无法和你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但原单位的义务是和你解除并停保,并没有要求你做失业登记的义务,也没有帮你办理个人参保的义务,所以就目前来看,你可以主张的,是新单位和你签订合同之日起的社保,如单位8月份和你签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从8月份开始缴费,但目前责任有一部分在你自己未能及时在社保机构办理相应的业务手续。所以目前如果新单位和合同到原单位的解除之间有空档期的,只能是协商解决,或者自行缴纳。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不合法。
法律对出现这类情形还真是没有特别的规定,以后注意一些,跟紧点,防止再出现类似情况。
一般不用补交原来的社保,直接在新公司交社保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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