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四川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农、耕、林地每亩11万~13万,宅基地每亩16万~19万…

四川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2,四川省文件征用农村土地每亩赔偿费多少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其标准参照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标准是有规定的。折算成金额来说的话,近些年征地补偿金额一般为:征地补偿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不过毕竟各地也不一样,在现在来看这样的标准还是略低的。以上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仅作参考,具体还是要看征收补偿公告。

四川省文件征用农村土地每亩赔偿费多少

3,四川农民土地流转房屋补偿标准

1,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是政府信息公开中,县,市两级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内容,特别是农村房屋的征收补偿这一项,这个拆迁补偿标准是参照每个地方的公民的实际生活水平和房屋价格水平来制定的,也就是俗称的因地制宜。2,中央政府不会下达具体的补偿标准,下达了也会有相反的副作用,是授权给地方政府去制定的。3,实际解决办法,你有权到你所在的县市两级政府主管国土的部门查询补偿标准,这是县市两级政府重点应当公开的内容,不收取任何查询费用。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果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给我提出问题。拆迁方面大体上都能帮你答疑解惑。
四川省未有统一标准哈,各个城市,甚至各个县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具体负责制定适合本地方的补偿标准。

四川农民土地流转房屋补偿标准

4,四川最新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又有什么附带赔偿

农村土地
宜府通〔2010〕1号 宜宾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公告 经省政府同意并由省国土资源厅下发我市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已按省上要求于2009年12月14日至2010年1月15日在宜宾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示结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宜宾市各区县、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按以下标准实施,作为征收耕地时计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年产值: 区县名称 范 围 耕地补偿 等 别 征地补偿年产值标准(元/亩) 翠屏区、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 所辖乡镇 14 1580 宜宾县 凤仪、龙池、横江、双龙、商州、复龙、高场、古罗、合什、孔滩、隆兴、泥南、柳嘉、王场、古柏、泥溪、双宜、喜捷、永兴、观音、白花、蕨溪、李场 12 1330 柏溪、普安、安边 13 1450 南溪县 所辖乡镇 13 1450 江安县 所辖乡镇 13 1450 长宁县 所辖乡镇 13 1450 高 县 所辖乡镇 13 1450 筠连县 所辖乡镇 12 1330 珙 县 所辖乡镇 12 1330 兴文县 所辖乡镇 13 1450 屏山县 所辖乡镇 12 1330 二、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计算办法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征地补偿年产值标准的10倍,计算办法为:土地补偿费=征收耕地面积(亩)×征地补偿年产值标准(元/亩)×10。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根据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分别按以下办法计算: (一)被征地时人均耕地面积在1亩及以上的,按征收耕地的面积计算,安置补助费为征地补偿年产值标准的6倍,计算办法为:安置补助费=征收耕地面积(亩)×征地补偿年产值标准(元/亩)×6; (二)被征地时人均耕地在1亩以下的,按安置人口计算,安置补助费为应安置人口对应征地补偿年产值标准的6倍,计算办法为:安置补助费=安置人口(人)×征地补偿年产值标准(元/亩)×6。征收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上述标准减半计算。三、目前各区县、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实际实施的征地补偿年产值标准高于本公告对应标准的可继续执行原标准,低于本公告对应标准的按公告标准执行。四、宜宾市各区县、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从本公告之日起执行。二O一O年二月三日 2011年的还没出台,

5,四川省广安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广安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第二章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林木补偿费第六条 征收土地统一年产值,按照经省政府批准后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执行。第七条 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征收每亩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按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10倍计算。安置补助费依据被征地组人均耕地面积,按以下标准计算:人均耕地在1亩及以上的,每亩耕地按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6倍计算;人均耕地1亩以下的每个安置人口按统一年产值的6倍计算。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减半计算。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塘、库、堰及园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补偿,但不计算农转非人员。第八条 征收耕地的青苗补偿费,大春按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60%、小春按统一年产值的40%标准执行。在征收土地范围内间种的林木、树竹,按1500元/亩的标准补偿到被征地组,由乡镇督促被征地组合理分解支付到所有权人。补偿后的树竹林木,由所有权人自行砍伐或移植。对征收土地范围内间种的林木、树竹,被征地组三分之二以上的群众不愿意按150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偿的,由国土资源部门组织乡镇、村及所有权人进行实物清点,按附表三的标准进行补偿,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林木、树竹的所有权人。成片种植的(0.5亩以上的)防护林、特种林、果树及其他经济林木、桑树、茶树、园林乔木及花灌木等,按附表四的标准补偿。补偿后由所有权人自行砍伐或移植。征收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由实施征地补偿安置部门支付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第九条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直接支付给被征地组,由被征地组扣减劳动力农转非人员失业保险集体应缴部分后的剩余部分,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被征地组要按照政务(村务)公开的要求,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使用管理情况公开。第十条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原则上在办理农转非手续后一次性支付给个人。对参加社会保障的,安置补助费首先用于缴纳被征地农民本人的社会保险资金,在农转非手续办理后15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社会保险机构,作为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个人缴费部分,多余部分支付给个人作为生活安置费用。不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生活(安置)补助费由被征地组在办理农转非手续后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监护人。
一亩地是多少线

文章TAG:四川省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四川  四川省  农村  
下一篇